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告子(上) (2)

公都子问孟子道:“同样是人,为什么有的人能成为君子,而有的人却成了小人呢?”

孟子回答道:“知道注重身体的重要部位的人就成为了君子,知道注重身体的次要部位的人就成了小人。”

公都子听了,更加疑惑不解,于是问道:“同样是人,为什么有的人注重身体的重要部位,而有的人却注重身体的次要部位呢?”

孟子回答道:“眼睛、耳朵这些部位不会思考问题,所以容易被外物蒙蔽,一与外物接触就会误入歧途。而心灵这个部位会思考问题,所以,只要它一思考就有所得,不思考就无所得。心灵是上天赋予我们的最重要的部位。因此,只要首先注重到心灵这个重要部位,其它的次要部位就不会误入歧途了。这样的人就可以成为君子。”

【阐释】

这一章则从正面来说怎样树立“大”的问题。而且,所谓“大”、“小”也很清楚了;“心”是体之大者,也是体之贵者;其它器官如眼睛、耳朵等都只是体之小者,体之贱者。所以要树立心的统帅作用,只要心的统帅作用树立起来,其他感官也就不会被外物所蒙蔽而误入歧途了。

单就本章内容来看,其中最突出的仍然是对心的重视,所谓“心之官则思”成为了后世的名言,“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更是强调了思考对人的重要性。联系到本篇所记载孟子对于人与动物区别的一系列论述来看,这里所说的“此天之所与我者”实际上正是用“心之官则思”这一人类所独有的特点来划分人与动物界限,弘扬心灵的思考对于人类的重要意义。

本章另一点值得重视的是心与耳目等感官的关系问题。耳目等感官由于不会思考,所以容易为外物所蒙蔽,心由于会思考,所以不容易为外物所蒙蔽。(当然,“思则得之”,思考了就会这样;“不思则不得”,如果你不思考,心也只是一种摆设,不起作用。)所以,只要“先立乎其大者”,把心树立起来了,“则其小者不能夺也”,其他次要的部分,比如耳目等感官就不会被外物所夺,所蒙蔽了。我们看到,这实际上已接触到所谓感觉与理解、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问题,我们在前面曾经说过,孟子的整个学说,具有非常浓厚的心理学色彩。所以,他虽然不可能提出感觉与理解、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这些现代性的概念,但他对它们的实质有所把握则是完全有可能的。

至于孟子把“心”作为思考的器官,而没有发现“大脑”,则是传统性的认识局限,不是他个人所能超越的了。事实上,作为传统性的习惯,我们今天在语言运用中也仍然把“心”作为思想器官的代名词,又何况两千多年前的孟子呢?

【原文】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1]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

【注释】

[1]要:通“邀”,求取、追求、设法获得。

【译文】

孟子说:“爵位有天赐的,也有人授的。秉守仁、义、忠、信这四种美德,并孜孜不倦地做善事,这是天赐的爵位;公卿大夫的爵位就是人授的。古代的人只要保持天赐的爵位,自然而然就能得到人授的爵位。现在的人保持天赐的爵位,目的也是希望得到人授的爵位。因此,他们一旦得到人授的爵位,就会立即抛弃了天赐的爵位。这可是糊涂啊,恐怕最后连人授的爵位也保不住。”

【阐释】

天爵、人爵是孟子自创之词,有趣!其所揭示之世道人心,即在今天似亦洞见其肺肝。试看今之某些分子,上台前是劳模、英模、先进者、杰出青年等,一旦上台便营私舞弊、收受贿赂,礼义廉耻丧失殆尽。有的东窗事发,锒铛入狱,受到国法惩处,当然有的至今也还逍遥法外。这种人修其今之天爵,原是以此求人爵的。对这类投机钻营分子,要责备用人者慎防固然必要,但不现实。因为对这种两面、三面、四面,乃至七八面的人,谁也防不胜防,就连不少伟人也还不免上当受骗的。唯一的办法是用人者要增加透明度,不要个人说了算,搞“暗箱操作”,要有公开性、公正性、要置于大众的监督下,不要只听自己亲信的话,“要国人皆曰可”然后察之。个人说了算就容易使这类“修其天爵,以要人爵”的投机钻营分子有空子可钻,有机可乘,好人就容易上当。

【原文】

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矣。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1]之所贵,赵孟能贱之。《诗》[2]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而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3]人之膏粱[4]之味也;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5]也。”

