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天选之人

军议结束,各部都接到了靖南王军令;

翌日清晨开始,燕军各路兵马都开始了准备和调动。

梁程说过,文官喜欢讲一个治大国如烹小鲜,但实际上,兵家之事,更是如此。

兵者,在外人眼里,是刚烈至极之事,然则可将钢刃化作绕指柔,才是真正的上家本事。

大军调动,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事,尤其是各部兵马还有对应的目标,且还要讲究个循序通体相进,自是急切不得。

燕军这边在动,楚军那边,其实也没闲着,不谈年尧命令之下从镇南关后迂回而出的左右各五路兵马,各军堡军寨各部,也已经活跃开了。

靖南王说得没错,这是一台大戏,搭台的人,极多。

燕楚两国汇聚于此的兵马,再算上民夫做一些添头补足,说是百万大军垒阵作观,真的是一点都不夸张,搁在史书里,也是少有的没什么水分了。

而作为一方即将登台的唱角儿,

郑伯爷的心情在这几日里,却极不爽利。

事儿,已经吩咐给梁程了,梁程会负责安排以及制定规划,郑伯爷需要做的,就是把这闷气给自己一个人生了。

此时,帅帐的帘子被掀开,樊力牵着野人王的手,一起进来。

一个铁塔一般的汉子,

一个身材明显瘦削个头也不高的野人王,

他们就这般旁若无人地牵着手,从外营下马,一路行至帅帐。

樊力是不在乎别人的看法的,他只知道主上的吩咐,是必须得看守好这苟莫离。

苟莫离呢,自是更不在乎这些玩意儿了,若非自家清楚自家外在条件,真可以的话,他倒是挺愿意染一染这晋地风气的。

嗯,

好歹他也曾是野人王,

论身份论地位,

不见得比那晋国太后差了不是?

但可惜了,

这位平野伯似乎不喜此道。

伯爵府里,那位风先生,就是他苟莫离见了,也得缩一缩脖子;

寻常妇人,厉害也就厉害在后宅争斗方面,但苟莫离清楚,那位风先生的真正专长,其实在前宅;

至于那位公主,那位柳姑娘,

唉,

苟莫离是不晓得“收集癖”这个词儿的,

但雪原上有一种没什么能力的妖兽,叫锦鼠,喜欢收藏那些亮晶晶的东西到自己洞穴里,所以不少人靠捕猎锦鼠来寻其老窝,往往能发现一些金银之物,运气好一点儿的,兴许还能发现金银矿脉。

所以,在苟莫离看来,在美色之道上,平野伯是此中锦鼠,且是那种寻常金银俗物都入不得其法眼的高段位。

郑伯爷挥挥手,示意樊力下去。

樊力憨憨一笑,下去了,留苟莫离在帅帐中。

苟莫离当下屈膝:

“属下给伯爷请安,伯爷福康。”

郑凡说过,等伐楚时,会解其锁铐。

这就意味着,自己将成为郑凡的手下人。

这话,郑凡可以忘记,苟莫离却得时刻谨记。

“起了吧。”

“谢伯爷。”

苟莫离起身,笑了笑,道;“伯爷心绪不佳啊,可是因为央山寨之事?”

“你都知道了?”

“北先生先前和属下谈过一次了,伯爷,属下有一事不解,此事,分明是天大的好事,伯爷为何郁郁寡欢?

百万大军为您搭台,您一人独唱,啧啧,此等场面,比之您去京城时皇子牵马太子接驾,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郑伯爷耷拉了一下眼皮。

“伯爷,是在担心部下的损耗?”

郑伯爷身子微微往后靠了靠,双手交叉放在腹部,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央山寨的驻军,并不多,因为它只是一个军寨,且听靖南王的意思,这还是楚人特意下的一个饵,如果这个饵下得太大了,谁敢吃?

