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堆了一堆的粮食,沈兰还是有些担心,于是她想试着能不能在自己家挖个地窖出来,说是挖其实也不对,因为她想凭借空间的力量收取泥土,这么一来外人也不知道她家有地窖,这样藏粮食自然就安全一些。
没想到这个办法倒是能行得通,只是需要沈兰将泥土挖开来,然后将泥土收进空间里,于是沈兰就开始在自家菜园里开始挖土的工程,她并不打算将地窖挖在自家屋里,而是打算从菜园往下挖,然后朝自己家房子底下挖,每天一有空就辛勤地做着搬运的工作。
这天沈兰又开始她的搬运工作的时候,结果就听到沈薇在屋前喊,赶忙从被自己挖了几米深的洞里爬出来,匆匆拍了拍身上的土就进了屋,穿过灶屋走到堂屋。
“沈兰,你家遭了贼,怎么不给我送个信……”来人张口就问,还没问完就愣住了,被灰头土脸的窜出来的沈兰吓了一跳,立马惊得半张了嘴,呆呆地望着沈兰,半天才开口问:“你这是咋了?掉土坑里了?”
沈兰眨巴眨巴着眼睛望着来人,这人怎么来了?还一脸兴师问罪的模样,她家遭了盗贼,为嘛要通知他啊?
“你来干什么?”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沈兰没啥好语气地问道,连杯茶水都懒得给对方倒。
“你这个女人怎么回事?我好心来看你,你这是什么态度?”袁浩没好气地开口,甩了甩手上的马鞭,也懒得跟沈兰客气,拉了把凳子就坐下,然后气呼呼地望着沈兰看。
沈兰很想送上敬谢不敏几个字。可是想到对方毕竟是自己儿子的干老子,索性没开口,而是问道:“你怎么有空过来?听谁说我家被盗了?”
袁浩白了她一眼,将手上的马鞭随意地丢在沈兰家的大桌子上,才慢悠悠地开口:“听几个嘴碎的人说的,你说你咋这么没用,我送点东西给你。你还让人给偷了。连个东西都守不住。”
被袁浩这么一奚落,沈兰恨不得兜头浇他一脸茶水,可惜她忘记上茶了。而且也没准备给这个欠揍的玩意上茶。
“你大老远跑来就是为了来看我笑话啊?”沈兰冷淡地开口,“现在笑话看完了,你好回去了。”
事实上沈兰是想说滚蛋,忍了忍才没说。
袁浩笑了一声。才道:“你有什么笑话好给我看的,再说了看你的笑话。我有什么好处?”
自然是有的,正好报了当初丢丑的一箭之仇啊,沈兰心里默默回道,却没有说出口。
“好了。再说我不是石头的干老子么?这个事情你报官也没用,东西我会帮你找回来,那敢动你的人。我也不会放过,我袁浩罩着的人也敢动。我看有些人是胆子太肥了。”袁浩也不计较沈兰,反而开口表示要帮沈兰摆平这个事情,“对了,家里都被盗了,你这边还有银子没?喏,我这里还有十多两,你先拿着用,多了,你这个女人也保不住,以后我会经常给你送点。”
说着袁浩伸手从怀里就往外掏银子,弄得沈兰一阵无语,什么叫多了她保不住?还有这个掏银子的动作,咋那么像充满了见情的味道?
“袁浩,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最终沈兰忍不住开口问道,答应袁浩当儿子的干老子,是沈云霆的主意,可是并不意味着她跟袁浩的梁子就解开了,然后一副彼此感情多深厚的模样,让袁浩拿钱来养自己和自家儿子,不要忘记了,他袁浩是干老子,不是亲老子好不。
袁浩一脸看白痴的样子,将十两的碎银子放桌子上,才不屑地开口:“当然是我干儿子的娘了,要不还能是什么?”
这话听得沈兰一噎,心塞的感觉一直往心头上涌,这可肿么破?
“袁浩,你钱多没地方花啊,要用来养人家的老婆孩子,干儿子又不是亲儿子,你到底想干嘛?”沈兰真心被弄得没气了。
袁浩咧嘴笑了笑,一副纨绔样地开口:“爷我乐意,再说你这个女人也是爷见过最强悍的女人了,总之你放心,有爷的一天,爷就护着你一天,谁敢欺负你,爷给你出头。”
你妹的,这么嚣张的话也能说出口,到底肿么回事,人家的金手指都是富商贵公子,她的咋就变成一个土匪了?不过有总比没有强,沈兰将袁浩脑抽行为直接归结为老天爷看不过眼,给她开的金手指。
“好吧,你要给撑腰,那就撑腰吧。”沈兰是彻底没气了。
袁浩倒是有些奇怪了,这女人一开始不是还很抵触自己么?怎么这么一会儿就妥协了?说起来这女人是咋回事?一段时间不见,怎么又把自己弄得又黑又瘦,看着就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原先的白嫩可口去哪里?
