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仅知道,而且是同意了的。”
短短两句话,却犹如一盆冷水当头浇下。
虽然是大热天,吴仔的心却瞬间一片冰凉,仿佛末日降临。
“哈,哈,阿美你在开玩笑吧?你一定是没注意到的,对不对?”
吴仔干笑了一声,脸色难看,甚至声音中都隐隐带上了一丝哭腔,“你是在担心我今天这样做会影响到你工作对不对?”
“没关系的,这里干不了,我们还可以到其他公司工作,不用担心这人的。”
“港岛这么大,哪里不能工作,我们不用受这个委屈。”
这一刻,吴仔忘记了女朋友被人占便宜的恼怒,心中只剩下一片慌张,“你别生气,哪怕丢了工作也没什么,我能赚钱养你的,将来我还要给你买大屋......”
“呵呵,大屋?”
阿美嗤笑一声,看向吴仔的眼神让他觉得极为陌生。
“你信么?”
“就凭你一个月赚的那点工资,连租房的钱都没有,天还亮着你做什么白曰梦!”
“指望你买大屋,还不如想想马票中个大奖来得可靠!”
阿美毫不犹豫地耻笑犹如一柄重锤,狠狠地敲击在吴仔心上。
“不是,不是这样的,我现在赚钱很多了,我今天一上午就赚了两百文。”
吴仔彻底慌了,突然想到今天在秦林那里赚到的两张百元“红衫鱼”,连忙掏出来,面带希冀地看向阿美,“你看,一上午我就赚了两百文。”
“阿美你一定要相信我,我能赚大钱的,到时候天天带你去食牛排。”
“两百文?”
看着吴仔有些颤抖的手,阿美心中没有任何不忍,反而一脸厌恶,感觉脸全被吴仔丢光了。
“我真是瞎了眼,为什么会看上你这个废物?”
阿美一挥手,将吴仔手中的两张“红衫鱼”打落到地上,面带嫌弃。
“两百文,还是留着你自己食牛排去吧!”
“阿美......”
吴仔呆呆地看着女朋友,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他从未想过,以前那个温柔的女孩,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们,分手吧。”
阿美无视了吴仔面若死灰的目光,冷冷地说道。
说着,她转身走到中年男人身边,伸手揽住中年男人的胳膊,“我已经有更好的选择了,为什么还要跟你一起吃苦?”
“......”
吴仔嘴唇有些颤抖,眼神绝望中带着最后一丝希望。
“这,这不是真的对不对,你在气我对不对?”
“你说呢?”
阿美眼神动了动,旋即语气更加冰冷,“醒醒吧,傻子,你给不了任何我想要。”
“可他,可他爱你吗?”
吴仔声音中带着卑微。
“这很重要吗?我只要能获得我想要的东西,就足够了。”
阿美偏过头去,“你走吧,不要让我再见到你了,我们之间不合适。”
曾经年少不知风雨,总以为有了爱情就有了一切。
等到长大之后,才发现,爱情是最虚伪的东西,所有的事情,似乎只要套上爱的名义,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推卸掉一切责任,掩盖掉所有的是是非非。
如今,阿美觉得自己梦醒了。
吴仔......
吴仔不想醒过来,但现实却由不得他。
浑浑噩噩间,吴仔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阿美办公室的,身后传来的中年男人的笑声也从刺耳变得模糊不可闻,前台小姐姐诡异的目光有些刺眼,和门外的阳光一样,让吴仔觉得自己此刻卑微如同阴暗角落的蝼蚁。
吴仔下意识地抬起手,遮住了脸。
悠悠苍天,何薄于我?
嗯,虽然吴仔没这个文采,但差不过此刻他的心理就是这样的。
不知道该往哪儿走,不知道要做什么,吴仔就像一具没了灵魂的尸体,在繁华喧嚣的街道上游荡着,夏日的风吹过,迷了他的眼睛......
“今天的风儿,甚是喧嚣啊!”
刚刚陪叶曼、沈思琪等人吃完午饭,秦林站在餐厅门口,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
“吃过午饭,是不是该回去午休一下?”
秦林悠然地想到。
之前虽然被司机大叔吓唬了一下,但在见到叶曼和沈思琪之后,秦林突然间就觉得腰不酸了,身体也不冷了,有一股热血从躯干充斥到四肢,一直涌到脑海。
啧啧,资本主义的花花世界果然腐败,只要钱足够,港岛这里什么样的服饰都能买到。
逛了一上午街的叶曼沈思琪等人,大包小包买了无数,各式各样的衣服让秦林有种眼花缭乱之感,按照叶曼偷偷在自己耳边的小声嘀咕,她准备晚上回去全都穿给自己看。
秦林帮忙拎包的时候,可是偷眼看到过几款,当时他就大怒了。
这种衣服,绝对不准在家里之外的地方穿!
不过,如果只是穿给自己看的嘛,emmmm......
秦林擦了擦嘴边的口水,老夫不介意带着批判的眼神给点建议。
作为拥有超前这个时代十几年审美眼光的存在,于此道中,秦某一生不弱于人!
()
重生的第一件事,自然是要确认重生的地点和时间节点。
不然你好不容易重生了,兴高采烈之际,结果发现自己重生到了一分钟前,那有啥用?买彩票吗?那也得重生到彩票店门口才行。
或者万一重生到了撒哈拉。
嗯,基本上那种情况下也就不需要判断是不是重生了。
就比如说秦林的这次重生,万一不是在路边,而是在路中间,那估计也就不需要考虑接下来要干嘛了,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坐在轮椅上写小说了。
曾经秦林就好奇过一个问题。
一个人,如果他的精神力极度强大的话,可以凭空在自己的记忆中勾勒出一个十年前的世界,一个十年前的自己,并且能够将世界的演变和发展完全固化的话。
那么在那个十年前的自己拥有了另一条成长方向时,这是否就算是某种意义上的重生了?只不过那时就是另一个多元宇宙的故事了?
现在的自己,又是否是上辈子的某个自己勾勒出来的?
或许就跟阿甘想跑就跑那样,前者是某种坚持,后者也是某种坚持。
秦林握拳,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