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电话下楼,前后也不过才十五分钟,主要是刷了牙,洗了脸,她都感觉自己身上一股味儿。
结果下楼之后,庄妍才发现,那个出租车司机好像走了。
转了一圈,愣是没有找到他。
“这个混蛋……”庄妍暗恨跺脚,又看了一眼地上依旧躺着的六个头套男,心头一虚,万一他们醒过来怎么办?
接着,庄妍才看到茶几上有一张纸条,用金手镯压着,很显眼。
拿过来一瞅,上面是那家伙写的字,歪七扭八,难看的好像小学生写的一样。
“我先走了,要处理一下出租车,不然容易被交警找到,你的手镯还给你,里面刻有一生一世几个字,我估计这个手镯对你意义不同,所以我也不想乘人之危,不过我把你抽屉里的另外五千块钱也拿走了,就当你把手镯买回去,算金手指的重量,你不吃亏,我可是实在人。”
“噗!”
庄妍噗嗤笑出声来,还以为这家伙良心发现了,结果看到后面,一下子没忍住,笑的美艳不可方物。
这要是被她公司的下属看到,一定会惊掉下巴。
庄妍并不是一个冰山美人,平时也会带着温和的微笑待人接物,可现在这样的笑容,是非常少见的,不是真的开心,谁会这么笑?
“这个贪财的小人。”庄妍抿嘴笑骂了一句,之前确实不喜欢他贪财的模样,可现在,庄妍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对方挺有意思。
咚咚咚——
这时,一阵敲门声响起。
庄妍脸色骤变,沉声道:“谁?”
“大小姐,是我们。”门外传来女人的声音。
庄妍顿时放松了,小碎步跑到门口,还从猫眼看了一下,之后才打开门。
门外一男一女,三十出头,他们是庄妍二叔的警卫,曾经是某特战旅的尖兵,之后退伍就在二叔身边任职,日久生情,看对了眼。
“李哥,李嫂。”庄妍终于见到自家人了,心情一下子好多了。
“大小姐。”二人一笑,之后李哥鹰眼一扫,目光投向了门口不远处的六个蒙面人。
“就是他们?”李哥语气冷清。
李嫂也是一愣:“死了?”
“说是昏了,我也不确定。”庄妍摇了摇头,将二人放了进来,关上门。
李哥上前,直接将一个人的头套摘下,很普通的一个男人。
李哥又试了试他的颈部动脉,确定没死,这才点点头,要是死了,确实有些麻烦,不过也算不上多大的事。
“大小姐,您认识这个人吗?”李哥询问。
庄妍看了看,之后摇头。
“那这个呢?”李哥一个个把他们的头套全都摘下。
庄妍看了一圈,全都摇头。
李哥又道:“大小姐,您把之前的事情,经过和细节,跟我说一遍行吗?”
“嗯。”庄妍点点头,之后开始回忆起来。
从事发到现在,时间并没有过多久,不到两个小时,所以庄妍回忆的非常仔细,从逃离私人会所,上了出租车,一直到现在,基本上回忆了七七八八,只是有些他跟司机的对话没有告诉李哥。
听到出租车司机飙车的时候,李哥还没感觉有什么,可是当听到出租车司机一出手,六个蒙面人就被废了,李哥这才瞪起了眼。
之后解开几个人的外套,然后拉起里面的T恤,看着他们腰部的伤口。
“是用什么武器造成的?”
“应该是这个……”庄妍一指鞋柜上的筷子。
李嫂拿起一看,嘴角忍不住一抽,看着庄妍:“大小姐,你没看错?”
“我当时根本就没注意,而且他的动作太快了。”庄妍苦笑摇头。
李哥拿过筷子,试了试韧度,眼角也是一跳,这样的一次性筷子,质量很差,甚至还没有一般的树枝有韧性。
用这种筷子当武器的人,李哥还没见过。
看着筷子头上带着的一点油脂,放在鼻尖闻了闻,应该是人身上的,但筷子上没有血迹。
说明对方出手的速度快到极致,扎入肉中不带血,只带了一些油脂出来。
“啊……李哥,你干什么?”庄妍惊呼一声。
只见李哥把筷子缓缓地扎入昏迷男人腰间伤口,然后拔出来,又扎入另外一个人的体内。
如此反复,直到最后,李哥的脸色非常凝重。
“怎么了?”李嫂在一旁询问。
李哥目光闪烁不定,语气低沉:“是高手,这么软的筷子作为武器,能够入肉三分,我真的想不到有谁能够做到,而且每个伤口深度都是五公分,不多不少,说明那个人的控制力极强。”
李哥顿了顿,缓缓摇头:“这不是一般人。”
庄妍听明白了,脑中一闪那个家伙慵懒的微笑,脸色莫名的有些发热。
他有这么厉害?
庄妍询问:“李哥,你的意思是,他是武林高手?会武术?”
“不,这不是武术。”
李哥摇头:“这是杀人的技巧,要是扎入心口,瞬间能够让人毙命,但他只是选择扎入腰部,说明他不想杀人。”
李嫂在一旁也缓缓点头,但接着又疑惑道:“老公,那他干嘛要装成一个出租车司机?是为了接近我们大小姐吗?”
庄妍脸色一变,下意识看着李哥。
李哥眉头一拧,想了想,最终摇头:“应该不是,大小姐刚才也说了,当时街上有好几辆出租车,她是随便选了一辆,可能只是巧合碰到,而且他应该对大小姐没有恶意,但我也不知道他干什么要装成出租车司机,可能是有什么任务吧。”
“老公,你要是碰到他,有多少把握?”李嫂询问。
庄妍知道李哥的身手,也看向他。
李哥沉吟道:“要是上擂台比格斗,我或许有点把握,但要是比杀人,我不太确定,毕竟我也没见到他出手的样子。”
李哥这是往自己脸上贴了金,虽然他很淡然,但毕竟是男人,身边有两个女人,他怎么可能承认自己不行?这是面子问题。
但事实上,他知道自己用这种一次性破筷子,根本就扎不进身体的,更别说筷子完好无损,连血迹都见不到。
对方这样的能力,他是一点把握都没有,除非用枪,而且最好是自动步枪,手枪的初速也不能稳赢。
“要查清楚这个人,至少要搞清楚他的来历,看看是正是邪,虽然他对大小姐没有恶意,但我们不能对他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