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不是只吃瓜果?”张天舜装作深思模样问老树精。
老树精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救命恩人会这样问?
哈哈,机会来了。我是神棍。张天舜立即换了张大慈大悲的面孔:“你们是森林的孩子,伟大的自然神灵是不愿意看到你们受苦的,所以,他们派我来到了你们面前,让我教给你们种植破特果的正确方法……我是神灵使者……看到他们了吗?他们是你们信奉的神灵的战友,也是我的保镖……”
啊?什么?神的使者?
信奉的神灵派来的使者怎么只有一个人!?
不相信!
不过看到十二个精灵族弓箭手真个保护在张天舜左右,也就信了九成。
地精们全都跪在了张天舜的面前。
“神灵让我带来他的旨意,树精族应该拥有更美好的生活,随意享受自然赐予的一切……是神灵指引我到了这里,只为救你们脱离苦海,享受美好生活……”张天舜眯着眼睛大声说道。
看来没错了,他真的是神灵的使者。
众树精那里不敢搭腔,静静地倾听着神的旨意。
“伟大的神灵告诉我,这片森林受到了黑暗的诅咒!你们不能在这里居住了,继续下去你们将会被灭族,你们的肉体,还有你们的灵魂都将收到黑暗的侵蚀,世代经受煎熬……这就是破特果忽然不能存活的缘由!是神灵护佑你们,他给你们留下了种子,延续了你们的生命,只为了等待我的带来……我来了,你们将不再虚弱,不再沦为黑暗的奴隶,我是来拯救你们的……”
“神的使者。那我们……我们该怎么做呢?”老树精惊惶失措地问道。怪不得一年不如一年,原来是收到了黑暗的诅咒。
自然和黑暗是死敌,由不得树精族不害怕。
“哈哈!上套了吧!”张天舜心中狂喜,脸上却依然圣洁无比:“很简单,整理你们的行装,这这里等待我的再次到来……既然我找到了你们,我将会遵照神的旨意,带你们离开这片被黑暗诅咒的森林。去一个完美的世界,替神灵赐予你们新生……”
“树神万岁……树神……”
生的希望燃起,黑暗就一去不复返,孱弱死亡将不再困扰!`
树精们欢呼雀跃。
眼见树精族完全信了自己的话,张天舜又叮嘱了老树精一番。让他们记得整理行装,不要遗漏了东西,以免遭到黑暗神的精神诅咒。
交代完注意事项后,张天舜跟十二个精灵族帅哥离开了树精族居住的森林,继续向战场前进。
小香猪背着两大袋子红薯跟在后面。对可爱的它来说,破特果是比金币和魔晶还要重要的东西。
张天舜想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稀罕和喜欢的?!难道小香猪怕得癌症?!要不怎么这么不嫌麻烦呢?!哈哈……对了。红薯不就是用来喂猪的吗?
跟在二王子军队的后面就整整三个星期,见识了一场又一场生死相搏的攻城守城战后,张天舜不是刚追上二王子军队时,目睹百万人厮杀血流成河的场面就疯狂呕吐的菜鸟了。
百万人作战的国家战争,一场让人震撼,两场让人**,恨不能成为其中一员,冲上去厮杀,可看了几场过后,腻味了。
无聊!太无聊了!
张天舜厌倦了用生命和新鲜换来的城池易主的战斗方式了。此时此刻,他是多么特别地怀念地球上的战争。
战争拼的仅仅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吗?
白痴,还要有战略战术?
魔法世界还是原始社会吗?没有孙膑,也没有孙武吗?
“妈的,守城的人绝对是白痴,要换成我排上一城墙的机关枪,管保你冲多少上来都给我统统死回去。”
一号就趴在张天舜身边,疑感地问到什么是机关枪啊?
张天舜抽出了插在后腰的魔法世界版“沙漠之鹰”手枪,一脸自豪:“一号,这家伙的威力怎么样?”
