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念和王雯丽吃完饭,又陪她逛了一会儿街。
这姑娘说情人节那天,她的意中人送了她一条手串,便也想对方一件礼物,让白小念帮她参考参考,“最好是他每天都能用到的,这样的话,他就会天天想起我!”
白小念好笑,“人家都送你手串了,分明已经把你挂心上了吧?”
王雯丽丧气地皱着鼻子,“要是这样就好了。那是他出差时,陪朋友一起逛街,随手买的。他没有妹妹,自己留着没用,才送给我了。”
“这是他说的原话?”
王雯丽闷闷地点头,“小白,跟你说啊,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咋想的。
他对我挺好的,会请我吃饭,我蹭车,他也不会不耐烦。
每次出差,都会给我捎个小礼物,但明眼人都看出来我喜欢他,他就是不明确表态。
一开始吧,我还蛮喜欢这种暧昧状态的,对方一个小举动就会让我脸红心跳,那种雀跃啊,比恋爱时更深刻,总之,不太好说清楚,但就是很让人着迷。
但时间长了,他一直这样不冷不热的,我就感觉蛮伤人的。”
“你们几年了啊?”
“他是我高中学长,比我高两届,从我认识他起,到现在,有六年了吧。其实,我当初也是听说他大学毕业后,来这里发展。我毕业后,才会跟过来的。
一年多前,我初到这个城市,真的很茫然。兜里也没几个钱,工作也总找不到合适的。是他宽慰我,不要着急,慢慢找,一定能找到合适的。
别人说的话,对我都不顶用。但他这么说,我就安心了。在他那里蹭吃蹭住了一个月吧,我就找到了现在的工作,发现他的事务所也在这边,别提我多高兴了。
可是,当我领到第一个月的薪水,搬出去住后,我们的联系也就少了,一直不咸不淡地到现在。
小白,你说,他当初对我那么好,是不是只是看在我们是老乡,又是校友的面子上啊?
可他要真这样,就交个女朋友呗,那样,我也比较容易死心。”
王雯丽的声音很落寞,白小念垂着眼睛,心头也升起丝丝缕缕的怅惘。
她不想看这样的王雯丽,仿佛见到了从前的自己。
听王雯丽这么说,白小念觉得她的那位意中人就是顾以瑾的翻版啊。
真喜欢一个人,怎么会一拖就拖好几年,任由对方胡思乱想呢?
就算男人面对爱情也会不够勇敢,但也不可能这么久啊!
所有的顾虑,理由只有一个:喜欢得不够深。
可她不能解开血淋淋的真相。
人长大了,就会变的吧,不会像小孩子那样指着国王说,“他明明什么都没有穿啊!”
这一刻,白小念讨厌不再是小孩子的自己。
“他是用签字笔,还是喜欢用钢笔?”白小念转移王雯丽的注意力。
“他用钢笔。话说,他练的是欧阳询哦,字迹超精致的,但又有男人的霸气和凌厉,我超喜欢的!”
王雯丽歪着脑袋看白小念,眯着眼睛,“吼!我知道了,为什么觉得你的字迹眼熟!你也练过欧阳询,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