但这个饵,其实也有八千驻兵。

具体的,还得等自己今晚和梁程去那里看看。

但总归,战力是不弱的,至少,不是三年前乾国那帮渣渣能比的。

冲寨,讲究的是一个时效和速度。

田无镜帅大军压阵,按照梁程的说法,最多只能震慑住楚人两日。

央山寨毕竟是楚人军堡军寨体系的中心,年尧也不是普通人,两日之后,足够他再调兵遣将将局面给扳回来。

所以,郑伯爷只有两日的时间去冲央山寨。

这还得算上突袭过去的时间,是突袭,时间又有限制,准备好的攻城器具,自是来不及推过去的,且到了地方再想打造,也不可能。

一个“冲”字,就已经说明了所有。

所以靖南王才特意提点过,要以一支“虎贲”去行此事。

但,这也意味着极大的伤亡,比之当初死守雪海关的伤亡更大,因为这次还是他主攻。

苟莫离有些诧异,

因为他是真的不懂平野伯的脑回路。

别人求也求不来的好事,怎么落到你手里后,还愁眉苦脸?

要是故意卖乖卖委屈也就算了,

但苟莫离清楚自己还没那个资格让平野伯在自己面前装模作样。

“伯爷若是不愿,为何还要接下来这差事?”苟莫离问道。

郑伯爷摇摇头,道:“军议时本伯没说话,是靖南王钦点的本伯。”

苟莫离深吸一口气,

感慨道:

“靖南王对伯爷您,可是真好。”

“这我知道。”

这是好事,

确实是好事。

看那些将领们在王帐中拍着胸脯要抢这差事就清楚了,这绝对是真正的大好事。

但郑伯爷并不想要这个大好事,

在军议时,他难不成不知道他若是开口请战,靖南王大概率是会将这差事给他的,但他就是不想。

这不是矫情,也不是惺惺作态;

他家底子薄,所以看护得很好,再者,他能保证自己麾下的这几路兵马,无论他想做什么都会无条件地跟随着他。

就是高义这个人,因为出身靖南军,所以可能会有一些犹豫,但他领的兵马最少,且还是自己的亲兵营,也无法翻出浪花来。

这些家底子,散去一些郑伯爷都会心疼,这一冲寨,岂不是得散掉一半去?

说白了,

这不是后世玩策略游戏,兵损耗了还能再继续招;

这些士卒,这些标户,在郑伯爷眼里也不是什么数据流,而是活生生的人。

郑伯爷平日里喜欢在白龙鱼服后在雪海关里溜溜弯,喜欢感知着自己治下的生活气息;

剑圣为什么喜欢雪海关,还不正是被这种生活气息所吸引么?

并非狠不下心来,郑伯爷也懂得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但他不是准备了数万野人奴仆当炮灰去消耗么,还不就是为了自己麾下攻城时能少死一些?

但奈何,

自己已经默不作声了,偏偏田无镜直接来了一招“无中生有”。

立大功的机会,田无镜直接给了自己,这是对自己的爱护和扶持,道理,郑伯爷懂。

但成年的孩子对自己父母打着“为你好”的旗帜还有逆反心理呢,何况郑伯爷这么大的一个将军?

正如梁程给出的方略和田无镜的方略不同一样,

大家出发点不同,自身需求不同,方向,其实也不相同。

打仗,可以死人,但死得回到雪海关后,家家缟素,很开心么?

虽说这一仗,干系到雪海关日后的生存,但这只是这场仗中的一战,李富胜也能打的,靖南王麾下的靖南军嫡系,其实也是能打的。

“伯爷,宅心仁厚。”苟莫离说道。

这话,不是作假。

有一说一,在苟莫离看来,眼前这位,确实称得上一句心狠手辣,但在对待自己人方面,他是真的仁慈。

“军令都已经下来了,这会儿再计较这个,也没什么意义,我心里不舒服是我自己的事,喊你来,也是有事要和你说。”

苟莫离笑了,心细如他,哪能瞧不出郑伯爷的想法,当下直接道:

“伯爷放心,野人部,愿为前驱。”

“呵。”郑伯爷笑了一声,等后续。

“这次冲央山寨,伯爷所带兵马,不宜过多,太多的话,一来行动不便,二来龙身子太粗了,不是锁也是锁了,得最好悬在那个临界点。

让对面楚人觉得吃下去,又担心崩了全部牙口,只能眼睁睁地被靖南王所率燕军兑子在那儿,看着伯爷您施为。

最好的局面,大概就是让楚人觉得,伯爷的兵马,比央山寨守军也不是多很多,让楚人,有信心可以守住。”

