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却不是爸爸愿意看到的。
那天夜晚,下着蒙蒙的阴郁的细雨。
爸爸来到了我的房间,他叫我去杀一个人。
自从我和三十三可以独立去杀人的时候,他就再也没有出去杀过人。
我问他去杀谁,他竟然叫我去杀三十三!
他疯了吗?他不知道我和三十三的感情多好吗?
我告诉他我做不到,然后就看见他的手伸向他的枪。
我闭了了眼睛,等待着死神的来临,我知道反抗根本没用。
就在这时,门口响起一声枪声,一枚子弹穿透爸爸的胸膛,开枪的人正是三十三。
爸爸转过脸去看着面无表情的三十三,一个他亲手培养出来的冷酷杀手。
他的双眼充满了惊鄂与不信,他的身体缓缓地倒了下去,嘴角向上一瞥,他居然笑了。
那个魔鬼死了之后,我离开了小竹林,离开了三十三,我最亲爱的兄弟。
一切的罪恶勾当都在黑暗笼罩的庇护下得以实现,而黑夜永远都是罪恶诞生的最佳时光。
作为一名杀手,我喜欢夜晚,没到夜色降临的时候,我就听到自己血液丝丝沸腾的声音。
我离开了小竹屋之后,就成为了一名寂寞的杀手,陪伴在我身边的就是三十三送给我的那把枪。
我的枪很快,凡是见到我的枪的人,无一例外都成了死人。
渐渐地,我听说在江湖上也有一名神秘杀手,他的枪像风一样的来去无踪,是见过他的枪人都也一定会变成死人。
我猜那个人就是三十三,他和我一样孤独的闯荡世界。
很多江湖上的人都想看看我们两个可怕的杀手到底是谁更厉害,到底谁的枪更快。
我可以杀任何人,但三十三例外。
风雨飘摇中,我来到了龙都,一切奇妙的事情就在那天发生了。
那一日,天气很好,我走在一天林间小道上,像是一名闲适的游客,但只有我自己知道,其实我是去杀人,景色很美,但我满脑子想的都是相反的事。
我和一个白衣女子擦肩而过,不知怎么的,我的心头忽然一紧,脑子里白茫茫一片。
她对我报以礼貌的一笑,然后缓步过去。
是的!这是一种奇妙的情感。我自己也说不清那是什么。
在人类最重要的三种感情里,亲情对我来说并不存在,因为我是一个孤儿。
虽然我被那个叫爸爸的男人收养,但一点也体会不到亲情的味道,我只是他所培养出来的一件会杀人的机器而已。
友情,没错,我和三十三之间就是这种感情。
爱情,难道我对那个白衣女子产生了那所谓的爱情?
杀手怎么有资格去爱吗?
那一夜,我凌乱了。
第二天,我被一个单纯的念头怂恿着,又来到我们邂逅的地方,只是想再次遇到那个白衣女孩。
看着来来往往的游客们脸上洋溢出幸福的笑容时,我突然感觉到自己一个人是多么落寞。
一抹白色出现在视野边缘时,我的心忽地一紧。
当她走到我的身旁时,我鼓足了勇气向她开口说话了。
没想到的是,她居然很大方的和我聊了很久。
我恍惚中邀她明天下午还来此地,没想到,这个胆大的要求,她竟然连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一切都像做梦似的,但只有一件事可以确定,我恋爱了。
她邀请我去到她的家,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别墅。
我们在一起,整整呆了一天,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傍晚的时候,她给我做了一桌丰盛的菜肴,我们还喝了整整一瓶红酒。
可是喝着喝着我的头开始发昏,凭借杀手的本能我马上知道,我没有醉,而是酒里有毒。
我不敢相信的看着她变得狰狞,我才知道这个美丽的梦原来是个陷阱!
她告诉我,她和我一样也是杀手,她收了别人的佣金,之所以接近我就是为了杀掉我。
我问她是谁,她没有说话,拔出一把枪,顶上我的脑袋。
庆幸的是,我发现我虽然头脑发沉,但我的手居然还可以动。
就在她即将扣动扳机的一刹那,我拔出了我的枪,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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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死了,手里的那把枪也掉在我面前。
可是在我的目光落在那把枪上时,我呆住了!
没错,那是三十三的枪,他的枪怎么会到了这个女孩手中。
我仔细辨认终于发现了让我一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的事,那个女孩就是我的好兄弟,三十三。
她居然是个女人!
我用她当年送我的枪,杀了我的好兄弟,我的好恋人。
酒里根本没有毒,而是普通的催眠剂,她枪里的子弹根本没有弹头。
一切都在证明,她根本无心杀我,而我却杀了她。
感情,是个害人的东西!
