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干什么!”
人不在名流聚会的弗兰迪听起来正常(不正常)多了,他怪叫道。
“给你一小时,戴上假发黏上胡子,或者涂点口红垫增高鞋垫——管你他妈的干什么呢,反正换张脸拿一把吉他来找我。”秦绝粗声粗气地说。
“Fu*k,你到底想干什、”弗兰迪特有的说话腔调还没开始乱飞,秦绝就迅速报上地址然后挂断了通话。
她站在原地等候, 弗兰迪来的速度比她想象中慢了一些,但是没关系,来了就行。
“……骚气的金发男,三流的审美。”等小疯子走近,秦绝毫不留情地吐了句槽。
“我只能找到这顶!不然真的要涂口红了!”弗兰迪骂骂咧咧地用手扫过木吉他表面,有长了弦的玩意儿在手, 他的精神状态好多了。
晶莹碎光闪过,秦绝留意到从吉他上扫落的玻璃碴子, 眼角直抽:
“你特么的不会把人家乐器店的橱窗砸了吧?”
“我扔了张卡在里面!”弗兰迪理直气壮。
“你……算了。”
秦绝说不上是欣慰还是心累, 她寻了个方向往前走,弗兰迪断断续续地跟着她——他这把抢来的吉他没有背带,只能抱着它一边放大腿上调音一边单脚蹦着走。
“太工厂了,没味道,没有灵魂。”
吉他在怀的弗兰迪没有询问秦绝到底要带他去哪,只是喋喋不休地抱怨着乐器的音色。
秦绝听得出来他姑且还是很快乐的。跟前不久相比。
他们走着,走着,久到弗兰迪不得不换了条腿继续蹦,秦绝才停下脚步。
“?”弗兰迪看向她,但不等她回答就眯上了眼睛。
不远处隐隐传来手风琴声。
“走吧。”
秦绝露出笑容。
弗兰迪不再蹦跶,抱着吉他跟在秦绝身后,神情里有一种跃动着的、癫狂的乖巧,像一头毛发炸起又渐渐被风吹得平顺的狮子。
几分钟后,船身漆黑、座椅鲜红的“贡多拉”尖舟出现在两人的视野内,乐手戴着那顶熟悉的草帽,弹奏着那架熟悉的手风琴,这次周围没有路灯, 原来她长着一双浅浅的绿眼睛。
见秦绝到来, 手风琴奏出一串轻快的音符。
弗兰迪的表情变得陶醉,无需秦绝多言,他就跟着她跳上了小舟,吉他弦在指间颤动,零星旋律飘散而出。
秦绝坐在旁边,听他们“交谈”了几句。
乐手看上去很欢迎秦绝带来的新朋友,她中止演奏,把手风琴脱下来向秦绝递去,自己则弯腰摸了摸,从座位底下摸出那台便携电子琴,放在膝盖上。
“呃……”
秦绝背上手风琴,“这个我不会啊。”
弗兰迪用吉他独奏大声嘲笑,被秦绝无语地竖了个中指。
乐手似乎听不懂英语,她对着秦绝比划了两下,向她示范该如何演奏手风琴,嘴里吐出几个动听但晦涩的单词。
这下换秦绝听不懂了,她迷茫眨眼。
“Sei del posto?(你是本地人?)”弗兰迪转头用奥奈利亚语问。
乐手的眼睛亮闪闪的, 点点头与他聊了起来。
秦绝在旁望着这两人无障碍沟通, 虚了虚眼睛,自己低头琢磨手风琴。
她回忆并模仿着乐手演奏时的动作,很快摸到门道,以不和谐的乐声粗暴打断那两人的对话,目光幽幽地对他们予以谴责。
乐手咯咯直笑,弗兰迪则连人带吉他不客气地发出嗤笑。
秦绝佯踹他一脚:“以前没听说过你语言天赋这么好。”
“是啊,我他妈得是有多闲才会告诉你我妈是奥奈利亚人,祖上还有池兰血统,早八百年是个贵族。”弗兰迪反唇相讥。
秦绝皱起脸:“看看这个花哨的金发小子!”
