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紫珠的病越来越重,闵慧几乎每隔三五天都会去医院看望她一次。问周如稷病情进展如何,他只是隐晦地说不见起色,现在用的药主要是给她止痛。医院批了他一个月的事假照顾妻子,肿瘤科人手本就不够,他又是主任医师,完全不上手术台让科室里的医生忙得头不点地也不现实,周如稷于是提出每天工作半天,尽量把手术安排在晚上。一来白天可以全力陪护妻子。二来趁著紫珠夜里休息、医生们也很疲劳的时候,替大家加个夜班。
手术室在四楼。同一层里还有麻醉科、影像科、病理科、检验科、血库、外科、药房等科室。紫珠的病房在五楼,周如稷的办公室也在五楼,两人离得非常近。
闵慧想著自己已经有四天没去看望紫珠了,明日就要出差,于是晚上七点来到医院。路过护士站,值班护士认得闵慧,打了招呼后直接说:「周医生去手术了。」
「紫珠睡了吗?」
「还没呢。」
紫珠的病房在楼道的尽头,闵慧一路走过去,看见一位农民模样的汉子坐在走廊的一把椅子上。她没有多想,以为是哪位病人的家属。不料那人见她正要敲门,忽然一个健步冲过去把她拦住了,粗声粗气地说:「请问你认得周医生吗?」
他的嗓门有些大,方音浓重,看得出在用力地憋著普通话。闵慧打量了他一眼,这人三十多岁,长脸、宽鼻、肌肤黝黑,不知为何,头发已有些灰白。穿一件格子衬衣,洗得次数太多已经看不清原来的颜色。牛仔裤很脏,上面破了几个大洞。脚上穿著一双破旧的旅游鞋,上面满是泥泞。
「认得。」她老实地答道。
「跟他熟吗?」
「我是他前妻。」
那人一听,扑通一声就跪下来了:「妹子,我想想求求周医生帮我儿子开刀,你能帮我劝劝他吗?再不开的话我儿子就没命啦!」
他一面说一面呜咽,声音嘶哑,语调凄惨。
闵慧愣了一下,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在与周如稷共同生活的日子里,曾有不少同事找过她,想让周如稷帮忙咨询病情、介绍医生、联系床位、或者要求他亲自主持手术……闵慧本著能帮就帮的原则,只要不太麻烦又能安排得上的话,总是尽量满足。
「大哥,你先起来。」她将那人拉到椅子上坐下,轻声说道:「手术可不能乱做,如果你儿子真的需要手术,又被这家医院接收了,就肯定能安排上,你只需要多一点耐心——。」
「没接收啊!医院就是不肯接啊!」那人痛哭流涕,「我儿子的病太重了,没有医院愿意接收,也没有医生愿意手术……可是他今年还不到五岁!还没上小学哩!就这么放弃一条命我不甘心啊!心痛都痛成一个大洞啦!」
「大哥,你儿子……有医保吗?」
「新农合能报销一些,我也借了不少钱,手术的钱我能筹到,只要周医生愿意手术,我下半辈子给他做牛做马都愿意!妹子,你帮帮我吧!帮我劝劝周医生!让他发发慈悲吧!我求求你啦……不能让我儿子活活地等死啊!」那汉子一米七八的个头,长得甚是粗壮,见闵慧耐心询问,觉得有一丝希望,说完又「扑通」一下跪倒,当著她的面猛地磕起头来。
「大哥,你别这样!」闵慧哪里见过这种阵势,吓得往旁边直躲,「我不是医生,你求我没用!」
那人根本不听,只顾砰砰地磕头,白色大理石砖的地面上,已出现了斑驳的血迹。闵慧想拉他起来,拉了几下拉不动。仓皇中一抬头,看见护士带著一名保安快步跑了过来。只听那护士低声喝道:「张永根,你怎么又来啦?这是住院区,住的都是重病号。快走吧,别在这捣乱,影响病人休息!」
「求求你,救救孩子!我好不容易生了个儿子,他妈跟别人跑了,我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他养大,就这一根独苗,行行好,我求求你们帮帮我!」
张永根不停地磕头,护士叹了一声,向保安使了个眼色,保安将他强行地拉进了电梯。
闵慧掏出纸巾将地上的血迹擦干净,轻声问道:「他儿子究竟得了什么病啊,咱们医院都不接?」