苟莫离顿了顿继续道:

“所以,伯爷这次出兵,出一万就足矣。”

郑伯爷眯了眯眼,继续听着。

“至于伯爷担心的伤亡,伯爷大可放心,死人的事儿,我野人部来死就行了。

桑虎麾下有一千可用野人勇士,皆为精锐,再从野人奴仆那里头,择选出两千来,是那种家眷也都为奴仆的,让你有所顾忌。

冲寨时,

三千野人骑士在前,抱以死志开路。

管他楚人军寨再坚固,管他楚人军阵再精妙,三千死骑,就是用血肉之躯砸,也能砸开一个缺口来。

那时,伯爷率本部铁骑顺着这缺口一冲,破了这寨子,易如反掌。”

“三千死骑?”

郑伯爷心动了。

正因为郑伯爷上过很多次战场,才明白,任何一支军队,在突然遭遇重大创伤后就很难有不溃乱的。

军队的精锐高低,很大程度取决于其所能承受的伤亡比例。

三年前的乾国边军,那是一触即溃;

郑伯爷不认为三年后有所准备的楚军会那般不堪,但毕竟也不是铁打的。

若是前头有三千野人骑士不顾一切地扛下所有,砸开军寨,砸破楚人的军阵,生下来的仗,无疑就好打多了。

“伯爷放心,属下我别的本事没有,但忽悠野人去送死的本事,当世雪原,无人可超越属下。

另外,

不是属下有其他心思,而是真的,伯爷给属下解绑的时间太多了,否则,就可以不是三千,而是五千,六千,七千,八千了。

甚至,伯爷一声令下,本部可以不动,属下一人领野人兵马上前,就算拼得十不存一,就算是用牙口咬,也能替伯爷将那央山寨给啃下来。”

想当初,

野人王就是靠着这个本事,

让一盘散沙的野人,先是硬刚了司徒家,再在望江边,打赢了燕军一次。

其实,就是被靖南王击败的那一次,野人王麾下的野人大军,在气势上和勇气上,也没输,在冲锋时,各路部族勇士,其实都是抱着死志的。

冷兵器时代,勇气所能激发出的战斗力,绝对不低。

但奈何他碰上的是勇气和气势上不逊于他的大燕两大野战军精锐,且战场素质和能力更是远超他麾下拼凑起来的各部野人大军,最后在靖南王庖丁解牛的方式之下,大军崩溃。

“值么?”

郑伯爷忽然开口问道。

那些野人奴仆兵,郑伯爷不心疼,同时,他也知道,野人王不心疼。

但郑伯爷更清楚,那些能被其再度武装和组织起来的“死骑”,野人王肯定是心疼的。

野人王曾说过,雪原上最有理想最有抱负的一代野人,已经被他葬送了,现在的雪原上,全是些目光短浅之辈。

但怎么说呢,事无绝对,雪原那么大,他还是能继续拾掇起遗珠的。

郑伯爷不相信野人王已经完全归附于他,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带路党。

那样子的话,野人王,就不是野人王了。

“伯爷,心疼,还是有些心疼的,但,值得。”

说着,

野人王笑了笑,

道;

“属下曾和伯爷麾下那位蛮族大将金术可,聊过,那一次,北先生也在。

属下知道,最开始,蛮族人在伯爷您眼里,也是不入流的。”

郑伯爷不置可否。

“人嘛,总有个亲疏远近,这是人之常情,为上者,更需要有亲疏远近的意识,给予自己亲近的人好处,优待,否则就没人会支持你。

属下现在要做的,就是用野人的命,去换伯爷您这里的一个认可。”

“认可?”

“属下相信,付出足够多后,总能让伯爷,将我们野人,也当作自己人的。”

“这个,本伯可不敢保证。”

“但伯爷您却是这般做的,伯爷兵马之中,燕人极少,晋人蛮人极多,文人喜欢喊个有教无类,但在属下看来,伯爷您,才是真正的将有教无类用在了实处。”

“我麾下燕人少,是什么原因,你应该清楚。”

“那只是因,因是一个点,果也是一个点,但因和果之间,却有很长很长的一条线,这是佛门秃驴喜欢讲的话。”

“你,下去准备吧。”

“属下,谢伯爷。”

野人王没下去,

而是开口道:

“伯爷,还有一件事。”

“说。”

“这次冲阵,万众瞩目,以野人作先锋冲寨,在其他将领眼里,这是神来之笔,他们只会佩服伯爷您善于驱使犬马;

但,

有一人,估计是瞒不住的,伯爷您最好,可以提前打一声招呼。”

“我知道了。”

“那,属下告退。”

说了告退,但苟莫离却没下去。

郑凡看着他,

他也在看着郑凡,

少顷,

苟莫离指了指身后,

道:

“属下,要去野人中间去了?”