又道:“嘿,你明明是A国的黑帮。”
“这就要问我妈当初为什么要嫁给我那个A国本土的混蛋老爹了。”弗兰迪呵了一声。
他们“拌嘴”的同时也在玩乐器,乐手听不懂,但笑眯眯地用音乐加入。
且奏且聊,秦绝终于理解了弗兰迪混乱又颇具戏剧性的家族关系。原来他的全名是弗兰·迪·莉雅·冯·克莱门斯·杰诺瓦,“迪”和“冯”都是表从属、强调家族的标志语,翻译过来大约是“池兰国、祖上来自古老克莱门斯领土的莉雅女士,在奥奈利亚国、杰诺瓦城所生的儿子,弗兰”。
“……”真够复杂的。秦绝面部肌肉一抽。
按理来说弗兰迪应该随他那个A国父亲的姓氏,叫弗兰·科切斯。他也的确顶着这个名字活了十几年,然后在母亲去世的时候主动更换成了现在这串长长的姓名。
在父亲也死去之后,继承家族事业的弗兰迪拍板将“科切斯”改成了“冯”,质疑的人都被雷霆手段解决,久而久之人们便自发将改姓这一行为赋上“这是首领在表示转型的决心”等意义,只有弗兰迪本人清楚这只是他自己的率性而为。
秦绝继续套话,弗兰迪清楚她的意图,但也没有防备,用他一贯的仿佛在唱歌的语调没头没尾地回答。
一块一块拼凑线索,秦绝因此得知那个所谓的“D家族”是A洲的黑帮集团德梅特利乌斯,在弗兰迪带领冯氏家族逐渐由黑洗白、转型为商业帝国的时候还在地下干着黄赌毒的勾当,跟拉苏尔火并的原因是能源生意起了冲突,弗兰迪的魔术酒吧纯属因为离得近,遭受了无妄之灾。
龙有逆鳞,被触及到底线的弗兰迪这次真的动了火,想把这两个家族挨个端了。
A洲面积广大,势力复杂,所以他先回了奥奈利亚。母亲“黑手党女皇”的威名尚在,弗兰迪回这跟回老家一样,如果他有心,完全可以重新收拢一批庞大的势力,把拉苏尔家族这个趁乱崛起的外来者清出这片地盘。
秦绝对此的评价是——
“弱智啊。”她感叹。
弗兰迪是整个蓝星转型最成功的黑道头子,凭那一手和秦一科技达成的智能汽车转售合作就已赚得盆满钵满,富可敌小国。而拉苏尔和德梅特利乌斯这俩集团权势弱、油水少不说,干的还都是见不得光的脏活,弗兰迪特意分出力气对付他们就跟狮子下泥水粪坑里咬死野猪一样,气是出了,但折腾得自己一身腥臊,可以但没必要。
更何况,为了一起玩音乐的友人复仇,最终杀昏了头,彻底蜕变为外在强大内心萧索的首领,再也找不回初心的快乐……这真的值得吗?