「肾脏恶性肿瘤。发现的时候就是晚期了而且多处转移。他带著孩子四处求医,附近的医院都跑遍了,大家都不接。不是不肯救人,而是手术的风险特别大,进去了很难活著出来。唉,如果能帮谁不愿意帮啊,孩子那么小,也是挺可怜的。」
「他应该能理解吧?」
「不理解,也不懂!怎么解释都没用。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打听到周医生以前做过这方面的手术,有成功的案例,就找过来了。已经缠了我们一个礼拜了。周医生把病人的资料都看了,说手术太危险,也没什么效果,不建议手术。他就是不听,天天过来求他。我们都说了,周医生自己的妻子还病著呢,这段时间也没心情手术,让他求别人去,他就是不走……真的,好话说尽了,一点儿办法没有。为了这事我们这层楼的科室还发起了捐助,周医生自己也捐了不少呢。」
同样有个生病的儿子,这种心情闵慧太了解了,命运敌不过顽疾,她只能深深地叹息。
推门进去时,紫珠正戴著耳机听音乐,见到她高兴地「嗨」了一声。她今天脸上很有些血色,精神也好,两人聊了半个小时,紫珠忽然说:「对了闵慧,我想求你一件事。听说辛旗的家在美国?」
「对。」
「他经常回去?」
「他家在纽约,BBG的总部也在纽约,他经常回去,基本上一两个月就要飞一次。」
「我想请他帮我带两双鞋。」
闵慧的心猛地一沉,以为她想置办寿衣。母亲去世前知道闵慧没弄过这些事,特地提前买好了一套,偷偷地放在包里,临终前才告诉她,还说她给自己买了一双很软的鞋子,让闵慧帮她试一下合不合脚。
她傻傻地拿出来给妈妈试,再回头时,妈妈就失去了意识,再也没醒过来,当天晚上就过世了。
「啊?」闵慧故作惊讶笑了,「有什么鞋这里买不到啊?跟你说,殷旭开了个鞋店你知道不?想买什么鞋找他去,还能给咱们一个大折扣呢。」
「下个月如稷过生日,我在想,送什么礼物好呢?那天麻醉科的李医生过来说,他在美国培训时见过一种牌子的鞋特别适合手术医生,叫Dansko,是专门为医护人员设计的,可以让你长时间站著不觉得累。」
「是吗?我第一次听说。」
闵慧暗自叫了声「惭愧」,自己跟周如稷生活了好几年从来没关心过他穿什么样的鞋子,倒是经常听他抱怨站久了会累,殷旭给他推荐过一种气垫跑鞋,成了他手术的必备品。
「他足弓高嘛,站的时候重量都压在前脚掌和后脚跟上,一个手术下来,经常要站五六个小时,年轻的时候还好,现在就老是说腰酸背疼。我听说这种鞋在脚掌上特意做了支撑,美国医院里好多手术医生都穿它。你让辛旗帮我带两双好不好?九号码,白色、黑色都行。不著急,生日前能拿到就好。」
闵慧赶紧答应下来:「没问题,我去跟他说,如果这个月他不回去,就让那边的朋友帮你买了快递过来。」
「那就拜托了,谢谢你!」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心满意足地笑了:「不要告诉如稷,我想给他一个惊喜。」
「好的。」
紫珠的脸上有种难得的红润,她本来就美,即便是苍白消瘦也比寻常的病人要好看几分。周如稷说,病重的她对声音特别敏感,天花板上的荧光灯只要发出一丁点儿的电流声,她就难以入睡。为了让她有一种在家的感觉,如稷特地从家里拿来了她最喜欢的蒂凡尼枱灯,墙上也挂了她喜欢的油画,就连毯子、被子、枕头也用的家里的。化疗导致她的眉毛和睫毛都掉光了,整张脸光滑得好像一个未完成的泥塑,但轮廓还是美的,在蒂凡尼枱灯五彩玻璃的辉映下,美得好像一张克里姆特的油画。
***
次日上午,为了避免在机场上碰到程启让,闵慧故意拖到起飞前四十分钟才checkin。心想,按照公司的规定,她坐经济舱,他坐公务舱,从滨城飞北京这两个小时是不必跟这人打交道的。
没想到进了机舱才发现程启让居然是她同座,她靠窗,他靠走道,闵慧一进一出,必须要他起身让位。
Whattheheck?
