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打不起

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这人插嘴,关林森冷冷的回应道:“这位姑娘也是好意,这里的菜价的确很贵,不是我可以负担得起的,我与这位姑娘之间的事,请兄台不要多管闲事。”

“呵呵,这位兄弟真是有意思,在下是为你讲话,你倒反而不领情,莫不是看着姑娘年轻貌美,动了心?”那人的语气实在是招人讨厌,他还没完,又接着:“自古色字头上一把刀,兄弟,刚才这位姑娘身边坐着的那个北燕汉你可看见了?我可奉劝你,不要打这个姑娘的主意了,免得尸体被丢在沙漠里,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越越难听,凤歌皱着眉头,想要站起来,看看这个口无遮拦的混蛋到底长什么样,却看见关林森递过来的眼色,示意她不要再节外生枝。

那个人看见凤歌与关林森都不理她了,他也颇觉没趣的靠在墙角,手里拎着个酒瓶晃来晃去,嘴里还悠闲的哼着不知道哪里的曲。

此时,头顶的钢板又“咔咔咔”的响起,长长的楼梯道里,回荡着两个人的脚步声,一个自然是出门迎客的店二,另一个,想必就是今晚住在这里的客人了吧。

跟在店二身后来的是一个年轻人,衣着华贵,却只身一人,连个伴当都没有,他一手拎着包袱,一手提着剑,在掌柜的那里问有没有上房了,掌柜的看了一眼凤歌:“喏,最后一间上房给这位姑娘了。”

“大通铺还有几个空位,要不要?”

年轻人面露难色,显然,他也知道大通铺不是什么好住的地方,他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那,有没有人稍微少一点的房间,至少,床是一人一张的。”

“有一个四人间,里面现在只有两个男人住着,要不要?”

四人间虽然不如上房独门独户的舒服,但是,总比一张长长的床铺上同时滚着二十几个男人要强多了。

那个年轻人又问掌柜的:“我那两个同屋是什么人啊?好相处吗?”

掌柜的抬起下巴,下巴尖指着阴影里的那个人,又转过头,用下巴尖指着关林森:“喏,就这两个,你自己看好不好相处?”

没想到,关林森今天竟然和这个出言不逊的住一间,两人别半夜打起来了,凤歌看着他:“你一定要冷静。”

关林森将嘴里的馒头咽下去,表情却是没什么变化:“就算是金璜,也不会随便出手,我难道还不如她?”

凤歌笑着:“那当然是比她强的,你比她识大体多了。”

心中却想着,这话要是给金璜听见,只怕她要当场炸了,罪过罪过。

掌柜的问伙计:“这是今天最后一拨客人了?”

伙计点点头:“外面太阳已经下去好久了,风里的土腥味越来越重,只怕今晚的黑风暴会比平日的更大一些,不能再出去了。”

掌柜的给年轻人办完入住手续,结结实实又收了一大把铜板,这才将进房间用的木牌给了年轻人。

年轻人很快便出来了,看来他也没收拾,只是简单的把东西扔在了房间里,脸上的表情也不怎么好看,凤歌从他的脸上看出了“鄙视”“唾弃”“看不上”“算了忍忍吧”等不同的情绪。

不由觉得好笑,想必自己刚才也是这样的反应吧。

“老板,还有没有没有吃的了?”年轻人问道。

“水单在墙上,自己看,要吃什么随便点。”

年轻人兴致勃勃的刚看了一眼,便倒抽一口凉气,这反应,跟凤歌也是一模一样,关林森微微一笑,没有再话。

“实在是太贵了,为什么一个馒头也要卖四十文。”年轻人叫道,“在丰县,十个馒头也才五文钱而已啊。”

掌柜的一脸“爱吃不吃,不吃滚开”的表情,连理都没理他,一旁正在收拾桌上碗筷的伙计笑道:“客官此言差矣,如果不是这里可比不得丰县,这里所有的粮食都得从丰县运过来,最近边境上局势又吃紧,就算是这些吃的,也是我们老板花了大价钱给买回来的,若是寻常酒店,只怕给钱都不到呢。”

从丰县到这里,凤歌所乘也算是宝马良驹,还跑了一天,要是再运上这么多菜米面,在这种鬼都不生蛋的地方,确实是有价无市,比起昆仑山中出的黄金还要贵重几分。

毕竟黄金是不能吃的。

那个年轻人肉痛地嗫着牙花:“嘶……能卖半份吗?”

