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先是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绕着墨韵转了两圈儿,不太相信,却又由不得他不信。
最后,他只得无奈地挠了挠头,接受现实地说:“这个……也不是不行啦,但得让千寻休息会儿,她刚刚折腾过几次,再折腾会有危险的,等过个一年半载吧。”
火庶饶颇不甘心地剜了叶千寻一眼,后者一副:怎么样我没骗你吧的样子让他很有掀桌子的冲动。
大宝纠结地看了看叶千寻一眼,试探着问:“我看旁边有个空屋子,我能住那吗?”
“开什么玩笑!”叶千寻俏眼一瞪,叫嚣起来,“你住我隔壁,我会睡不着觉的!”
火庶饶人来熟地兜住大宝的肩膀:“兄弟,我这就让人给你收拾屋子去,不过你得答应我件事,别有事没事飘在半空中。”
大宝的身高立刻矮了一截,稳稳落在地上,憨笑地说:“我控制不好这身子,时不时就暴一下,以后会小心的。”
“你们给我把他打发走。”火庶饶前脚才出门,叶千寻后脚便气急败坏地对墨韵说,“否则我就让你灰飞烟灭,永远别想回来!”
墨韵勾起嘴角:“你来一个试试,我等着!狼来了的故事听过吗,光打雷不下雨,时间长了真下雨的时候,就没人来送伞了。”
叶千寻恼火地动了一下,试图控制墨韵的身体,但却是失败告终,到底是在人家身体里,吃亏了一筹。
叶千寻安静下来,沮丧地窝在墨韵后面,有些无力地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你跟火庶饶都不喜欢我。”
墨韵没有吭声,过了半晌,忽然站起身朝门外走去。
“喂,你去哪?”叶千寻诧异地叫出声来,墨韵没有答话,只是自顾自地往外走。
穿过院落,穿过御花园,叶千寻终于知道了墨韵的目的地,她暴怒地吼起来:“墨韵,你,你敢看我的记忆!”
某人很无辜地眨眨眼:“我又不是故意的,它自己要跑到我脑海里来我有什么办法。”
“停下!”叶千寻用力想顿住脚步,但现在这个身体里,是墨韵说了算,她发狠地尖叫一声,瞬间天昏地暗……
火庶饶安顿下大宝,出得门来已经不见了墨韵的影子,他本能地预感到要出事,立刻蹿了出去。
正常情况下墨韵离开不会不跟他知会一声,何况现在她和叶千寻一起醒着,她更没理由离开让自己担心!
她会去哪里……火庶饶立刻出去找人,没费多少时间,便在御花园边上找到了墨韵,因为他今儿听大宝说了一个‘肖’字!所以奔着养心殿去了,果不其然,成功在沈南走近之前将墨韵抱进了怀里,其实也就快几步的路程。
他目光犀利地向沈南扫了一眼,暗地里运起气来,沈南身上森然的杀气,他能感受得到。
“火庶饶,你怎么出来也不说一声……她怎么了?”不明所以的大宝看到昏倒的叶千寻,立刻紧张起来。
沈南倒吸一口凉气,怎么会是他?他怎么会跟火庶饶有交情?这玩笑开大了!
火庶饶目光如电,将沈南的惊骇看在眼里,心念一动,勾起嘴角,微微冲他点了点头:“国师,告辞了!”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沈南直到火庶饶和大宝离开,还没从恍惚中回过神来,草原刁狼宇逸,虽然名为妖王座下第三护法,事实上却是实力最强的一个,只是排名在前面的两个都是女人,一个已经灰飞烟灭,一个跟妖王暧昧不清,所以他不屑去争那个头名罢了。
他来鲜国有什么目的?难道结界的入口,在这里?
火庶饶对墨韵的间歇性昏倒已经比较有经验,所以这次倒没大慌张,四平八稳地把关明海叫来。
可关明海却纠结了,墨韵一切正常,怎么会晕倒的呢,他竟看不出一丝端倪?他无奈地拿出银针,可下手几针却没有什么特别的效果……
大宝走上前去,冲关明海微微一笑:“还是我来吧。”
长相如此妖孽的男人,露出这样清纯的笑,让关明海很不适应,别扭地退开一步,大宝弯腰,伸手按在叶千寻胸口的位置。
“你干什么!”火庶饶恼火地去要去抓他的胳膊。
“小心!”大宝才来得及说一句,火庶饶已经被掀翻出去,直接穿过房门,摔到了院子里的草地上,还好大宝无心伤他,否则他就得去鬼界和扎米达见面了。
关明海惊骇地看着大宝伸手一下一下按在叶千寻胸口,顺便拉住从院子里跑进来的火庶饶,做了稍安勿躁的手势:“他在救人,别那么小气。”
过去一盏茶的功夫,大宝才起身将掌中的一块符石塞进衣兜,对关明海和火庶饶说:“她这次闹得很厉害,不会这么快醒来,但是已经没事了,快则一个月,慢则两个月,她一定会醒。”
火庶饶闷哼一声,又是一两个月!
关明海现在处于完全摸不着头脑的地步,各种凌乱!
火庶饶瞅着他也没什么用,随便想了个借口把他打发走,颇有些无奈地坐到床边,捋起墨韵的一抹长发,在指尖上绕了两圈儿,抬头问大宝:“墨韵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宝斟酌地说:“千寻激发了能量磁场,把自己和墨韵都震晕过去了,她从前跟我闹脾气的时候也会这样,但都不严重,最多昏迷十几天就会醒。”
火庶饶无语,昏迷十几日还叫不严重?他咳嗽两声,侧目看着大宝:“你和这个叶千寻到底是什么关系?你们认识多久了?”
大宝笑道:“我们都认识20年了,她是我邻居,我看着她出生的,千寻小时候有些痴傻,所以她父母一直把她关在家里,结果5岁那年一个没看牢被她跑出去,让车撞了.当时大家都以为这孩子死了,没想到她竟然奇迹般地生还。千寻活过来以后,哑了半年没说话,但大家明显感觉到她的痴傻好似不存在,半年之后她开口说话,更让大家大吃一惊,这孩子不仅不傻,而且还不是一般的聪明呢。”
“当时我刚刚念大学,学的是量子物理,千寻很喜欢跟在我身边缠着我叫宝叔叔,我说的事情,她一点就透,所以我也喜欢跟她说。她13岁考进麻省理工学院,跟我学一样的专业,17岁博士毕业,成为全英格兰最年轻的女博士,她绝对是个天才!”
看到火庶饶一脸无辜的表情,大宝才发现自己说的对方一点也没听懂,于是捡重点说:“总之,她很聪明、很有天分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