“去啊。”

“属下,真的要去了?”

“你不想去?”

“不,不,只是,幸福来得太突然,属下忽然觉得,有些不真实。”

“那就不去了。”

“别别别,属下知错,属下知错了。伯爷,说句心里话,您也真是放心。您就不怕等到冲寨那一日,属下发生什么变故?”

“你,这叫自污?还是忽然觉得,活得有点腻歪了?”

“属下只是和伯爷您开个玩笑,开个玩笑。”

“冲寨之日,百万大军压阵,给你三千野人骑,你能做什么?战场上反叛,将我抓了,送给楚人?

你说,你把我抓了送给楚人后,是你死,还是我死?”

毕竟,

自己可是楚国驸马。

自己去燕京时,摄政王还派景仁礼过来送了公主和驸马的行头。

“嘿嘿嘿。”

野人王笑了起来,

起身,

道:

“这楚人,也真是造孽了哦。”

言罢,

苟莫离一拍裤腿,

道:

“伯爷,您就等着瞧好吧,狗子,定不让您失望。”

………

苟莫离离开后没多久,梁程就来了,其身后,还跟着阿铭和剑圣。

“不是得等晚上么?”郑凡问道。

本来,今晚应该是去前线探查敌情的,毕竟,对央山寨所发起的,是突然袭击,既然要讲个时效性,自然就没可能让你到那儿后再慢慢观察寻找弱点什么的。

基本上,奔袭到那儿后,稍微拾掇拾掇,啃口干粮蓄一下马力就得开始冲锋了。

战场上的变化,瞬息万变,多耽搁一小会儿都是对自己安全的最大亵渎。

梁程回答道:“主上,从今日清晨开始,各路燕军都加大了斥候量,现在已经完全压制住了楚人哨骑。

我们趁着这个时候伪装成一路哨骑进入,也最是合适;

另外,若是真等到了天黑,观察效果,也不见得会好。”

“行,待我着甲。”

两个亲卫上前,帮郑凡着甲。

那套金光闪闪的甲胄,郑伯爷是不打算穿的。

着甲时,郑凡看了一眼剑圣,见其依旧是普通长衫,道:

“刀剑无眼。”

这是让剑圣着甲。

剑圣道:“行动不便。”

郑伯爷又道:“我怕显眼。”

剑圣无话可说,

只能让郑凡的亲卫也帮自己着甲。

“伯爷,属下去将貔貅牵来。”一名亲卫道。

“很好,你明天不用来这里了,去马厩专门负责给貔貅刷毛。”

“………”亲卫。

“哨骑”队伍,出发了。

郑伯爷身边,梁程、阿铭和剑圣,外加十个亲卫骑。

人数再多,就显眼了,一般哨骑队伍,也就这么个规模。

午后的阳光,显得有些阴沉。

众人策马行进时,郑伯爷时不时地抬头望天。

“瞧这架势,是要下雨了。”

下雨天攻城,影响其实不大,很多攻城器械其他的不怕,就是怕火。

但下雨天或者雨后冲寨,难度就大了,毕竟攻城时用不得战马,而冲寨时,还是需要借助马力的。

试想一下,

军寨外,全是一片泥泞,马蹄陷进去很难拔出来,这还怎么冲?