我杀了世界上最亲的人,从此,我真正成了一具没有感情的杀人机器。
请你记住,我是一个杀手,代号四十七,只要你给足够多的钱,我可以为你干掉任何人……
也不知过了多久,浓雾卷着杀手的回忆渐渐散去,中心点只剩下叶承欢一个人,他面前是一摊烧焦般的碳化物,慢慢被风卷起,吹散。
叶承欢看了看手心,上面多了个环形的黑煞之气,他双手合十,将那股气息在体内运转一个周天,张手再看时,手心已经恢复了血色。
他眼里的那两团血块也慢慢化去,到最后只剩下落寞。
也许还不只是落寞,他的眼眶红彤彤的,泪水大滴大滴的滚落,四十七的故事就好像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一般,触动了他内心深处尘封已久的秘密。
很多年过去了,没想到触及那个秘密的时候,他的心竟会那么疼!
他看了眼还在昏迷的楚云轩,抬起头,残阳如血,别样的凄美……
当夜幕降临大地的时候,山间升起淡淡雾霭,渐渐弥散开来,很快便将山脚下的几栋木质阁楼裹住了。
一阵风送来几片铅云,不一会儿就淅淅沥沥的下起小雨,把阁楼外的几株芭蕉洗刷一新。
阁楼二层上,一灯如豆,楚云轩正躺在柔软的榻榻米上,额角上满是细密的汗珠,像是刚做了场噩梦。
叶承欢给她擦拭额角的时候,楚云轩蹙了蹙黛眉,慢慢睁开眼睛。
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叶承欢那个好似女人膝盖的标志性下巴。
她眉梢一紧,想了想之前发生的事,又看看周围,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出溜一下便缩进被子里,连头都不敢露出来,但明显的,身子在发抖。
叶承欢静静地点上一支烟,幽幽的道:“好歹你也是龙组组长,十二生肖守护神,不至于这么矜持吧。”
楚云轩一下子露出半张脸,恼怒的瞪着他:“你……你无耻!”
叶承欢皱了皱眉:“咱不带骂人的,我咋无耻了,要不是我,你早死了!”
楚云轩面红耳赤,恼怒又不好发作,只好憋住一口气,喃喃的道:“我……我的衣服呢!”她说这话时,声音小的像蚊子,头低的像鹌鹑,脸红的像樱桃。
叶承欢给她拿来衣服,表情淡然的瞧着她,“要不要我帮你换上?”
楚云轩努起小嘴:“你给我出去!”
“为什么?”
面对这么一位蒸不熟、煮不烂的家伙,楚云轩眼前一阵阵发黑,咬了咬唇瓣道:“我不是我姐,别拿你对付我姐那套对付我,信不信我会杀了你!”
叶承欢眨巴着眼睛:“不信!杀我一个看看。”
楚云轩就算能杀他现在也做不到,她还没试过光着身子去杀人的。
“不就是怕我看你**么,唉,其实真没这个必要,在你没醒的时候,我不知道都看了多少遍了,连你身上几颗痦子都知道。”
“姓叶的!”楚云轩伸手捂着耳朵,没想到被子一下滑落,露出胸前大片雪肌,挺翘的玲珑乳,诱人的小樱桃,香肩雪肤……
可是那道刀口却奇迹般的消失了,细润的皮肤光洁如初。
叶承欢直愣愣的看过去,咕嘟一声,咽了咽喉咙。
楚云轩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羞得满面桃红,出溜一下钻进被子。
叶承欢一看也差不多了,再挑逗下去,没准这妞真会发疯的,好歹人家也是龙组组长。
他来到窗下,点上一支烟,默默的望着窗外,明显是给她时间穿衣服。
楚云轩露出两只雪亮的眼睛,一闪闪的盯着他,确定他暂时不会转身,这才悄悄拿起自己的衣服,快速穿上。
穿好后,她终于松口气,同时一股子熊熊烈火也顶了上来,脸上的表情水火交融。
她的随身物品就在桌上,一只暴雨梨花针的鹿皮袋,一只箭筒,一把勃朗宁手枪。
她一把抄起手枪,喀吧一声,子弹上膛,一步跨到叶承欢背后,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的头!
叶承欢怎么可能听不到背后的动静,可他还是一动不动的站着,嘴角叼着烟卷,目光凄迷的看着远处。
就算他本事再大,就算他会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功夫,也不可能练到后脑,更何况那是子弹。
只要楚云轩手指一动,他这条风流命就算是香消玉殒了。
楚云轩死死咬着唇瓣,身子簌簌发颤,目光如烈火般燃烧着,一度试着扣动扳机,手指却僵在上面,怎么也扣不下去。
渐渐地,眼里那团火焰消失了,清澈的眸子上蒙了层水雾,化作丝丝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为什么还不开枪?”叶承欢头也不回的说道,好像背后长了眼睛,后面的情形看的一清二楚。
楚云轩刚放下的枪马上又扬起,枪口直接顶上他的脊背:“告诉我,你对我做了什么?”
“把你扒光了帮你治伤,顺便了解了下你的身体构造,不得不说你的身材很完美,只是胸脯稍微有点小,不过手感超好。”叶承欢一点儿都不在乎,好像顶着他后背的不是手枪,而是女人的**。
楚云轩真恨不得把这个大胆无耻的家伙枪毙五分钟,定定的停了几秒钟,“四十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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