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微凉,夜色渐深时,我与阮明辉先后离开了书店,行走于忽然飘落的绵绵秋雨中,不足五分钟左右路程,便来到一家以桔橙暖调为装饰主题的市中心特色餐馆。
这是我主动提出的吃饭地点。
通常。在这种求之未得阶段,男人们总是会竭力向心怡对象表示出绝对尊重的诚意,尽管有时候,完全违背他们心中真实想法。
比如阮明辉,他本来试图再以担担面来诱惑我答应他,却根本未料到,我不仅断然摇头拒绝,反而逼他淋了两三点雨,勉强追上来,再顾不得斯文微笑地,喘息急问道:
“只是想请非宝吃个饭罢了,应该不存在为难罢?”
“阮少,你好象不太明白。”我叹息,望住他变得湿润的脸孔:
“玫瑰与珠宝,其实,都不是莫非宝生出来就喜欢的东西,就象担担面,也不是莫非宝一定要吃的东西。”
“那你,现在想吃什么?”他总算知道开口问我,这个关键性问题。
这个被阮大海在一定程度上宠坏的阮氏财团继承人,站立于商界风云顶点的年轻精英,早习惯俨然可以替所有人做主般地强横行事,虽然,他会异常巧妙地,率先替自己披上一层温情脉脉的外衣,但骨子里的那份固执自我,却无法轻易改变。
因为在网络广告彩页里,曾经见识过,这家餐馆隆重推荐的一款餐前水果甜点,全部采用当日采摘当日空运抵达的进口新鲜材质,异常地漂亮别致,仅在图片中露脸,已经引人不禁食指大动。
综上所述,这款以琉璃香蕉船盛载的水果甜点,在价格方面,自然更加漂亮。
挑了处可以靠窗赏景的好地方,我与阮明辉相对而坐,我先要了甜点,然后将菜单递给他:
“阮少想吃什么,不必客气。”
他故意诧异地笑:“非宝抢了我的台词。”
“如果追不到我,日后想起来,曾经因为一个叫做莫非宝的女人,吃了顿美食,也算不错的记忆。”我抿了一口清水,淡然说话。
“非宝的想法,总是这般有趣。”他终于真地笑起来,开始认真地找寻菜单上,他真正喜欢吃的东西。
甜点上桌的速度很快,我甚是怡然自得地伸手取食。
先是那铺在薄薄冰片之上的几颗樱桃,艳丽饱满,晶莹剔透,我一颗一颗地咬入嘴里,清凉甘美,回味独特。
似乎完全忘记了,要将手里已经合起的菜单返回给座边服务生,阮明辉只管怔怔看我吃东西,苍白两颊骤染几许轻红。
眼神有一点点奇怪,泛着两道幽蓝暗火,不排除雷光苏醒的可能性。
不动声色地将我曲线弯卷戒备,一边仔细舔净仍残留于指尖上的最后一颗樱桃滋味,一边向他淡然低问道:
“阮少,我脸上有花,还是有泥?”
“我失礼了么?”阮明辉窘迫微笑着反问,继而声线哑哑地抱歉道:
“对不起,我只是想知道,非宝你为什么不用餐叉?”
就这么简单?
就因为,看到我赤手直接拿食物,所以吃惊到挪不动眼珠了么?
“有规定一定要用餐叉么?”我低问。
“没有。”他摇头,仍是略显慌乱道:“对不起,确实太失礼了。”
我表示无所谓,然后起身,借口去洗手间,经过他身边。
不知道,是被你放进嘴里的樱桃比较美味,还是吃进樱桃的双唇更加动人美味?
确实,太失礼了。
他说的这句话,原来是这般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