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川完全傻掉了。第一感觉是意外,第二就想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他已经有了林可钟和小耀祖一起过日子,当然不可能再换人一起过日子。但另一方面,他活了这么久,这还是第一次有女人说愿意嫁给他!此情此景,恰如少年时代的春梦一样,尽管不真实却十分美妙。
甘铃看着他完全傻掉的样子,忍不住“噗卟”就笑出声来,声如银铃。“你还真信了?我逗你玩呢!呵呵……”
张大川就松了一口气,如果是真的他也不敢接受呢!他人是憨了点,但也明白一个美女是不会轻易对男人开这种玩笑的,想必是心情很差吧!他想了半天、支吾了好久终于说:“要不,俺请你吃饭吧!”
甘铃横他一眼,就笑:“好啊!”
张大川虽然心疼钱,可请老同学吃饭总不能太寒酸,就选了一个门脸相对小些的小餐馆,点了两菜一汤,外加两瓶酒,边吃边说。确切地说,主要是甘铃在说。
甘铃似乎难得抓住一个听众似的,并不忌讳地就逐一说了自己这八年来一段段失败的感情经历……在张大川单纯的世界里,从未想过一个女人可以经历那么多男人,心里半是同情半是难于理解,难道喜欢一个人就是这么容易么?!
这一次,甘铃并没有听张大川说他还和林可钟在一起,只是问起张大川的来意时知道他是来找周末兼职的,就很大方地让他去她爹的养鸡场帮工。所以这场饭吃完后,张大川就跟着甘铃走了。
甘铃是美女,还是小镇上少见的城市白领丽人型美女,所以当甘铃貌似亲热地走在他身边时,回头率极高,目光分明是艳羡的。张大川即使明知道甘铃与自己并无关系,却无可避免地有了一些纯男xing的虚荣的满足感。而这种感觉,是即使他在A城和林可钟一起肩并肩走在街上也感觉不到的。其实单以美貌论,甘铃还不如林可钟,但林可钟到底是男人,走在大街上是不能给另一个男人带来炫耀的快乐的!
张大川从未想过对不起林可钟,可同时,也忍不住想有今天这样偶尔的巧遇倒是不错!
A城,林可钟已经跑了大半个月了,但现在做生意不容易,要说服那些大企业往西部投资就更难了。
这天,刚回到趁趁趁古堡般豪华的林宅。这些年住惯了小柳村,他其实不大喜欢这座太大也太幽邃的古堡,美则美矣,可惜没什么人气。
林可钟停好车,从后门直接上楼,到了自己的房间。意外的是,二叔竟然也在他的房里。楞了一下,就反手带上了房门,问:“二叔呀,你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找我有事么?”
二叔转回头,和几年前比,那与林可钟轮廓仿佛的鬓角已有了几丝银白,显示出他的操劳:“可钟呀,说起来我们俩都忙,你又常年住在那么遥远的西部乡下,我上次见你还是三个月前吧!”
林可钟一怔,仔细想了想,好像还真是这样。他其实一直都是孝子,即使早年年少轻狂的时候也是如此。闻言就十分歉疚地说:“二叔,是我不好!我保证,以后每次回A城都至少会去总部看您老人家一次!”
二叔摇摇头:“傻孩子,我不是说你不去看我!其实我今天来,是想跟你说,我就你这么一个侄子,以后这偌大的林氏企业肯定是要交到你手上的。你如果一直跟大川一起呆在小柳村,这林氏的事怎么办?你想过没有!”
其实这几年随着二叔的年纪渐大,他就一直在侧面的、暗地里的表达这个意思,但林可钟舍不得张大川舍不得西部,一直都在用装傻或假装没听到的策略规避!但现在,二叔如此单刀直入,以前的策略就没有用了。
他转过身去,想了又想,终是答道:“二叔,这个事,先让我再仔细考虑考虑好么?”
二叔听他这么说,就知道他终是舍不下爱人舍不下那个穷角旮旯的西部乡下了,也罢,他虽然年纪大了,可也还能多撑几年,只要孩子喜欢,这事就以后再说吧!
二叔走了,电话铃却响了。林可钟的手机铃声正是那首老歌:
“……
他又美他又壮
谁人比他强
赶忙来叫声我的郎呀
青山高呀流水长
那太阳已残
那归鸟儿在唱
教我俩赶快回家乡
……”
林可钟拿起来一听,里面就是一个有点耳熟的声音:“小心了!令夫人好象喜欢上别人了!”说完就挂了。
林可钟莫名其妙,但随即他就发现房内的传真机也动了,一张张彩色的喷墨相片出来了,上面笑得灿烂的男女主角正是张大川、甘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