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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桑桑在厨房都快忙成狗了,金非这混蛋站在一旁抱着双臂,不但不帮忙,还不停的唠叨。

“桑桑,你说,待会成诚来了,我也找他要他的微信号,他会不会给我呢?”金非都快眼红死韩剑昔经常跟成诚微信了,而且是成诚主动给韩剑昔微信号的。

“桑桑,你说,待会我要不要在成诚面前跟昔昔亲近点,比如把我吃过的菜夹给昔昔。”

“你平时不也是这样的嘛,何必故意呢,就照你平时那样做就行了啊。”桑桑将手在围裙上擦了擦,她真是后悔死了当初跟韩剑昔一起买房,还住楼上楼下。

上班的时候他们没拿她当老板看,下班了他们倒很自然的拿她当保姆看,时不时的就去她家蹭饭,甚至他们买菜了叫她去他们家煮饭。

今天的菜特别多,因为成诚和韩剑昔说好了周末小聚的。本来她不打算来,让他们自己叫外卖的,可是金非神经紧张,如临大敌,非拖着她来保驾护航。

“金大爷,你出去好不好,你现在最重要的是去守着你的昔昔,来看着我做什么。”和他说话,一分心,都不知道这盘菜有没有撒盐了。

门铃响起,莫桑桑和金非互相看了一眼。客厅传来韩剑昔连声说“请进请进”的声音。

莫桑桑还来不及使眼色,金非已经火速的从厨房消失。

“啊哈,成先生,大驾光临,真是蓬荜生辉啊。”金非刺耳的高音响起。

莫桑桑做了个呕吐的动作,这家伙,真是太做作了。

“在做什么呢?”成诚突然走进厨房,手里还提着一个袋子。

莫桑桑还没反应过来,金非已经飘了进来:“桑桑,成先生说给我们做他的拿手菜。”

说完又很快飘了出去,还不忘给她飘来几个你看着办的眼神。

“呵呵,你是客人,怎么能让你做饭呢。”莫桑桑笑笑。

“没关系,其实也是我自己想吃了。你在做什么?”他走过来,靠近她,看了看锅里的东西。

“花椒鸡?闻起来好香啊,肯定很好吃啊。”成诚弯着嘴角,浅浅的笑容,有种感染力,顿时厨房都好像明亮起来。

今天他穿得很休闲,上面是一件白色的宽松T恤,下面是一件牛仔短裤,充满阳光活力,桑桑不禁感叹,年轻真好啊。

“呵呵,这只是我的拿手菜,我喜欢吃的并不是这个。”很多人都夸过她做的花椒鸡好吃,可为什么他夸起来感觉最真诚呢,哈哈,果然她也是个看脸的人。

“是吗?可是花椒鸡我最喜欢吃。那你喜欢吃什么?”成诚放下手中的袋子,开始一件一件的把东西拿出来。

“恩,我喜欢吃红烧排骨。”莫桑桑慢慢放松了些,这个出名的大牌明星还真是如向日葵先生说的,没什么架子呢。

“那太好了,我的拿手菜就是红烧排骨。”他朝她眨了眨眼睛,好像在挑逗她,还添了一句:“我们简直很合拍了,你的拿手菜是我喜欢吃的花椒鸡,我的拿手菜是你喜欢吃的红烧排骨。”

他嘴角上扬,歪着脑袋,眼睛闪烁,居然还朝她眨眼睛。哎呀我的妈呀,莫桑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小女生在台下尖叫个不停了,果然是尤物啊。不行,她必须把持住,怎么说都算是姐姐辈的,不能被他看了笑话。

成诚开始做排骨,排骨是已经切好了的,切葱切蒜,调作料,那架势一看就是会做饭的人。网上流传的一句话,会做饭的男人是最有魅力的男人。果不其然啊,特别是长得帅的男人。莫桑桑觉得今天自己的胃口肯定很好。

“你经常在家做饭吗?”莫桑桑有些好奇。

“很少做,不过会经常做这个红烧排骨。”

“啊?为什么?”

