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吾在手,剥皮拆骨,暴殄天物,天理难容!
刑屠夫刀下不分公母,红毛鼠王皮毛被大火烧得焦臭难闻,但丝毫不影响操刀者愉悦的心情,有过一次收拾变异黄鼬的经验,手下也利落无比,一张皮子剥下来捆做一捆,利刃般的爪子是决计不能放过的。
四只脚掌上各有四条尺余长的利爪,每一条都如利刀般锋锐,刑朗用半截镀锌水管在鼠爪刃口上轻轻一磕,只感觉稍顿了一下水管就短了一截,切口处平整光滑,摸一摸连毛刺也没有一根,这个意外的发现让他头皮一阵发麻。
“还好哥命大,要是被这爪子削上一下,保不齐也要短上一截……”回想起不久前的人鼠大战,刑朗脖颈处一阵发寒,鸡皮疙瘩起了一层。
红毛鼠王四肢上的筒子骨也被刑朗一根不剩的剃了出来,试着用鼠爪刃口劈了两下,居然只有几道浅浅的划痕,足以证明这东西的硬度远胜过断掉的水管,如果用来制作刀柄无疑是最好的材料。
就近取材,不容浪费。对着一只死老鼠就像对着一座宝山,刑朗恨不得把它所有的剩余价值榨干,上午就疲惫不堪的他像突然打了鸡血一样兴奋,折腾了整整八小时连水也没喝上一口,最后终于在太阳落山的前一刻依依不舍的拿起所有的战利品上了车,留下一大堆七零八落的碎肉。
全身散发着浓重血腥味的刑朗心情出奇的好,献宝似的向脸色苍白的秦冰介绍起这一天的成果来。
“十杆鼠王枪,啧啧,这可是好东西啊!”刑朗满脸惬意的抚摸着手中白森森的骨枪,信心十足的说道:“下次就算遇到一群大耗子我也能全灭了……”
长长的筒子骨顶端牢牢固定着一条锐利无匹的爪刃,这就是所谓的鼠王枪了,这次刑朗手艺明显得到了一个飞跃,每一杆带血的骨枪都做得浑然一体,通体透出一种晶莹的润白,乍看上去就像一件象牙制成的工艺品。
鼠王枪,刑朗即兴命名,亲手制造,其杀伤力尚有待验证,不可否认是他保命的又一件利器。
昆吾刀也镶上了一条米半长的筒子骨,整体长度和以前相仿,不过重量却加了几斤,刑朗倒觉得更加趁手了。
秦冰面沉如水,熟练的驾车前行,任凭后座上的刑朗嘴上滔滔不绝的炫耀什么鼠王枪之类她也是兴趣缺缺,不过心里又给这位疯狂的男人加了两条评价,龌龊,危险……
累了一天的刑朗自言自语了一阵,终于顶不住排山倒海袭来的倦意,斜靠在柔软的座椅上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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