据说写书之人都爱写个序言和后记什么的,所谓“前言后语”是也。有时是写书人自己写,有时是请人代写。请人当然一般都是请了不得的人物。请得动了不得的人物为自己的书写序言或后记,是种光荣,请的越多越光荣。
我不是写书之人,我只是码字之人,所以也就不劳神去请了不得的人物为我的书写序或写后记了。我写的几个故事,序言大多是由我自己来写,但后记请黄颜和静秋代劳过,主要原因是我这个人有头无尾,爱做饭不爱收碗,做饭是创造性劳动,收碗是非创造性劳动,我前面兴致勃勃地写啊写,仿佛在做一桌饭菜,但等到故事写完,我也兴趣全消,只想叫别人去洗碗了。
按我的理解,序言一般交代作者写这本书的起因或意图,后记一般是纪录撰写此书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值得记下的人和事。作者本人写后记往往会感谢一些在写书过程中帮助过作者或者起过重大作用的人,由外人代写的后记则往往会对此书做些评价,多为褒扬之词。这个很好理解,既然愿意为人代写序言或后记,当然是瞧得起书的作者的,如果不写褒扬之词却打一通板子,就等于是在打自己:你知道这书破,你还为它写后记?什么脑子!
我为前几个故事写的序,往往是介绍一下故事素材的来源,讲讲人物原型是如何向我提供素材的,有时也顺便回答一下网友(在前一个故事连载期间)提出的问题。
我在序里交代故事素材的来源,并不是希图感动那些只为真事感动的读者,而是为了给自己找个武器,一句话噎死那些好事者。
如果好事者问我:你为什么要这样构思这个故事?
我就回答说:因为故事本来就是这样的。
如果好事者批我:这几个人物说话的风格都差不多,没自己的性格。
我就回答说:这就不怪我了,刚好这几个人物就是差不多的性格。
如果好事者总结我故事的中心思想,分析我的故事歌颂什么,反对什么。
我就回答说:别费心了,我只是告诉你“有这样一个人,她/他经历了这样一些事。”
但这次我已经说了,“本故事纯属虚构”,那我当然是不能用这几句话来噎死好事者了,所以我就来个“丑话说在前”,能事前把好事者噎死最好,噎不死也至少让他/她知道我为什么删(砸)他/她的贴。
1、请不要探讨、钻研、质疑、分析我码这个故事的立场动机或故事的中心思想。
大概是受中国传统“文以载道”思想的影响,尤其受建国以来“文艺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指导思想的影响,有些人总爱撇开故事本身去探讨写作者的立场与动机,以及文章的中心思想等,爱问“作者为什么写这部小说?作者为什么这样写?作者站在什么立场?作者想歌颂什么?反对什么?”
如果你跟读这个故事的时候,发现自己在想这类问题,那就趁早别看了,免得把你的小脑子想破了。
我写这个故事,不歌颂什么,也不反对什么,我只是告诉你:有这样一个人,她经历了这样一些事。虽然“本故事纯属虚构”,但那只表明故事来源是我的脑子,而不表明我想借这个人和她的故事歌颂什么,反对什么。如果我写她有过多个男朋友,那并不等于我在提倡大家都多交几个男朋友,但也不表明我在反对大家多交几个男朋友,我只是在告诉你,在我虚构的这个故事中,女主角有过多个男朋友。
当然,好事者一般都很固执,不分析出我的立场动机中心思想就睡不好觉,那你就自己分析去吧,别拿来问我,也别拿出来招摇。
2、请不要探讨、钻研、质疑、分析我为什么要写性。
我写的所有故事里都有性描写,几乎每次都有淑男淑女跳出来反对,有的说“越写越烂了,恶心”,有的说“拿肉麻当有趣”,有的说“其实成钢跟艾米在洗澡间做爱的事根本不用写”,还有的长篇大论分析说:人家好莱坞两个半小时的爱情大片也才一两个做爱镜头,你现在已经写了四个了,BLABLA……”。
我感觉这些人对性描写的态度就像他们对待放屁的态度一样,私下可以乱放,但在公共场合最好是忍着不放,实在忍不住放一个,要么找个方法遮掩过去(比如用手指在公车玻璃上划出类似放屁的声音,以求鱼目混珠,乱人耳目),要么就找个理由为自己辩解,比如“今天吃了太多胀气的东西”等。
所以他们看到性描写就皱眉头,仿佛在公众场合听到了放屁声一样。他们总要分析性描写的用途:你写性是为了什么?能不能省掉性描写达到同样的目的?如果能,就应该忍回去不写。
那个用好莱坞标准衡量我的性描写的人最搞笑,居然搞起量化分析来了。但一个是电影,一个是故事,有什么可比之处呢?即便可比,按她的思维方式我也写得不多,好莱坞大片才两个半小时,已经有了两处性场面,我的故事(应该是“不懂说将来”)不知道有多少个两个半小时了,按比例不是应该可以写很多性场面吗?