“因为答应了要做给别人吃,所以要经常练习。”他做得极其认真,好像在做一件艺术品。

莫桑桑没听明白什么意思,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了,她不想深扒别人的隐私,即使是个让她快把持不住的帅哥。

很快就做好了饭菜,他们四人坐在落地窗旁,窗外夜色迷蒙,月亮高挂,四杯红酒,一桌色香味俱全的佳肴,有情调得很。

“成先生,尝尝这盘花椒鸡,这可是我们家昔昔一大早去菜市场买的。”金非夹了一块鸡肉放在成诚的碗里。

虽然大家一人坐一方,可是金非明显的离韩剑昔很近。莫桑桑刚才来他们这里的时候就发现,房间里他们的合照多了很多,特别是客厅,到处都放着他们的合照。这点小心思,她明白,韩剑昔肯定也明白,她想,成诚应该也明白了。

“真好吃,我是第二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花椒鸡了。”成诚忍不住称赞道。

“那可不,这是我们家昔昔一大早去菜市场买的。”金非无视莫桑桑的存在,又把他家昔昔夸了一遍。

韩剑昔忍着笑,很无奈的看了莫桑桑一眼,举起酒杯说道:“来吧,大家碰一杯吧,算是欢迎成诚来我们家做客。”

大家都举起酒杯,气氛很好。

“那还有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花椒鸡?”韩剑昔问道。

“恩,是我还在读小学的时候,曾经有个姐姐做给我吃的。”成诚回忆起什么,无意间看了莫桑桑一眼。

“恩,你做的红烧排骨也很好吃。”莫桑桑好像没听见他说什么,吃了一块排骨,也赞不绝口。礼尚往来,她也应该夸夸对方,毕竟是真的很好吃。

“哼哼,两个吃货。”金非不屑道。

莫桑桑和成诚相视一笑,云淡风轻,又好像牵起了什么涟漪。

一顿饭很快就结束了,大家又聊了一会,成诚就告辞了。本来是由韩剑昔送成诚下楼的,但是莫桑桑在金非眼神威逼下,只好挺身而出。

“你做的花椒鸡真的很好吃。”

电梯里,成诚又夸了一遍,看来还真是合他胃口吧。

“呵呵,谢谢,你做的红烧排骨也非常好吃。”她也笑笑回道。

“你喜欢吃,那我以后经常做给你吃吧。”

“啊?呵呵,谢谢。”她有些惊讶他这么说。

经常做给她吃?呵呵,怎么可能。估计他也就是客套而已。

“哎呀,对了,你的衣服,我昨天还特意从办公室拿回家了,就是想刚才给你的,结果又忘了。”她敲敲自己的脑袋,一副懊恼的样子。

“没关系,其实我有很多衣服的,也不差那一件,就放在你那里吧,以后再有机会我自己来找你拿吧。”

成诚有些偷笑的样子,还真是个大男孩啊。

送走了成诚,莫桑桑回到家,洗了个澡,今天是这么多天来心情最好的一天。

“在吗?”她一有很高兴的事情就会跟向日葵先生分享。

“在呢。你今天好像很开心啊。”

“啊?隔着屏幕你也能感受到。哈哈,我今天的确很开心。”莫桑桑对着手机屏幕傻笑。

“遇到了什么开心的事?”

“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很喜欢吃妈妈做的排骨,很多年没吃到了,今天我又吃到了。嘻嘻。”

“是吗。瞧把你给馋的,是谁做给你吃的?”

“是成诚。你信不信?”一个大明星给她一个小老百姓做了一顿排骨,说出来应该不会有人相信吧。

“我信。你真的觉得很好吃吗?”

“恩恩,真的好吃啊,我以前不是跟你说过吗,我喜欢吃排骨,特别是有脆骨的排骨,今天吃的排骨就有好多脆骨,太好吃了。”莫桑桑感觉自己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今天的排骨,基本上一大半都被她吃了,现在肚子都还胀着呢,唇齿之间还在回味。

“呵呵,好吃就好。你是不是吃了很多啊,快去吃一健胃片。”

“对对,好。”莫桑桑欢快的在屋里跑来跑去。

自从16岁那年,她的母亲病逝,她就再也没吃过母亲做的红烧排骨了。母亲总是会买很多她爱吃的脆骨,每次吃完,母亲会递给她一健胃片。

她掰着手指头算了算,时间真快啊,一下子就过了这么多年了。前16年,她和母亲相依为命,后来她就独自生活,直到遇见了魏子西,现在她又一个人了。难不成,自己真的注定了孤独终老?她突然想起了那个老头子,不知道他的身体还好不好。

那就给他打个电话吧,莫桑桑拿起了手机,拨了个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