就是下马步战硬扑,人也是靠腿走路的,也一样会极大的限制活动能力,加速冲锋时,也会加大自身气力的消耗。

梁程开口道;“主上,看今日的风向,应该今晚就要下了。”

郑伯爷摇摇头,这叫什么?祸不单行。

众人继续一路深入,有时会从一些楚人的军堡军寨外经过,只不过楚人在一开始还想着在哨骑战上和燕人掰掰手腕,后来发现燕人哨骑实在是厉害,对拼消耗之后,楚人选择了内收。

所以,郑伯爷等人从那些军堡旁边过去时,只远远地听闻那边的敲锣声,倒是未曾出现军堡内派出兵马来阻击的情况。

但总体上给人的感觉,楚人确实不是三年前的乾人能相比的,他们明显更整肃,并非是在消极防御。

待得黄昏前,郑伯爷一行终于来到了央山寨外围。

亲眼目睹了之后,郑伯爷才发现,央山寨的占地面积,极大。

这里的极大并非指的是军寨体量多大以及驻兵多寡,而是这里,更像是一个待开工的施工工地。

套用郑伯爷上辈子的形容,就像是一片烂尾楼区域。

可以看出来,楚人是打算在这里修建一座规模极大的军堡的,地基也打好了,该挖该穿凿的地方,也都布置好,但工程却最终停工了。

不得已之下,现在的央山寨,只能毗邻着这里来修建。

这里,算不得是一座山,只能算是一座土丘,有坡度,也有厚度,不算陡峭,寨子依托着地势修成,西侧是“烂尾楼”,北侧因为直面战争方向,所以隔着老远就能瞅见一排排的工事。

军寨的栅栏也修建得极为严密,让郑伯爷看得就头痛不已。

一行人继续行进,从东侧绕上了坡,这时,远远地可以看见寨子内有一股骑兵出动,来至营门口。

应该是军寨内的哨塔早已发现了这一行人,但可能是因为距离太远,无论是追击还是驱散,都有些白费力气,所以军寨内的那支骑兵并未出击,但若是郑伯爷这边再拉近一些距离就保不准了。

“从这儿攻打的话,会如何?”郑伯爷问梁程。

梁程摇摇头,道:“主上,其实无论从哪个方向主攻,都没什么区别,相较而言,还是从正面打更合适一些;

主上请看,此寨西侧,有原本军堡的基建做依托,相当于借了一堵墙,从那里攻打,着实不易;而其东侧,也就是我们现在正面对的这一侧,外营,中营,内营,楚人布置了三道防线,不仅仅是栅栏这些,属下可以保证,其间,更是会有壕沟等陷阱做依仗。

我军若是从这一面攻打过去,前锋军就算真的能豁出一切,都未必见得能撕开这三道防线,而一旦前锋军未能取得有效战果,后军就得继续往里面填人,就彻彻底底打成消耗战了。”

“那从背后绕过去,肯定也不行。”郑伯爷说道。

看似从高处向下扑很具有优势,但可行性上,其实并不大,首先你攻击时,还得先爬坡,就算是骑马,爬坡之后也得消磨掉极大的气力,另外,缺乏足够的助跑距离,骑兵的冲击性优势根本就没办法发挥出来。

当然,真正开战时,肯定会有一队骑兵跑那儿去游弋骚扰一下,分散分散守军注意力。

“所以,只能从正面打了?”郑凡问道。

“是的,主上,正面,看似是防守最严密的地方,其实也是最脆弱的地方,因为这座央山寨不仅仅是负责防守驻点的,还担负着各路兵马中转的功能,主上看那边的寨门,开了三个,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在中转时效率更高一些。”

其实,军寨这种存在,若是布置在崇山峻岭上,效果会很好,但在平原上,哪怕眼前这座勉强算是建在山腰上,你要说它有多坚固,真谈不上。

足够的攻城器具前提下,磨一磨,耗一耗,敌军耗不死,但那些防御工事也差不多被耗烂了。

真要论防守,还得是军堡和城池,军寨的作用,只是一个依托处,亦或者是驻军防备偷袭所用。

大会战时,防守一方,也会借助军寨成阵,于野外进行依托进行大会战。

所以,自古以来,就没听说过某某场攻坚战打了半年或者一年,终于攻克一座军寨的战例。

可偏偏,这央山寨落在此处,却起到了画龙点睛的效果。

它就在那里,

它就是在明摆着恶心你,

你却很难一口气吞掉它,

且若非靖南王这次排出了大阵仗压阵,冻结了楚军的调动,你甚至很难有攻打它的机会。

除非是一波流冲垮它,只要稍微耽搁一下,四周军堡军寨包括镇南关内,都会派出援军对你进行包夹。

“还好,没让他在这里修建出一座军堡来。”郑伯爷感慨道。

真要是一座军堡立在这里,想靠偷袭,一波流或者几波流就打下来,除非郑伯爷麾下全员樊力化。

“这仗,只要打进寨子里就好打了,凭借着我军战力,我军在人数占优的情况下,下马步战,也绝对没问题。”