闵慧东张西望,想在别处找个空座,目光所及,全部满员。
一位空乘见她手拿著行李箱,半天不落座,走过来问道:「小姐,需要帮忙吗?」
闵慧立即说:「我想升个舱,可以吗?」
「抱歉,商务舱满员了。」空乘微笑道,「飞机快起飞了,您还是先坐下吧。」
闵慧只得塞好行李,坐到程启让的身边。
他站起来让了她一下。
「这么晚才到?」他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说,「堵车?」
他今天穿著一套浅灰色的西装,打著一条宝蓝色的领带,看上去风度翩翩、神采奕奕。
「嗯。」她抽出耳机就往耳朵里塞,被他毫不犹豫地扯了下来,塞到一边,「别听音乐。」
「你想干嘛?」她白了他一眼。
「聊聊。」他嗓音低沉,派头十足,「闵慧,我等这一刻很久了。」
闵慧拿起手机,调出里面的录音机:「聊吧,我全程录音。」
「淘气。」他嗤笑一声,一把夺过来,三下五除二地关了机,「飞机上不能开机,这是常识。」
「FXXK!」她在心里骂了一句。
他看著她,神秘地笑了:「你用的是什么牌子的香水,这么好闻?让我想起春天。我想给我妻子买一个。」见她漠然不理,自顾自地又说,「唔,我猜猜看——BurberryHerBlossom,是吗?洒上它,你这一天就好像走在伦敦的鲜花大道上……」
程启让与一般男人区别最大的地方就是他有狼一样敏锐的嗅觉。对身体的气味特别敏感。他不允许身边的助理、秘书在上班之前或上班之中吃韭菜、大蒜、洋葱、咖喱之类的食物,在烧烤空前流行的滨城,为了避开孜然,有夜跑习惯的他宁肯绕道远行。
他还有可怕的洁癖,会因为办公桌不干净就将秘书和保洁阿姨同时开除。
据说他与妻子关系恶化就是从妻子养狗的时候开始的。
程启让不喜欢动物身上的气味,也不喜欢沾染他们的毛发,他讨厌猫,更讨厌狗。
所以他对各种香气都有研究,喜欢花香、木香和各种烘培味道的香气。他喜欢恭维女员工身上的香水味,总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每逢三八妇女节公司送出的礼物中必含一瓶他亲手挑选的香水。
闵慧的这瓶BurberryHerBlossom是曹牧送的,已经快用完了,她不舍得扔掉,就把最后的一点用水稀释了一下,倒进了沐浴露。曹牧说程启让喜欢香水从大学时候就开始了,「如果你知道男生宿舍有多么臭的话」。寝室女生为了追求他,不惜用整个暑期打工的钱购买昂贵的香水以获得他的欢心。
「你知道世上什么东西最香吗,程启让?」她冷笑,「是人品。散发恶臭的人品什么香水也掩盖不了。」
程启让的脸忽然阴沉,正要张口反驳,一个人拎著一个电脑包从他身边匆匆走过,忽然折身回来:「启让?」
闵慧抬头一看,吃了一惊,居然是辛旗,穿著一件简单的白衬衣,灰色的九分裤,看样子是一路跑来最后一个登机,满头满脸都是汗。
「Ethan?」
两人客气地握了握手。
「真巧,在飞机上碰到你们。」辛旗笑著说,「闵慧,介意坐我的座位吗?我有些项目想跟程总好好地聊一下。这是我的包,你帮我拿一下。」
闵慧一怔,随即喜出望外,连忙站起来:「不介意不介意,你们聊吧!」说罢接过辛旗递来的机票和包往前走,一位空乘走过来看了一下她的票,说:「直走左转,商务舱。」
闵慧犹豫了一下,回头见辛旗已经跟程启让热火朝天地聊了起来,心想,他不介意我干嘛介意,好歹也是娃儿他爹。于是找到座位,心安理得地坐了下来。
两个小时正好够看一场电影,闵慧挑了一部无厘头的喜剧,还没看完飞机就已经著陆了。她回到原座取行李,顺便将辛旗的包还回去,辛旗还在与程启让交头接耳。
「闵慧,」程启让一见到她,立即吩咐起来,「晚上七点半,医院的院长请咱们吃饭,地址已经发到了你的手机了。」