“不卖。”

垄断生意就是这么的霸道,看着那个年轻人心痛的模样,凤歌笑道:“不如坐过来一起吃呀?我们这边还有一些菜,怎么怎么动,要是就此扔掉,也是怪可惜的。”

坐在墙角那人又阴阳怪气的调笑道:“你这两碗菜卖了一户又要卖一户?比掌柜的还要会做生意啊。我,掌柜的,你不如收她做了老板娘吧,我看,有她在,你这店的规模,起码还能再大一倍。”

“放肆!”凤歌大怒,一拍桌便站了起来,掌柜的十分冷静的吩咐:“两位,且等等。”

凤歌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就看见方才那个伙计,脚下生风般的,迅速将桌上所有的杯碗筷碟全部收了起来,动作极其麻利的将凳一条一条的倒翻在桌上扣着,还将桌推到一边,贴墙靠。

现在店中间的场地空出了一大块。

掌柜的:“你们请自便,借场地打架免费,我也不管你们谁死谁活,但是,如果弄坏了我的东西,还请照价赔偿。”

着,便抛出了一卷长长的卷轴,价格清单上有蜡烛台的价格、桌椅的价格、还有磕坏了墙怎么算、踩碎了地砖怎么算,每一个价格都是天文数字。

“今晚有黑风暴,你们要打,就在这里打吧,千万别出去,出去,就飞升上天,下辈再见咯。”掌柜的将铺在柜上的账本一卷,举着烛台,便自顾自的走了。

少了一只烛台,大厅里的光线又暗下来许多,看着刚才的报价单,谁都没心思打架了,但是又不好就这么收手,于是,就这么僵持着。

那个年轻人一会儿看看凤歌,一会儿又看看那个人,他觉得为了维护晚上房间里的安定与团结,自己有义务劝这两位放弃彼此间的仇恨,虽然根本不知道这莫名其妙的仇恨是哪里来的。

“两位,两位,听我一句,这店里的东西实在太贵了,为了打一架,付这么多钱,实在不值当啊。”凤歌不由笑了,这才注意看着那年轻人的脸,不如关林森的冷峻,也不如林翔宇的温润如玉,更不似高真北的高大威武,倒像是个跑惯了江湖的油。到处都能吃得开,但是谁也不会拿他当个角的那种。

凤歌笑道:“嗯,不打,没必要与疯狗计较。”

接着她又问那年轻人:“你是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我是东宁国的人,听西夏国这里出极好的钢铁,带回去,价格能翻上几百倍,所以,我就来了。”

东宁国是整片大陆最东面的国家,国民普遍做的是海上贸易,是大陆上这几个国家中最有钱的一个,也是对大恒国来,外交压力最不大的一个。

求财的商人,他们的规矩简单好懂,无本万利为上,一本万利为中。而东宁国的商人更有出息一点,他们讲究买卖双方都能获利:“如果卖东西的人没有利润,那他以后也不会再卖这些东西了,那岂不是杀了会下金蛋的母鸡?”

“从东宁过来,你是走的大恒吗?”凤歌好奇的问道。

“不,是走的北燕,然后转下来的。”

凤歌困惑不解:“可是,那会兜很大一个圈啊。”

年轻人也是无奈的叹了口气:“没办法,东宁与西夏之间,虽然只隔了一个大恒,但是,从东宁往大恒国都走的中间,隔了一个祀星族啊。祀星族有着自己的通行法令,想要从大恒走,就等于要办两张通行令,实在是太麻烦了,所以,就只好从北燕走咯。”

凤歌其实对祀星族的了解,也仅是一个名字而已,因此,她并不能出什么有意义的话来,只是默默的点了头,以示听到了。

正着,年轻人的肚发出了“咕噜”一声,关林森抬眼看了他一眼,将自己面前的馒头往他面前推了推,凤歌则是将黄焖鸡推了过去:“快尝尝,可好吃了。”

年轻人的嘴除了吃吃喝喝之外,也没有忘记它的另一项功能,凤歌知道了他的名字叫素明泽,今年十八岁,也知道他是背着父母偷跑出来的,目的是从西夏弄回钢铁,赚好多好多钱,让看不起他的父母可以另眼相看。

素明泽正吃得高兴,那个坐在阴影里的人,站起来了,向他们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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