雪海关的兵,是梁程亲自训练出来的,他对自己的心血很有信心。

“你就不心疼?”郑伯爷问道。

“主上,既然决意要打了,就顾不得心疼这种事了。”

“那咱们还真没共同语言。”郑伯爷笑着调侃了一下,但很快,他又有些担心地指了指天空,“我看………”

话还没说完,一滴雨,就落在了郑伯爷的鼻尖。

“下雨了。”

这场雨,似乎酝酿了许久,一开始只是稀稀落落,随即就开始大雨如注,来得,可真够及时。

央山寨前,地势本就低洼,这场雨继续下下去的话,那里,很容易就会变成泥沼潭,这对燕军的骑兵,绝对是一种噩梦。

乾人百年前那场大败后,痛定思痛,不惜耗费巨大的民力物力将乾江水引出一支来,妄图让乾江改道,在上京前形成一道天然屏障。

甚至,还广布水田,其目的,就是为了阻遏住燕人最为强大的骑兵。

只不过乾人比较倒霉,百年后,燕人居然是趁着冬天一路打过来,借着结冰的汴河河面直接来到了上京城下。

“其实,挺好的,主上,这样等我们动手时,楚人也会来不及防备,他们不大可能我们会趁着雨天或者刚刚雨后地面还泥泞时突袭冲寨。”

郑伯爷看向梁程,道:“你在安慰我?”

“不是的,主上。”

“那你说这下方的泥泞该怎么解决?”

“冲阵时,每一骑都带一袋土就行了,把水坑给填了。”

“哈哈哈哈哈。”郑伯爷笑了起来。

“呵呵呵。”梁程也笑了起来。

一边的阿铭翻了个白眼,

剑圣则继续不动如山。

笑了好一会儿,

郑伯爷见梁程没再说话,不笑了,有些惊讶地问道;

“你不是在开玩笑?”

………

央山寨内,

景仁礼刚刚宣读好给央山寨守将迟明义的大将军令。

迟明义本身并不是贵族出身,但其是白蒲白家的女婿。

白家的封地在长溪郡,毗邻大泽,郡内也有不少大泽延伸出来的水系,妖兽骚扰先不提,这水匪,也是极多的。

白家虽然只是三等爵,但祖上,曾是一等爵,奉楚皇之命,受封于白蒲,以镇压和肃清长溪郡内的水匪之患。

三等爵,是因为早年间白家家主曾犯了事,被治罪降了爵第。

这么多年来,水匪一直没清剿完,这倒并非意味着白家剿匪不力或者在养寇自重,而是因为大泽本身就是楚国的“藏污纳垢”之地,楚国的游侠和泼皮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乃惹急了爷爷,爷爷就一刀剁了你再入那大泽去!

所以,一直不缺新鲜血液的长溪郡,很难真正的安宁,但有白家以及白蒲军在,倒是一直维系着表面上的安定。

这一次,白家出兵八千余,皆为精锐,一则,是希望能够为国效力,二就是渴望在这场大战中获得功勋,好将家族的门第再抬回去。

“迟将军,大将军的命令,就是这般,你这里,可得好生看守着,切不得出现什么意外。”

迟明义笑了笑,道:“我知,不就是拿我和这支白蒲军当饵么。”

“话可不能这般说。”

“说不说都一个样,迟某只希望大将军能记得白蒲军的付出就可以了,也请劳烦景兄回去告知大将军,白蒲军在,央山寨就在。

当初被选派入驻这座军寨时,迟某就清楚会遇到什么情况的,他燕人没来就罢了,若是来了,那就让他燕人看看我白蒲藤甲兵的厉害!”