“行,以后谁敢欺负你,你就跟我说,我给你撑腰。”袁浩也不谦虚,一口就答应了下来,结果换了沈兰一记大白眼,袁浩直接忽略了,而是接着问:“我说你怎么又变成一副流民样?之前不是养好了么?”
反正已经决定抱住袁浩这个大腿了,沈兰也没矫情,于是道:“还不是农忙弄的。”
“你家不是没田地?而且你也没佃田地,哪里轮到你去忙?”袁浩不明白了,貌似农忙跟沈兰没多大干系吧。
“我回娘家帮忙了,我爹娘种了三十多亩的稻子,我回去帮着双抢啊,就是我回娘家的时候,家里才遭了贼。”沈兰颇为幽怨,好不容易在月子里养白的皮肤又黑了,哪个女人不爱美啊。
袁浩听了点了点头,倒也没说什么。
沈兰也不好再把袁浩丢屋里,连口茶也不给人喝,于是告罪了一声,先回屋里换了身衣服,才出了屋子去准备烧水给袁浩喝。另外也打水洗了手和脸,否则样子也太难看了。
家里还剩一些袁浩之前送来的茶叶,沈兰就用这些茶叶给袁浩泡了一壶茶,端到了堂屋的桌子上,另外拿了茶杯给他喝茶。
“怎么不把我干儿子抱出来给我看看?”喝上了茶,袁浩才想起,自己从进屋就没见过那个名义上的干儿子一眼。貌似这样好像说不过去。
沈兰闻言忙进了屋。把跟沈薇玩的石头抱了出来,石头如今已经快三个月了,不再像刚出生的时候那么脆弱了。已经能自己坐着了,也晓得跟人玩耍,沈薇再跟他玩的时候,他也能跟沈薇互动。
沈兰抱了石头出来。沈薇也很自然地跟了出来,于是袁浩就看到了倆孩子。
“小薇。这是袁浩,袁大哥。”沈兰先指了袁浩,让沈薇叫人,沈薇乖乖巧巧地喊道:“袁大哥。”
袁浩微微笑了下。因为是姐妹,沈薇跟沈兰长得有些像,袁浩从沈薇身上能找到不少沈兰的影子。看到这么乖巧的沈薇,不由得想着沈兰小时候是不是也是如此乖巧可人。
“喏。袁大哥给你买糖吃的,收好。”顺手掏了一钱银角子就要给沈薇,沈薇自然不敢接,只是朝自家大姐望着求救。
“你有病啊,拿这么多钱给个小孩子拿着,也不怕被人抢了,抢去倒是小事,害我家小薇被人打了,咋办?”沈兰没好气地开口。
袁浩被训得莫名其妙,再者听了沈兰的话,他就觉得这女人关注点是不是错了,不是怕钱丢了是大事么?怎么变成孩子被打了才是大事?灰溜溜地把钱收了回去,冲小沈薇笑了下,才道:“下次袁大哥给你带糖吃,免得你大姐骂人。”
沈薇被这话说得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就张着黑白分明的一双大眼睛纯洁无垢地望着袁浩。
“喏,我家石头,你要不要抱?”沈兰懒得理他调戏自己妹子,反正这人就是个没个正形的。
袁浩望了望沈兰怀里白嫩嫩的小娃儿,心倒是有些痒了,于是立马点头道:“好,我抱抱。”
沈兰将孩子递了过去,石头也不怕生,被袁浩抱进了怀里,一巴掌就拍在袁浩脸上,然后没轻没重的就一爪子。
“唔!”完全没防备的袁浩被袭击了个正着,顿是脸上火辣辣的痛,这臭小子一上来就挠了他一把。
见自家儿子这么给力,沈兰抿嘴笑了笑,故意忽略袁浩一脸痛苦样,就对着沈薇道:“你跟石头陪袁大哥坐会儿,我去准备午饭,袁大哥远道而来,现在肯定饿了。”
说完这些直接转身进了灶间,袁浩虽然第一抱孩子,不过还是很稀罕,就算被石头挠了爪子,也没把石头丢了,跟没有不抱他的意思,反而抱着石头玩起来飞飞,从来没玩过飞飞的石头顿时乐了起来,咯咯地笑个不停,沈薇在一边看着也觉得有意思,跟着一起笑,袁浩除了逗弄石头,偶尔也跟沈薇说几句话,倒也没冷落了沈薇,一时堂屋里传了石头和沈薇快乐的笑声,灶间做饭的沈兰听着嘴角微微上翘。
家里没有现成的肉类,沈兰就从空间里弄了些虾和鱼,还摘了平日里常吃的蔬菜,另外摘了一个大大西瓜出来,从水缸里舀水将西瓜浸泡了起来,这才动手做饭,虾清蒸就行了,不过鱼却不敢随便烧,毕竟海鱼和淡水鱼长得不一样,虽然肉质上也不同,可是只要沈兰不说,想必袁浩也不一定会追问,就算追问了,沈兰只要咬死说不知道,袁浩也拿她没办法。
所以鱼就被沈兰切成薄片,准备做醋溜鱼片,不一会儿沈家就传来阵阵饭菜香,原本不怎么饿得袁浩闻到食物的香气,都有些饿了。
半个时辰过去了,沈兰的饭菜就准备好了,袁浩也跟俩孩子培养出了足够的感情,沈薇完全不怕他了,石头更是乐疯了,沈兰把饭菜端出来的时候,袁浩迥然一副跟俩孩子很熟稔样子。
