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儿记事的时候,便知道自己有个媳妇儿,知道媳妇的娘自己该叫“岳母”,尽管他那时候还并不知道“媳妇儿”是什么,更不知“岳母”这个称呼又意味着什么。
记事的时候是多大?两岁?三岁?这个,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好像,曾有人问过他关于媳妇这个问题,他是怎么答的?
他说:“媳妇就是,陪她玩哄她开心,她生病了不开心了哭了的时候更要陪她哄她。有好吃的留给她好玩的送给她,她想要什么就给她什么。还要保护她,谁敢欺负她就帮她欺负回来!”
然后,问的人捧腹大笑,而他的岳母则乐得笑不拢嘴,揽着他一个劲的夸着“好女婿”。
其实,旭儿有点不太明白,岳母有什么好乐的,因为这些话都是岳母教导他的。
娘说,岳母是长辈,很亲的长辈,岳母的话他得听。
所以,他就理所当然的听了,并且也一直照着做了。
所以,他不喜旁人触碰,却唯独容忍她见面便拉着他的袖子叫“旭哥哥”;他有洁癖,除了习武的时候能容忍一身泥,就只能容忍她哭得眼泪哗哗的拉着他的袖子抹眼泪。
还有,堆雪人放风筝放烟花那么无聊的事儿,她咯咯笑着拉他一起去,他也去了。
他甚至在她要吃某家小店的蜜饯时,默默的忍耐的排在了那老长老长的队伍后头……
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种事情是他最厌烦的!
深秋重阳,天朗气清,明亮的阳光透过薄薄的云层照耀下来,照得人心里也亮堂堂的。
留郡王府中举办了赏菊宴,宾客盈门,好不热闹。
这是连芳洲李赋等人回京城的第一年,留郡王妃特特设宴,一来赏菊过节图个乐子,二来也让连芳洲能快速的融入京城中上层夫人们的圈子中。
毕竟时过境迁,多年不交际来往,许多事都有了变化。而宫里的贵妃娘娘想要当上皇后,就离不开朝中各大员的支持。他们的夫人们,无疑是打开缺口的一条好路径。
若是去别处赴宴,旭儿才不会乖乖的陪着娘去,可是去未婚妻家,那就当仁不让了。
已经七岁的他因习武练得一副好身体,身量高挑,身体强健,轮廓分明的五官透着英气,浓眉修目,鼻梁高挺,气度不俗,可见长大了必定是个英俊的男子。
因着他的出身比之父母的起点不知高了多少,通身透着清贵气质,略染着几分冷清与生人勿近的气息,令他更增几分神秘的魅力。
因今日前往岳父岳母府上赴宴,于是他很耐烦的任由母亲命人给他穿戴。
纯白团花云锦圆领长袍,宝蓝色束口箭袖,朱红三镶白玉腰带,面料上乘,做工一流,袍上绣着金色和蓝色瑞草云芝花纹,极其精致华美。
头发高高在顶心束起,戴着八宝珍珠簪缨冠,越发衬得面目清俊,气度华贵,俊逸出尘。
连芳洲坐在一旁喝茶,娘将发冠给儿子戴上的时候小家伙眉头下意识的蹙了蹙,但是依然忍耐着没有吭声,不禁心中暗乐。
连芳洲心中暗叹,这小家伙,跟他爹一样,在这些装饰上从不甚在意,衣裳只要穿着贴身舒服干净利落就可以了,绝对不可以为了无聊的好添累赘。
然而丈夫勉勉强强就罢了,只要有条件,哪个当娘的不喜欢把自己的宝贝儿子打扮得帅气出众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他呢?
如今李家不但是有条件,而是非常非常有条件啊!可是宝贝儿子偏就不喜欢。
若今日不是去他岳父岳母家,他才不会老老实实穿戴上这一身呢!
连芳洲欣慰中难免又带了点淡淡的酸:小家伙比他爹更有出息啊,这么小就懂得讨好媳妇一家子了……
她正胡思乱想之间,当奶娘欲将一块晶莹的羊脂白玉佩系在他腰间的时候,小家伙终于忍耐的叫了起来:“娘!”
语气中带着不满。
奶娘不由得也笑了,手中拿着玉佩便顿在那里,芳洲。
连芳洲摆摆手,笑道:“罢了!不带就不带吧!我的儿子,也不靠这些东西装门面!我儿子天生底子就好!”
“说得也是!”奶娘也笑道:“大少爷的人才品貌,谁见了不赞呢!”
“娘,咱们走吧!”小家伙微微蹙眉,干脆打断道。
连芳洲和奶娘不禁莞尔。
“好好,走吧!你岳父岳母没准也等急了!”连芳洲笑着,起身往外走去,旭儿跟在她的身边。
话说,她不是不想亲昵的牵着宝贝儿子的手,娘儿俩亲亲热热的出门去。
然而事实上,在四年前,他与她走在一起的时候就坚决的不肯要她牵手了,他说,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连芳洲尽管心里要抓狂,并且对他这话十分的不屑,然而却拗不过他。
她发誓,二儿子她一定要好好的教导,绝对不让他步他哥的后尘。
话说,养儿子不能总是在帮别人家养不是?大儿子已经变成“别的女人的男人”了,二儿子起码在变之前,总得先属于她这个当娘的吧?
不然,她怀胎十月,怎么算怎么吃亏不是?
连芳洲碧桃与碧桃的养女上了马车,旭儿骑着马跟在车旁。
这马是勇王特意从西北弄过来送给他的三河矮脚马,这种马体格匀称健壮,爆发力比不得别的良驹,但耐于长途跋涉。尤其是身量天生矮小,正适合旭儿这般年纪的骑。
一众侍卫开路簇拥着,一行人便往留郡王府而去。
路上行人所见,如此俊朗清贵一表人才的小郎君策马娴熟而行,竟是游刃有余好得了,无不纷纷侧目小声议论。
待有人车上的徽记告知众人,众人恍然大悟,皆以为然:怪不得!原来是威宁侯家的大公子!
侍卫仆从们与有荣焉,一个个仰首挺胸,神气活现,旭儿却是目不斜视,神情淡然,仿佛众人不是他一样。越是如此,越引得众人如痴如醉,赞叹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