其他的十一个精灵看到张天舜抽出手枪,立刻围了上来,看了后不住地点头赞美。
沙漠之鹰的威力他们亲眼见识过。射程虽然比他们射出的弓箭相差了近半。但发展的潜力肯定是无限地!速度呢?!就算他们射出去的长箭再快三倍也是望尘莫及的。
“机关枪嘛?很简单,就是我这把沙漠之鹰的加强版了,可以连续发射,突突突……呼啸间就可以发射出六十多发子弹……”
张天舜对枪械的了解不多,就这么点能耐,点到为止。
不过,他还是出洋笑了。
一次呼吸算一秒好了,发射六十发子弹可不是机关枪,那是喀秋莎火箭炮了?
但是呢?
张天舜对枪械了解不多,精灵族弓箭手就更是不了解了。张天舜说啥那就啥了。何况无论他怎么说,精灵族除了崇拜根本就没有怀疑。
不光是十二个精灵帅哥,就连大帅哥张天舜自己都沉浸到魔法世界的枪林弹雨中去了。
一排机关枪架在城墙上,一秒钟发射六十发,射出去的还是子弹吗?
不是,是专门收割生命的死神的镰刀!
只要指向那里,那里就变成地狱!
“哇!这么厉害啊!?!老大,如果攻城的时候也弄上一排机关枪,那不什么城都可以轻易地拿下了?”一号惊喜地叫道。
要是有了机关枪,配合上精灵族的敏捷,那还不成为无敌的存在啊?!
“错了,机关枪守城倒还可以,攻城就不行了。你们想啊,呼吸间就射出去六十发子弹,每一架机关枪后哪不要弄一屋子的子弹啊?!那么多子弹谁搬得动啊?!这种武器守城可以,攻城是不行的……”张天舜还算没迷糊到不知所云的程度,已经发现自己的胡侃中存在纰漏。
精灵们满是崇拜地的看着脑袋里总有骇人念头的老大。
对他们来说,呼吸间就能发射六十发子弹的兵器已经是极限了?!难道在攻城的运用上,还有比机关枪更厉害的武器?
张天舜脑袋里冒出了无数的念头。
攻城?
火箭炮、大炮、导弹?
如果建造出来,用到军队中,那肯定是无敌了。
可是,自己的部队呢?总不能一直只有十二个身体孱弱的弓箭手吧?就他们去攻城?!开玩笑了。
“妈的,等我回去,非要招兵买马不可。”张天舜狠狠地骂道。
卡巴家族虽然很大,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商业帝国了。就短短的几个月就拓展到如此规模,算得上奇迹。
但是,他们是跟军事没有任何交集的。
夜幕降临,双方偃旗息鼓,进入了夜晚的修整期。张天舜对这种骑士不欺暗室的战斗方式非常反感。在他看来,战争就应该不择手段,用各种方法杀死敌人才对。
夜晚,才是最好的战斗时间,因为有了夜幕的掩护,往往可以打出许多经典战役。
就算双方派出了大量的光系魔法师,把一个又一个照明魔法发射到天上,那是没有用的。对强者来说,想要避开敌人的耳目,只要稍微有黑暗的掩护,那就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要是在夜里派几个强者悄悄登上城墙,杀死守护城门的士兵,然后打开城门。战斗不就可以尽快进入到巷战阶段了?何必非要以城墙为界,做一些无谓的伤亡消耗呢?
“分散,开始行动。”
一个月的时间,已经看够了杀戮,内心非常迫切能快点回到家中,远离战争。
张天舜懒得继续等了。现在,是行动的时候了。
一个月的时间,精灵族弓箭手已经能准确分辨哪个是基层军官哪个是普通士兵了。虽然基层军官跟士兵的穿着几乎相同,但装备上还是要比普通士兵更光鲜。
尤其是在夜晚,普通士兵只能住空地上忍受入冬的冷风侵袭,而军官则住在帐篷中,里面放上个小火盆,暖呼呼地睡觉。
十二个弓箭手很快消失在树林中,暗杀行动展开。
暗杀行动就不用张天舜出场了,虽然小强也为他打造了弯弓,但是他又不是弓箭手,帮不上忙的。
对张天舜来说,五十米内十箭能有一箭射中靶子就不错了;超过五十米就算是站头大象,恐怕都射不中。
首当其中的自然是站在明处的光明系魔法师。因为他们的照明很容易让士兵看清楚周围的情况。
没有惨叫,每个光明系魔法师都是眉心和咽喉中箭而亡。
周围立刻陷入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