饭菜上了桌,袁浩也不客气,石头还给了沈兰,翘脚坐好一副等人一起用饭的模样,沈兰忙接过了石头。又去屋里将石头的专用婴儿椅搬了出来,将石头放了进去,这才回到桌子上。
“吃吧,家里也没什么菜,你将就点。”沈兰端起碗和筷子客套道,袁浩不置可否,客随主便也端碗吃饭了。
随手夹了只虾。这道菜他曾经在沈家吃过。从来没有人会直接将虾清蒸了端上桌子吃,不过也很少看到有人家有这么多这么大的虾,所以一般人家都是将虾和着小鱼用锅煎了一起。吃起来香脆,沈兰家的虾肉质饱满,嚼在嘴里很有弹性,就是虾壳太硬了。影响口感。
张嘴将整个虾塞进嘴里,袁浩用力咀嚼了起来。看得一旁的沈兰一愣,那个虾不是整个吃的好不,捂脸啊。
“袁浩啊。”沈兰无奈地开口,被叫到名字。袁浩很自然地就望向沈兰,注意到沈兰一脸的纠结,就着就听到沈兰一本正经地说:“这虾只吃后面的肉。头和壳都要剥掉的。”
袁浩傻眼了,嘴里的虾不晓得是吐还是咽的好。倒是一旁的沈薇笑眯眯地夹了个虾,熟练地用手去剥虾壳一边剥,一边道:“袁大哥,就像这样哦,先把头拧掉,再剥壳。”
最终袁浩还是将虾给吐了出来,果断地跟沈薇学,果然吃进嘴里的虾仁比整只虾子好吃多了,只是这死丫头一开始怎么不说,害他丢了这么大的臭,想到这里袁浩一脸怨念地望着沈兰,还有上次满月酒上,他好像跟所有人一样,都是整个吃虾子的。
其实袁浩错怪了沈兰,这剥虾壳在沈兰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在沈兰如今生活的地方却不是,因为食物并不是很容易获得,所以这里的人吃虾自然不会剥壳,直接囫囵吞枣似的放进嘴里,沈兰为数不多的几次煮虾吃都是跟几个孩子,她只以为孩子小不懂,所以手把手教过他们,后来满月酒她本人也没参加,她也没注意到客人吃虾的样子,所以完全不知道这里人吃虾就是整个吃。
含着怨念沈浩又吃了其他的菜,发觉这菜的味道都很好,比他在一般的小饭馆吃的,不知道好多少倍,这才想起满月酒上好几道菜也是很不错的,那时候以为是帮忙的妇人手艺不错,心里还曾经惋惜过,如今才知道那些指不定就是沈兰煮的。
“沈兰,有没有想过开个食肆?”尝完所有的菜后,袁浩直觉地开口。
沈兰摇了摇头,她的手艺并不出色,也就家常菜能拿得出手,再者她从来没有去饭店里吃过饭,哪里知道饭店的饭菜是什么味道,不过一般人做的饭菜,她不大吃得下去,现在也就沈薇做的饭能入她的眼,因为沈薇做饭的一些方法还是她教的。
“你做的饭很好吃,要不要在袁家集开个食肆?袁家集离黑虎寨不远,也是黑虎寨的势力范围,你在那里开食肆,没人敢找你的麻烦,你做饭的手艺又好,肯定能把生意做起来。”袁浩建议道,最关键的是他可以不时去打个牙祭,毕竟沈兰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就算他是孩子的干老子,也不会三天两头往这边跑,到时候会招人闲话。
被袁浩这么一提议,沈兰还是有些心动,只是她手里没多少钱,而且还想囤集点粮食来卖,如果去袁家集势必不能再做粮食生意了,心头不禁有些为难了起来。
半天不见沈兰回答,袁浩转头看了下沈兰,见她手里端着碗,脸上一脸的思索,筷子也无意识地拨动着碗里的饭,却没有吃的意思,看来她也是在思考。
吃食固然能挣钱,可是之前听人说起有人在饭店吃了东西死了,她就心有余悸,做吃的本身卫生条件就不大好,又不容易注意到,要是有人故意加害,只怕是防不胜防,万一有人投毒,只怕落不到什么好下场,所以她才打消想做吃食的念头,可是如今袁浩提起,她却觉得很好,因为袁浩的背后是黑虎寨,有黑虎寨做靠山,做吃食就没人敢加害,只是她手里钱不多,因为买了谷,如今手上只有三十多两的银子,之前袁浩给她的银子,她没有收起来,后来去灶间做饭,等端饭出来的时候已经不见了,大概是袁浩重新收回去了。
“我没钱。”最终沈兰还是闷闷地说了一句。
闻言袁浩笑了起来,她没钱,这人很高兴么?结果自然招来沈兰一记白眼。袁浩才讪讪地开口:“你没钱,我不是有么?你差了什么,我来弄,你只管选好了日子开张就行。”
沈兰知道袁浩肯定会这么说,可是她不想靠着袁浩,毕竟她跟袁浩非亲非故的,她什么都靠袁浩来做。那还不如直接问袁浩拿银子花算了。至少不用劳心劳力,落得轻松自在,可是那她成什么人了?
