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年之中,最热闹的上元节。
按理,要闹到过了亥时,烧了龙灯和舞狮,才算结束,可却因赵芸菲的到来,提前结束了。
任谦从束手就擒后,新城县的百姓就散去了一大半,只剩下一些意志坚定,一定要联名上书的文人。
到了小阁楼的后院,叶霄便让袁海宁留在了小阁楼,紧紧的抱了她一下:“好好睡觉。”
他知道她心思沉重,但,他不知道如何安慰人。
虽只有短短四个字,但语气生硬,很容易就能让感应到,叶霄潜意思的安抚。
对一个惜字如金的人来说,能流露出安慰的气息,刘玲应该要觉得很稀奇才是,可今晚,她实在提不起精神,只是很勉强的笑了一下。
“你要小心,天家的坑,不是那么好挖的。”
叶霄静静的望着她,想到她的大梦一生,是在皇宫之中,便又伸手紧紧抱了她一下:“放心。”
这一夜刘玲睡的极沉。
是她三世为人以来,睡的最死,最沉的一个晚上。
翌日,起床后的刘玲,还是提不起精神,总觉得有些恍惚,心里隐隐替叶霄着急。
这就叫,闹的时候,闹的很欢腾,但暗地里要做的,却很凶险,老虎嘴上撩须,那是步步惊心。
中午的时候张严来了:“夫人,宝少爷有沈周两位小哥陪着,没什么大碍,葵儿的尸体已经交给他们爹娘了,夫人放心,大人吩咐我,给了王家三百两银子,足够他们厚葬了。”
“他们可有说什么?”刘玲声音嘶哑。
“只是哭。”张严叹了口气。
边上的袁海宁,看刘玲一上午都是恹恹的,瞪了眼张严,然后揣摩了一会道:“夫人,你放心,公子做事自有主张,小丫环不会白死。”
昨天叶霄也是这样说的,他说,谁也不会白死。
刘玲暗暗的咬了咬牙,便让袁海宁去找文房四宝来,她想练字了,越是心不静时,就越要努力让自己心静下来,练字是最好的办法,也能理清思路。
到了傍晚,叶霄还没出现,袁海宁拎来食盒。
是喜福楼的招牌菜,可刘玲没有什么胃口,到想叶霄不吃带血的红肉,刘玲就扫了眼那盘水晶肘子,脑海里就划过葵儿死时,血喷出一米的场景,葵儿无力抬高的手,沉重的落下,五指苍白而僵硬……
袁海宁果然不愧是做资深蛔虫的,一看到刘玲脸色刷白,便赶紧将那盘水晶肘子移开,放回食盒,然后指了指那道清蒸鱼。
“夫人,虽然喜福楼的菜比你做的差了很多,但多少得吃些,不然公子要知道,你吃不下饭,他该担心了。”
刘玲叹了口气,她知道,在这个时候,她什么忙也帮不上的,叶霄敢让人往大里闹,那么扫尾的事情,定然有主意。
他不告诉她,不是自负,而是一种变像的保护,毕竟,他已经重生了十几年,论积攒实力,时间就比她多。
可是,她今天真的没什么食欲,说良心话,上一世当白纤,看惯了不见血光的生生死死,还有各种勾心斗角,不带流血的刑具,那时她就觉得,生活如同不见天日,沉重的喘不过气。
但如今,真看到王葵儿,死在自己面前,又是替自己死的,她这心里,就梗的难受。
袁海宁看她实在吃不下,只好把饭菜都收了:“那要不,我去给你煮碗清粥吧。”
以前公子杀完人之后,也是胃口不太好,就换白米清粥喝。
“好,也别浪费了,你吃了再煮吧,我现在不太饿。”刘玲放下筷子,拧着眉重新坐回书桌前。
发了一小会呆,正要提笔再练会字,等叶霄来,就听到“咣当”一声,紧跟着又是一声重物倒地的声音。
刘玲惊愕,放下笔,走出屋子,就看到小院石桌前,袁海宁倒在地上,不省人事,而石桌上摆的,正好就是袁海宁从喜福楼拿回来的饭菜……
糟糕!
那饭菜有问题!
下意识的,刘玲心脏狠狠一缩,快速的走向袁海宁,伸手一探,还有气息,只是昏迷过去了。
就在这时,刘玲听到身后传来几身“咻咻”的风动和衣动声,她惊骇要转头去看,就感觉后脖颈被人猛的敲了一下,眼前顿时一片漆黑……
夜幕霭沉,叶霄冰冷的眼中透着一丝疲惫,刚带着张严走到小阁楼的后院,就看到袁海宁倒在石桌边上,不远处还掉了一支去了毛尖的毛笔杆。
倏然,叶霄呼吸凝窒,一个箭步上前拣起毛笔杆。
她喜欢用写坏的毛笔绾发,他送她的那支玉簪,她就戴过一回。
“袁海宁!你给我醒醒!”张严动作很快,最先冲进屋里快速的扫了一圈,然后冲了出来一嘴巴打向袁海宁。
叶霄走到石桌前,拿手指在各个菜上沾了沾,然后放进嘴里。
“迷~药。”
很好,胆敢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掳人,是姓连的那些人狗急跳墙,还是另有其人?
“大人!现在怎么办,看样子袁海宁刚中迷~药不久,否则这样一巴掌,肯定会醒。”不管是什么迷~药,头半个时辰是药效最厉害的,不论用什么方法,都弄不醒,只要过了半个时辰,一桶冷水,或者像刚才他那样的一嘴巴,肯定能清醒过来。
“杜磊走哪个城门?”叶霄冷眯着眼,深邃的眸色里,已经充满了狂风暴雨的杀意。
“城南,往东都的方向,大人,你的意思是,夫人还是赵芸菲的人带走的?”
“不能排除。”叶霄的声音不再冷淡,而是冷的开始掉冰渣:“我带马追踪,你通知胡小飞封锁新城县,挨家挨户搜,然后再赶去燕子寨,告诉他,不管大路小路,一概全封,当还我人情。”
“是。”
事关夫人的生命,张严那敢有任何延迟,踩着轻功便直接从院墙上跳了出去。
叶霄转身回屋,一把拿起刘玲昨晚睡过的枕头,便飞掠至门外,他的踏雪寻梅看到主人去而复返,高兴的打了个响鼻。
“闻!”叶霄把枕头放在踏雪寻梅的鼻尖,让马儿去嗅。
踏雪寻梅好像经常做这种事,居然出呼意料的,像狗那样,深深的冲枕头吸了口气,然后大大的鼻孔上下左右的煽了煽,突然转了身,兴奋的刨了下马蹄。
叶霄寒沉着脸,跳上马背,手里紧紧的抓着刘玲睡过的那个布枕。
马的嗅觉,不比狗差,他的踏雪寻梅受过追踪训练,只要时不时将布枕给它嗅一下,追踪的方位绝不会有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