「好的。」
「项目的事情你准备一下,他们饭后想听听你的介绍。」
「已经准备好了。」
「七点十分我在宾馆的大堂等你,我们一起走。」程启让又说。
「哦——启让,」辛旗插口道,「闵慧不住在宾馆。」
「哦?」程启让的眸中闪过一丝不快,随即笑著说,「Ethan,我们这一趟可是有公务在身的哟。」
「我儿子不是病了么,我约了个老中医,难得她妈也在北京,想一起去见见,咨询一下。」辛旗只当没看见程启让脸色,「闵慧没跟你说?」
「没有。」
「我忘了。」闵慧补了一句。
「那地方有点远,看完后我直接把她送到你们会客的地点,你看行吗?保证不耽误晚上的公务。」
程启让显然是懵了,也不清楚辛旗是什么操作,只好点头:「行,晚上见。」
***
计程车上,辛旗对司机说:「我们去金融街。」
闵慧问道:「你的公司不是已经全部搬到滨城了吗?」
「我的公寓没搬啊。」
「那个不是租的?」
「不是。」他说,「咱们先回去休息一下,晚上我送你去吃饭,再接你回来。」
这段时间两人一直都在冷战,突然间这么殷勤,闵慧有点不适应:「不用那么麻烦,公司帮我订了宾馆。」
「你不愿意跟程启让在一起不是吗?」
「是。」
「那就离他远点,住在我这。」
「……」
「闵慧,我知道你讨厌这个人。」他的神情很严肃,「但是再怎么讨厌也不要付诸暴力,更不能起杀心,懂不?」
她觉得莫名其妙:「我什么时候起了杀心?」
「你最近情绪不大稳定,我得看著你一点儿。」他又说。
闵慧更不明白了:「我的情绪挺好的呀。」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是怎么回事?」辛旗怔怔地看著她,「把包拿过来给我看一下,里面没藏什么凶器吧?」
闵慧瞪眼看了他两秒,忽然哈哈大笑,笑得喘不过气来:「辛旗你真逗!你是担心我会杀了程启让吗?怎么可能?我是个有孩子的妈妈,为了孩子我也不会乱来呀。」
「你能想到这一点挺好的。」他慢慢地说。
「不过转念一想,就算我出了什么事,苏全还有个爸爸,我也挺放心的。」
他忽然指著她手袋上别著的一只笔问道:「这是什么?」
「圆珠笔。」
那只笔是金属做的,比一般的笔要粗,掂在手上也重出许多。
「这不是一般的圆珠笔吧?」他说。
「这叫多功能防身战术笔。」闵慧将笔帽一拧,一一显示上面的部件,「这个尖尖的东西叫『钨钢攻击头』,可以破窗。这是『折叠切割刀』,像一把小匕首,可以攻击也可以防身。尾部这里还有个『强光爆闪手电筒』,还可以照明也可闪瞎侵犯者的双眼。此外它还是只笔,可以写字。——很便宜的,淘宝上卖,要不要,我送你一个?」
辛旗白了她一眼:「你是怎么通过安检的?」
「这些东西尺寸很小,没人会查呀。」
「闵慧——」辛旗还想说说她,汽车忽然停了,司机说,「对不起,车坏了,我给你们叫辆车吧?」
司机是女的,看上去很年轻,也没什么经验,一筹莫展地四处翻找保险单。闵慧连忙说:「我去看一下,你有手套和毛巾吗?」
司机愣住:「你会修车?」
「会一点。」
她下车走到前面支好三角架打开引擎盖,往里面看了看,司机连忙跟了过来,在一旁探头探脑。
「有水吗?」闵慧问道。
「后备箱里有。」
「拿一桶过来。」
她戴上手套,隔著毛巾轻轻拧开水箱,往里面倒了一桶水。
回到车上时,车已经好了,司机千恩万谢,表示不收路费。
「你不是不开车吗?」辛旗好奇地问道。
「跟周如稷在一起的时候,他负责开车,我负责修车,我自己还换过机油呢。」
「你这么爷们,让男人怎么办?」
「好办,见到我叫声大哥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