弗兰迪回了一串愤怒的琴声。
秦绝先是用手风琴“哈、哈、哈”了三声,然后摸索着演奏出一段伤感的旋律,是首摇滚歌曲的即兴抒情版。
弗兰迪瞪着她,很快移开了视线,眼睛盯着水面,手上哀悼亡人。
乐手静静地坐在船上,钢琴声随他俩的风格改变而改变。感伤与忧愁弥漫开来,接着逐渐被弗兰迪的吉他声带动,爆发出浓烈的愠怒,秦绝试图抗衡,吉他歇斯底里地嘶吼,最细的那根琴弦悲鸣欲裂。
合奏不复和谐,像有人在撕扯布匹,生涩难听。就在这块虚幻的布即将彻底裂开的时候,水流似的钢琴声急促但温和地大面积铺开,犹如细雨浇灭大火,空气里仅剩木柴潮湿的焦香。
弗兰迪愣了愣。
他看向乐手,乐手没有回望,也没有察觉到他的视线。她专注地弹奏着那架61键电子琴,手指在琴键上跃动,眼睛时而闭上,时而睁开,脸庞像维纳佐拉这座城市一样溢满了雾蒙蒙的柔情。
秦绝的手风琴声在短暂的停顿后也加入进来,乐声温柔悠扬,合着夜风拂过弗兰迪残存狰狞的面孔。
他的吉他发出一声切弦的“嚓”音,之后的几分钟里都没有响。
秦绝开始弹爵士。
乐声变得慵懒轻佻,从节拍到音符都充满了随意,弗兰迪时不时拨动几个音,像心不在焉,又像随波逐流。但慢慢地,他哼出一些旋律。
秦绝用不那么精湛的口技模仿鼓点,弗兰迪零星吐词,乐手开口和声。
很长一段时间内,尖舟上只有音乐和歌。
然后秦绝归还了手风琴,与笑盈盈的乐手交换位置。琴音再起,弗兰迪在唱,在怪叫,在嘶吼,维纳佐拉的运河接住了他下坠的情绪,悲伤和愤怒都被柔柔清波包裹。
教堂的钟声遥遥传来,只有一响,象征着半点。
秦绝整了整衣袖,隔着布料按下信号器。
五分钟后,嗡嗡震动音响起。她换成单手演奏,另只手摸出手机,把它夹在脸和肩膀之间,装模作样地听了几句,轻轻应声。
乐手迎上秦绝歉意的目光,体贴地将乐段转为收尾之前的过渡。不久后,一曲终了,弗兰迪望着河面怔怔出神。
“喂,快十一点四十五了。”秦绝手伸到他眼前打了个响指。
弗兰迪如梦初醒,双手用力搓了搓脸,吐出口气。
旋即抬起头。
秦绝:“……”
乐手:“……”
弗兰迪:“?……”
弗兰迪:“。”
他把一半耷拉着来回晃悠,另一半还黏在脸上的假胡子原封不动地按了回去,强行无事发生。
“看来你的胶水质量不怎么样。”秦绝揶揄。
“闭嘴吧你!”弗兰迪气恼地叫道。
乐手咯咯笑出声,弗兰迪瞪了秦绝一眼,用奥奈利亚语同乐手交谈了几句。
他收获了棕发姑娘暖融融的笑容,手风琴声再度飘扬,秦绝一边面向“贡多拉”尖舟后退一边含笑挥手,直到那艘狭长的小船被建筑物挡住。
转头,弗兰迪像扛枪一样扛着吉他。
“感觉如何?”秦绝悠哉开口。
弗兰迪闭嘴不言。
秦绝抽出那沓卡片,一张一张翻过来:“手表、戒指、项链、怀表、腰带、T恤、夹克、牛仔裤、风衣、长裙……好吧,希望不会给我造成太多额外的工作负担。至于这些——”
她学着弗兰迪晚宴上的样子,把压在最末的三张卡片重新“啪”地拍回到他手里。
“二手乐器、乐谱手稿、绝版黑胶唱片,姑且当它们加起来总共21克吧。”
秦绝短促地笑了一声,用手背拍了拍弗兰迪的左胸口袋,“这样的重量,还是塞回这里比较好。你说呢?”
弗兰迪低头,毛茸茸的胡子挡住了他一部分的视野,但这不影响他感受到自己残留着兴奋和满足,还在震动着的胸腔。
“嘿,那姑娘叫什么名字?”秦绝突然问。
“萝拉。”弗兰迪不假思索地回答。
他对上秦绝兴味盎然的目光,“收起你那访谈秀主持人一样的眼神!”他恼火地嚷嚷道。
“啊好好好。”秦绝敷衍地应道,又笑着摆了摆手。
“回去睡你的觉吧,小疯子。你眼里的血丝可不比琴弦好看。”
“等等!”弗兰迪叫道。
已经走出两步的秦绝转过身,又是“啪”的一声,是弗兰迪从皱巴巴的格子衬衫里摸出了一把又轻又薄、外表和手机没什么两样的改良手枪,将它拍到了秦绝掌心。
“送你了!”
弗兰迪扛着吉他,左胸口袋里揣着三张品牌概念卡,气势汹汹地走了。
3600+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