【注释】

[1]赵孟:即春秋时晋国大臣赵盾。他的子孙中知名的人物——如赵文子赵武、赵简子赵鞅、赵襄子赵无恤等,都被称为“赵孟”。

[2]《诗》:这里指《诗经·大雅·既醉》篇。

[3]愿:羡慕。

[4]膏粱:古时候,肥肉称为膏,精细色白的小米称为粱。

[5]文绣:根据记载,古时候,只有有爵位的人才能穿有文绣的衣服。

【译文】

孟子说:“希望得到尊贵的东西是人的共同愿望。其实,每个人都有值得尊贵的东西,只是没有想到罢了。别人给与的尊贵的东西并不真正尊贵。赵盾能让人变得尊贵,也能让人变得下贱。《诗经》上说:‘酒已经醉了,德已经饱了。’这是说,如果仁义道德很充实,就不会再羡慕别人的美味佳肴了;身上有了广泛流传的好名声,自然也就不再羡慕别人的绣花衣了。”

【阐释】

自尊者人尊之,自贵者人贵之。相反,自惭形秽,妄自菲薄者人贱之。因此,人以自尊自责为贵,千万不要“抛却自家无尽藏,沿门持钵效贫儿”。用我们通俗的话来说,叫做“端着金饭碗讨饭。”

要不端着金饭碗讨饭,关键是要自己知道所端的是金饭碗,认识它的价值。要自尊自贵,关键是要知道自己有值得尊贵的东西,这就是孟子所说“人人有贵于己者”。从后文来看,这种己所贵,实际上就是仁义道德、令闻广誉,与之相对的,则是膏粱文绣,也就是金钱富贵。所以,在孟子看来,世上有两种尊贵的东西,一是外在的,即膏粱文绣,这是要靠别人给与的;二是内在的,即仁义道德,这是不靠别人给与而要靠自己良心发现,自己培育滋养的。前者并不是真正尊贵的东西,因为别人可以给与你也可以剥夺你;后者才是真正尊贵的,别人不可剥夺的。正如孟子引曾子所言:“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慊乎哉?”这是自尊自贵的典范。说到这里,实际上又回到上一章所讨论的“天爵”与“人爵”问题上去了。

【原文】

孟子曰:“仁之胜不仁也.犹水胜火。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不熄,则谓之水不胜火,此又与[1]于不仁之甚者也,亦终必亡而已矣。”

【注释】

[1]与:助。

【译文】

孟子说:“仁能胜过不仁,就像水可以灭火一样。但现在施行仁政的人就像用一杯水去灭一车柴草燃起的大火一样,当然是灭不了火的,于是就说水不能灭火,不是因为水不够。这种言论助长了那些不仁之徒,结果最终失去了他们原本奉行的那些仁道。”

【阐释】

兵法说:“知已知彼,百战百胜。”

杯水车薪,自然是无济于事。不审时度势,反省自己是否尽到了努力,而是自以为火不可灭,灰心丧气,放弃斗争。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这实际上是助纣为虐。

所以,当不能取胜的时候,应自知努力不够而加强力量,改杯水车薪为桶水车薪、池水车薪,最好是再加上水龙和其他现代灭火器。如此一来,莫说是车薪,就是你一屋子的薪所燃烧的熊熊烈火也照灭不误。

【原文】

孟子曰:“五谷者,种之美者也,苟为不熟,不如荑稗[1]。夫仁,亦在乎熟[2]之而已矣。”

【注释】

[1]荑稗:像稗子一样的草,也可以代替五谷做粮食。

[2]熟:成功。

【译文】

孟子说:“稻麦等五谷是所有农作物里面最好的。如果种植了稻麦,但是没有成熟,那么就连稗子都不如了。其他一切施行仁政的事,也是这样希望能取得成功。”

【阐释】

孟子认为,“为仁不至不力”和“为仁不卒”都是有害的。在这一章里,孟子就着重阐述了“为仁不卒”之害。如果为仁不卒,不但不能有始有终,而且功效也会被毁。打个比方,虽然梁惠王能在饥荒年月通过移民和赈灾以救助百姓,但他的人口还没有比邻国有明显的增加;虽然齐宣王可怜用于祭钟的牛被无辜杀害而替下了它,但却没有给百姓任何好处。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梁惠王和齐宣王的这种“仁”是“不卒”的,所以没有取得预想的成效。这个道理就跟“做一件好事容易,但做一辈子好事难”是一样的,不能善始善终,不能持之以恒地做下去是不行的。

【原文】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志[1]于彀[2];学者亦必志于彀。大匠诲人,必以规矩[3];学者亦必以规矩。”

【注释】

[1]志:期望。

[2]彀:拉满弓。

[3]规矩:法则。

【译文】

孟子说:“后羿教人射箭,总是希望能把弓拉满,而跟他学的人也总是希望能把弓拉满。由此可见,高明的工匠教人手艺必定依照一定的规矩,跟着学的人也就必定依照一定的规矩。”

【阐释】

这正是《离娄上》所说“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的意思。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没有规矩,教师不能教,学生无法学。小至手工技巧,大至安邦定国,治理天下,凡事都有法则可依,有规律可循。

因此,一定要顺其规律,不可悖逆而行。如果悖逆而行,就会出现“上无道楼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那样的情况,天下大乱。所以,规矩绝不是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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