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念温柔,不谈情 17
(十七)
在M城找一个人,就像大海捞针。一共七天零十七个小时,我还是没有一点康宝儿的消息。
无助之下我只好请求陆铭的帮忙,傍晚六点半的时候,有名西装笔挺的男人来到我家来找我,带了几份文件过来,说是陆铭的助理。
他说:“陆先生可以帮你找到你的朋友,而且会在十五分钟以内,不过,条件是你要在这上面签字。”
签字?我看了一下手里的那张纸,这是一份“新悦”杂志社的合同。我一目十行地浏览了过去,几个斗大的字引入眼帘:为期五年。
“五年?总编?”我惊愕失色地望着坐在对面的男人,“陆先生买下了‘新悦’?并邀请我担任杂志社的总编?”
他淡定地回一句:“我想,是这个意思。”
事到如今,瞎子也看得出来,陆铭对我所做的事,已经远远不是一个普通朋友的程度了,陪他去一场宴会,就能抵消五十万的债。而现在,表面上是我有求于他,他开了条件,其实,他是知道我没了工作,大张旗鼓地买下了一间能与“潮”并驾齐驱的杂志社,还让我担任总编一职。
可我,不能照单全收啊,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我问:“陆先生现在在哪?我想亲自跟他谈谈。”
“他的车正停在巷子口。”
刚坐进车里,陆铭就问:“考虑得怎么样?签了么?”
我面有难色地摇头,“没有,我还得想想……”
“好吧,你慢慢想。”他吩咐司机下了车,自己坐到了驾驶座上,脸朝后座的我说:“不过,我已经有你朋友的消息了,立刻就可以去找她。”
“真的?那马上带我过去,行吗?”我欣欣然地半抬着臀,头磕到了车顶。
陆铭笑笑,说:“那你签字呀,小丫头,我是个生意人,必须得一手交合同,一手交人。”说完他转回身去,静静等待我的答案。
我要生气了!非常生气!怒火冲天!从没人可以要挟我!可是,他比我大十九年,我不好意思跟他闹。现在倒好,下车也不是坐在车里也不是。我只好拿手里的合同出气,我用笔在合同背面画了一只乌龟,画着画着,脑海里浮现了一个问题。
刚才一直想问来着,可是一听到宝儿的事就忘了。
我的嗓门清了又清,怕自己说错了话,“陆先生,你,是不是……是不是,喜欢我?”
“什么?”陆铭看着后视镜,宁静了片刻,“小丫头片子再说一次,我没听清楚。”
他明明听到了,故意在耍我,我扭过头不理他。这时他又开怀地笑了,说:“你的确吸引了我,但是你不用害怕,我从不强人所难,保持现状挺好的。”
听到他的回答,我并没有预期的慌乱与不安,因为他的语气他的神情永远都给人一种安定的感觉。见我神色异样,陆铭转了话题,说:“小念,合同的事我是可以等的,你也等得了,但是你朋友可等不了哦,她呆的那地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不是好地方?只能联想到风月场所的我坐如针毡,咬咬牙,提起笔,利索地签下大名。
“好!走!就是现在!我开得比阿德快多了!”陆铭猛地一踩油门。
原来他让司机下车,早就肯定我会签上名,一切尽在他的掌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