“迟将军高义,景某佩服。”

“不至于,不至于。其实,景兄,你没必要特意跑这一趟的,这些日子,燕人哨骑猖獗,也危险。”

“该来,还是得来的,景某在军中,就是这一门跑腿的营生不是,哈哈。”

景家着力于大楚文教方面,在军中,其实没太多影响力,这次摄政王动员下,景家也没出成建制的私兵,而是贡献了很多奴仆作为民夫。

景仁礼走军中这条路,更多的,还是得靠自己。

这时,军帐外传来了下雨声。

迟明义掀开帘子和景仁礼一起走了出去。

景仁礼笑道:“这雨,还不小呢。”

迟明义则叹息道:“看样子,燕人这阵子,是不会来了,燕人的马蹄陷入浆泥之中,根本就进退不得。”

“是这个理。”

“所以,迟某一直觉得,就算燕人能打破镇南关,其战马落入我大楚水泽之地,也绝不可能像在晋地那般威风的。”

“迟将军这话,对我说说还好,切莫对外人说,镇南关,不容有失的。”

“我知,我知。”

景仁礼看向西侧,发现那里有两架投石机停在那儿,不由得笑道:“迟将军这里,怎么还有这个?”

按理说,军寨里,不会配置投石机的。

“前阵子本来要从我这里运向西堡的,但中途坏了,工匠就将它留在我这里修补,恰逢燕人加大了探马力度,正准备让西堡自己派人来运过去,我是懒得费这个功夫了。”

“呵呵,我倒是听说,燕人那位平野伯似乎也擅长机造之术,昔日野人攻城时,也用过这个。”

“燕人的机造之术,也就学个皮毛罢了,上不得台面。”

“也是。”

“哦,对了,来人。”

“将军。”

“先前不是来报东侧出现燕人探马么,走了没有?”

“回将军的话,未曾,徐副将还准备请示将军是否派出一队骑兵去驱逐。”

“搭理那些苍蝇作甚,平白地浪费力气。”说着,迟明义指了指那台投石机,道:“将匠人唤来,让本将军和景兄开开眼。”

景仁礼道:“迟将军,这,不合适吧?”

“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终究是玩玩罢了,这玩意儿丢我这里,我还嫌它占地方,真到了开战时,这玩意儿也是屁用没有。”

军寨的防御纵深不够,等敌人冲到寨前时,这投石机一来抛射距离尴尬了,二来,强行抛射还可能帮敌人砸开进寨的缺口。

景仁礼则借坡下驴,道;“可打得中么?”

“除非那支燕人探马真的八字犯冲,否则,大概是打不中的,但,吓唬吓唬他们也好,哈哈。”

………

“真的要填土冲寨?”

郑伯爷还在纠结这个问题。

虽说常言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但你就用这种土办法总给郑伯爷一种你是在逗我的即视感。

“主上,就用这个办法,又不用全部填满,填出一块来供给战马提速冲撞就可以了。”

“行,你觉得能行就行吧。”

“主上,那边军寨里有动静。”阿铭指着前方说道。

动静,是有的,郑伯爷一行人现在所处的地方,恰好是在半山坡还要再往上一些,也算是半个居高临下了,所以对军寨里的情况还能看得比较清晰。

“楚人在做什么,拉投石机?”阿铭说道,“看样子,还是想打咱们。”

什么叫拿打炮打蚊子,这就是了。

再优良的投石机,顶多就做到我想砸城墙不至于砸到城内去,我想砸城内不至于落到城墙上,想要精准地远距离打击一小撮人马,做梦呢。

梁程也开口道:“这要是能打中咱,才叫有了鬼了………”

郑伯爷马上瞪向梁程,指了指他和阿铭,道:

“你们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自己心里不清楚?”

说完,

郑伯爷马上挥手下令道:

“撤!”

言罢,

郑伯爷第一个策马开奔,麾下众人则一齐跟上。

一直以来,

郑伯爷对自己的战场气运,都没什么信心,这一点,可以从每次战后阿铭身上的洞洞数目上看出来。

因为阿铭身上的箭口,大半都是给自己挡箭挡下来的。

那种在战场上百战不死的天选之子,到底有没有,郑伯爷相信是有的,但很抱歉,他似乎并不属于此类人。

不是他想从心,而是事实告诉他,命运之神不仅仅不眷顾他,而且挺喜欢看他“中道崩殂”。

“嗡!”