我为什么描写性?答案很简单:因为我不把性描写当成放屁。既然做得,也就说得。性描写不是放屁,不用在公众场合忍着。
我写故事选材的原则跟我转贴的原则差不多,新闻追求新闻性,故事追求故事性。所谓“新闻性”就是事件的“突发性,轰动性”,所谓故事性就是事件的“独特性”。如果我把同一个性场面写了又写,你可以抱怨一下,但如果我写的每个性场面都有它的独特之处,那么就请你别来管我为什么写。
3、请不要开道德法庭。
所谓“开道德法庭”,就是事无巨细,一律都要来一个价值判断,而判断的依据不是法律和规章制度,而是所谓“道德”,但实际上往往只是好事者本人的生活方式。
比如有人对待爱情的原则是:一定要先拿稳对方是终生爱自己的,否则不要轻易为他付出。具体到我的故事,这个人批评海伦在还没搞清楚BENNY是否爱她的时候,就舍身为老板打飞机,说海伦傻,今后肯定要吃亏的。这位批评者不仅用她自己的爱情观来JUDGE我的人物,还用来JUDGE我,说二十年过后,我一定会为我现在宣扬“飞蛾扑火”式爱法后悔,批评者还说“我绝对不会让我的女儿这样去爱”。
首先,我没有宣扬“飞蛾扑火”式爱法,我写了这样的人物,但并不等于我在宣扬这样的人物。其次,什么时候才能为所爱的人付出,这不是个法律问题,而是个活法问题,是个爱法问题。你不能用自己的活法来JUDGE我的故事人物。如果看故事的人都这样开道德法庭,那我就没必要写故事了。写了干什么呢?供你批判?
生命是一种体验,体验越多,生命越丰富。但每个人只能亲身体验自己的生活,看故事就是一种弥补,可以在精神上体验一下别人的生活,所谓“开个眼界”。哇,还有人是这样生活的!
有人为自己辩解说,我这样JUDGE人物,还不是因为你写得好吗?你写得太真实了,所以我看得太投入了,不知不觉就投入了爱恨,JUDGE起人物来了。
我感谢你的恭维,但我不为你爱开道德法庭负责。你把我的故事当成了真实生活,但这不是你JUDGE别人的理由,因为在真实生活里,你也不应该用自己的活法去要求别人,不能因为你看不惯某人,就下结论说某人是坏人,也不能因为你看不惯某事,就下结论说某事是坏事。如果你老是用自己的活法去JUDGE别人,甚至去要求别人,那你不仅会降低自己的生活质量,也会降低别人的生活质量。你会觉得世界老是跟你作对,人们总是不按照你的心愿去生活,你唠唠叨叨指教别人,也把别人搞得不胜其烦。
我上面说的这些,只是我对来我的博克看我写的故事的读者的一点希望,你在任何别的地方如何看小说,如何看待性描写,开不开道德法庭,都跟我没关。
有人看到这里,可能已经气得要开骂了:“自大狂!你以为你写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啊?还搞什么约法三章。告诉你,我这次不会跟读你的小说!”
谢天谢地!要的就是你不跟读。总算把你砸明白了,这序没白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