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追他,我要让他做我的男朋友。”我在寝室里宣誓一般的说:“总有一天,我要让蒋小康每年开学都为我铺床。”
“金朵,你实际一点吧!”室友刘楠劝我的时候,她正在抠脚:“像蒋小康这样的美男子师兄都是喜欢萌妹子的,我们这种女汉子还是别自取其辱往前冲了。”
好吧,即便知道刘楠是对的,我却还是控制不住对蒋小康的喜欢。骚扰蒋小康,俨然成为我大学生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蒋小康上课,我跟着。蒋小康社团活动,我跟着。蒋小康篮球比赛,我跟着。蒋小康去外校辩论赛,我还跟着……不管别人如何看,我就是跟着他。几乎所有t大的人都知道,有蒋小康的地方,一定会有我金朵。
我喜欢蒋小康,喜欢的没皮没脸没羞没臊。
蒋小康不止一次气急败坏的推开我:“金朵,你能不能别跟着我了?我不喜欢你,你离我远点成么?”
“不成。”我不止一次斩钉截铁的拒绝他:“蒋小康,我喜欢你,我就要跟着你。”
被我牛皮糖精神打败的蒋小康十分无奈:“金朵,你丫有病吧?”
“不,不是我有病。”我很严肃的对待这个神圣的问题:“蒋小康,你不喜欢我……这是病,你得好好治治。”
蒋小康彻底无语。
伟人曾经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
痛定思痛的蒋小康爆发了,他让我去跳楼。
感情长久得不到回应的我变态了,我竟然真的跳了。
蒋小康指定的阳台并不高,说是两层,一层却是个地下室。从高度上来讲,阳台充其量只有一层半的间距。加上草地的厚度,风速阻力……就算是我跳下去也不会摔死,顶多轻微骨折。
“金朵!”
伴随着我左臂骨折的声音,是蒋小康愤怒的嘶吼。我有些得意,虽然我断了手,可我还是赢了蒋小康。
或许蒋小康说的没错,我确实有病,而且病的不轻。
从楼里跳到地上,围观的人数有增无减。虽然学校的同学已经习惯了我和蒋小康隔三差五类似恩爱角逐般你追我赶的游戏,可跳楼,确实是生平头一遭。寂静的校园好不容易出了点乐子,大家忙着奔走相告。
在所有人奔走相告喜大普奔的和谐场面下,蒋小康脸臭的要命。我不在乎其他人的看法,执着的问他:“蒋小康,刚才你不说,我要是从上面跳下来,你就跟我谈恋爱吗?”
“是……金朵,你赢了。”蒋小康痛恨的咬牙切齿:“我同意跟你谈恋爱,行了吧?”
“呵呵,行!”我捂着已经摔断的胳膊,轻笑着对看热闹的人说:“你们听见了吗?蒋小康说,他同意跟我谈恋爱了,他现在,是我的男朋友。”
并没有多少人对我得来不易的恋爱表示祝福,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是用一种同情怜悯讽刺嘲笑的眼神看着我。
我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好值得他们同情怜悯讽刺嘲笑的,我喜欢蒋小康,虽然他并不喜欢我……可我没偷没抢没坑没骗,他男未婚我女未嫁,我大胆追求爱情,他们凭什么瞧不起我?
蒋小康显然跟他们用同样的眼光看我,其中稍有不同的是,他对我多了份厌恶。
以前我总有一种非常奇妙的预感,仿佛只要我坚持下去,在未来的某一天里,蒋小康会像我喜欢他那样喜欢我。可到了今天,我才意识到蒋小康有多么厌恶我对他的喜欢。
厌恶的,用我对他的喜欢逼着我跳楼。
站在楼下草地上抬头仰望,午后阳光刺的我眼皮微眯。蒋小康抿紧薄唇站在窗台边上,他好看的像一幅画。
“蒋小康!”我声音清脆,大声的喊:“我们分手吧!”
“你给我上来!”蒋小康眉头皱紧,他赌气囔腮的说:“金朵,你是不是犯病了?脑子又抽了吧?”
蒋小康朋友不客气的挖苦我:“楼你跳了,小康也遵守承诺答应跟你在一起了……你还想怎么样啊?蹬鼻子上脸啊?”
摔断的胳膊疼了我满脑袋的冷汗,可我依旧站姿不变的仰头看他:“是,我是喜欢蒋小康,喜欢的能为他去跳楼。”
“我跳下来,是证明给你看,我曾经有多么喜欢你。”我字正腔圆的说道:“而我拒绝,是因为你不值得我这么喜欢了……蒋小康,是你赢了,从今以后,我金朵都不会再跟着你了。”
“蒋小康,你自由了……你终于可以,得偿所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