央山寨内的投石机,发射了。

一个巨大的石块被抛向了空中,然后做抛物线运动,向下砸去。

郑伯爷一马当先,

在其身后,

一众亲卫们先抬头望天,

紧接着,

是阿铭和梁程抬头望天,

只见那块巨大的石块从他们头顶呼啸而去,直奔前方已经甩出他们挺远的自家主上。

骑着马的剑圣这会儿简直气得发笑,

骂道:

“他居然这么有自知之明!”

他居然真的清楚自己会那么倒霉,

而且,

事实上,

他还真的这般倒霉!

合着他死皮赖脸地求着自己陪他上战场并不是真的怕死,而是他真的很容易死啊!

他是怎么活到今天且还一场场战场里夺取军功的?

“散开!”

剑圣发出一声低喝,

身形从马背上弹起,径直追向前方还在策马狂奔的郑伯爷。

郑伯爷也听到身后传来的呼啸声,

回头一望,

瞳孔当即一阵收缩。

“嗡!”

胸口的魔丸在此时忽然启动,

以前是飞出去帮忙砸人,这一次,魔丸直接砸向了自己的老子。

“咚!”

一记重锤,砸在了郑伯爷的胸口位置,反向力之下,郑伯爷直接被砸飞下马,战马则继续向前。

“砰!”

巨石落下,直接将郑伯爷的麾下战马砸成了肉泥,紧接着,落地的巨石一些部位碎裂开,石块向四周飞迸。

好在此时剑圣出现在了郑伯爷身前,

龙渊飞舞出密集的光影,将飞迸向郑伯爷的碎石尽数绞成齑粉。

郑伯爷捂着胸口,

“咳咳………”

吐出了一口鲜血,魔丸砸得有点狠,力道也有点大。

就差一点点,自己就要和清太祖作伴去了。

众人都心有余悸围过来,阿铭上前,将郑凡搀扶起来。

其他人都面面相觑,一时间,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倒是郑伯爷,经历了一番死里逃生后,倒是获得了些许愉悦感,

道:

“还好,没骑貔貅出来。”

随即,

郑伯爷扫了一眼远处雨帘之下的央山寨。

本来咱们没梁子的, wωw● тт kán● ¢o

现在,

结了!

………

塔楼上,

迟明义和景仁礼站在上头。

“打中了么,怎么看样子像是打中了呢?”景仁礼一边张望着一边说道,因为距离太远,外加下雨阻挡了视线,所以看得不是很真切。

迟明义倒是显得洒脱多了,

道:

“待会儿等雨稍停了再派人过去看看就是了,反正就是砸中了也是小猫两三只,上不得台面,景兄,你总不能让我提两条燕人小杂鱼去向年大将军请赏报军功大捷吧?”

………

雪海军军寨里。

瞎子刚刚从野人王那里出来,野人王正在从奴仆军里挑人。

回到帅帐附近时,

瞎子看见一名甲士正在马厩里一边给貔貅刷毛一边在哭,泪流满面。

而貔貅,则是舒服地不停地打着响鼻。

“怎么了?伯爷呢,出营了么?”

那名甲士马上起身向瞎子行礼,

“北先生,伯爷出营了。”

“哦,那你哭什么?”

“小的在伯爷出营时问了伯爷一句,要不要将貔貅牵出来,伯爷,伯爷,伯爷就将小的开革出了亲卫营,让小的来专司刷马。”

“哦。”

瞎子点点头,

对这个哭得很伤心的亲卫道:

“好好刷。”

————

求一波月票吧,不求一下的话,大家好像就不投了。

这几天虽然都是一更,但每更都是一万字以上的大章,都是二合一的,其实字数上比以前两更时只多不少。

另外,这本暂时没打算点科技树造枪炮,这本侧重点就是江湖的故事、庙堂的故事,小人物的故事,再加一些热血和历史元素。

点枪炮科技树的话,我觉得会破坏掉这本书的味道,大家就默认忽略掉这一点就好。

另外,书评区和弹幕我刚开了500粉丝值才能发言的限制,这样看了开头就喷的以及挂见习牌子提意见的以后就应该见不到了。

嗯,挺好。

最后,再求一下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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