“袁浩。谢谢你。”沈兰难得认真地跟袁浩这么郑重地道谢,弄得袁浩有些不知所措,刚要说不用谢什么的,就又听沈兰开口了。“袁浩,我不是你的外室。也不是你的相好,所以请不要把我的事情都揽在你身上,你对我没有义务,你对我这么好。我会没有办法坦然面对你的。”
哎哟喂,这是什么女人,竟然把外室和相好挂嘴上说。她就不害臊么?袁浩被沈兰的话说得都有点脸红,结果看到沈兰一副坦荡的样子。顿觉自己有些龌龊了,忙压了压心头的悸动,其实他不介意沈兰做那两种中的任何一种。
“那你想怎么样?”轻咳了一声,袁浩稳了稳心神才开口。
“我这里有三十五两的银子,要不你按照这个钱数帮我看看能不能租个铺子,我去那边开个小点的食肆,不过还是要靠你罩着,毕竟我一个妇道人家容易被人欺负,是不?”沈兰笑着开口。
袁浩倒没想到沈兰手里还有三十多两的银子,不禁有些惊诧,毕竟也没看沈兰做什么赚钱的事情,而且家里也没什么财产,就是丈夫也不在家,这三十多两的银子是哪里来的,而且就他所知沈兰并没有大宗出售自己送的礼物,而是将那些有值钱的药材都给了沈云霆,衣裳料子也没怎么动,就卖了点肉干和点心,完全是不值钱的玩意。
布料和那些皮毛也被入室的贼人全偷了个精光,倒是他送石头的玉没有丢,难道这丫头把玉拿去当了,也不对啊,这丫头就从来没去过当铺,不过袁浩也就心里计较了下,倒也没想打破砂锅问到底。
“租铺子要不了什么钱,只是租的总归不如买的好,要不我先借点钱给你买个铺子,这样也不算是我出钱养你,是不?”袁浩劝道。
沈兰却不为所动,她并不愿意无缘无故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甚至是占人家的便宜,已经得到黑虎寨的庇护了,还用袁浩的银子开铺子,那就有些贪心不足了,其实沈兰知道自己这点钱租铺子就够呛,还要请人和置办桌椅板凳和锅碗调盆,另外还有食材等等,三十多两完全不够,袁浩说借银子其实就是知道这些,不想让她被钱难住。
犹豫再三,沈兰放下饭碗,转身进了屋里,走到墙角将衣橱移开,只见衣橱里面的墙体上有几道缝隙,沈兰小心翼翼地将手放上去,立马一块土砖就不见了,露出一个洞来,沈兰将手伸进去,从里面掏出一个用灰色布料包住的布包,将布包提出来放床上,沈兰打开布包,里面一大一小两个银锭子,还有一块洁白的羊脂白玉,除了这些就是满满差不多一升的珍珠,沈兰仔细地打量着这些珍珠,从里面挑出一对又圆滚又大的珍珠,这两颗珠子差不多鹌鹑蛋大小,这才将布包重新包好,再塞回原来的洞里,将被移到空间的砖头重新移了出来,稳稳装在了墙壁上,再将柜子挪回去。
之前沈兰就是这样藏了珍珠和银子,所以这些银子和珍珠才逃过一劫,不过一般没有人会将贵重东西这样收藏的,大多是藏在床缝里,或者是在地上挖个坑埋起来,沈兰会这样是因为她是个鹿鼎记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