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只要我能做到的一定答应。
“我可以相信你们,但不相信别人,你们可以带走汪咏仪,但前提是我必须跟着一起去。只要她人身安全不受伤害,那帮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到时候你们起诉我也好,送我进监狱也好,我全都认了。”叶承欢道。
“不行!我不同意!”汪咏仪道:“叶承欢,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事和你没关系,你完全可以远走高飞。”
“我往哪儿远走高飞?”
“你可以回龙都,也可以去国外,总之你必须离开这里。”
叶承欢呵呵一笑:“在事情没解决之前我哪儿也不去,我就留在香港,亲眼看着那帮杂碎是怎么倒台的。”
他转向黎蕴昌,“我不管你是什么人,总之你要是做不到让我满意,我说不定哪天一定会去敲你家的门。”
“好,我随时欢迎。”
条件终于达成,黎蕴昌还有别的公务要做,因此坐专车先行回廉署办公。
唐绍谦则带领L组组员负责将汪咏仪带回廉署,当然,叶承欢陪同。
一行人出了地政公署,早有廉署的车等在外面,除了司机之外,唐绍谦、汪咏仪和叶承欢一辆车,其余的人一辆车。
按理说这样的安排并不符合惯例,这也充分证明了唐绍谦对他们的信任和优待。
车子徐徐启动,直奔廉政公署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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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除了发动机的引擎声便再也没别的声音,车里的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走出去一段距离,汪咏仪才默默的看了眼旁边的男人,蹙眉道:“你真不该这么做的。”
叶承欢扬起眉毛一笑:“我乐意。”
女人绷紧小嘴,十根葱白的手指绞在一处,内心十分纠结。
也难怪她的心情会如此复杂,跟何俊生的冷淡相比,叶承欢太火热了,在老公缺席的这段时间,这个陌生男人强势进驻,一下子就霸占了她很多内心。
她更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孩子还有自己的父母会对他那么认可。
可接受过西方教育的汪咏仪,骨子里却是个传统的女人,丈夫就是丈夫,朋友就是朋友,在她眼里从来就没有情人这个中间字眼。
可这几个生死与共的日夜,让她经历了跟何俊生结婚几年都比不上的激烈。
那个男人就好像一团火,他太炽烈,以至于在他身边就会被融化。
他太强大,以至于只要有他在,一切都不是问题。
可她一点儿都不清楚自己未来的路该怎么走,是跟从前的老公彻底撇清关系,还是跟这个仅仅认识几天的男人发展新一段感情。
事实上,她这么想,但感情这东西真不由她自己想。
她纠结半晌,才道:“你走吧,只要你走了,我会替你摆平剩下的事情,包括澄清东方国际并未参与仁爱基金的事。我求求你,快走吧……”
叶承欢看着她:“你求我快走,是不是表示你害怕喜欢上我?”
听了这话,副驾驶的唐绍谦连连尴尬的干咳,事实上他早就认定两个人有一腿,要不然叶承欢怎么可能为了保护她做出那些令人瞠目结舌的举动。
汪咏仪则小脸满是晕红,撇过脸去:“你想太多了。”
“所以说,既然你不害怕喜欢我,那就别考虑那么多,咱们顶多算是合作伙伴,你能告倒仁爱基金的话,我们东方国际也能尽早脱困。”
“你真是这么想的?”
“是啊,就像你刚才说的,我又不是你什么人,你也不是我什么人,你以为我会为了你,当然不可能,我是为了保住我自己的饭碗。”
听到这儿,汪咏仪露出几分自嘲,“看来真是我多想了。”
“你多想的不是一点儿半点儿。”叶承欢跟着道。
汪咏仪撇过脸去,再不言语,眼泪却扑簌簌、不争气的往下掉,只是没让旁边的男人看到罢了。
她忽然觉得自己这几天好不争气,动不动就撇簌,也许是这些天经历的事情太多,总之她真心说不清。
也说不清哪种情绪涌动,她忽然提高了嗓音,对叶承欢吼道:“姓叶的,你到底为什么对我这么好,难道仅仅是因为我和你初恋很像么,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劝你最好不要自作多情,我是我,她是她,我只能说一句:你认错人了!”
车子里鸦雀无声了好半晌,叶承欢点了点头,忽然道:“停车!”
“你说什么!”
叶承欢也没理会,也不管车速有多快,一脚把车门踹飞,作势就要下车。
唐绍谦掏枪在手,对准了叶承欢的胸口:“叶先生,你最好别让我为难,廉政公署可不是你想去就去、想走就走的地方。”
叶承欢慢慢转过脸来,一把握住他的手枪顶住自己的脑门,“开枪!”
汪咏仪惊呼一声,唐绍谦满头冷汗,手指已经僵硬。
“我警告你,有种你就开枪,否则就别拿这破玩意在我面前比划,再有下一次,我保证会杀了你!”说罢,他一巴掌打掉唐绍谦手里的枪。
“你……”唐绍谦刚刚说了一个字,一枚子弹破空而至,从前挡玻璃直角切入,一下穿透他的后脑,从眉心飚出,带出一道血线。
他张着嘴巴,瞪着眼睛,慢慢软了下去。
汪咏仪捂嘴檀口还没来得及发出喊声,就连叶承欢都目瞪口呆!
咻……
又是一声子弹的破空之声,啪的一下穿透玻璃,打穿了司机的太阳穴,司机身子一偏,两手甩开了方向盘,车子猛然歪了出去!
“小心!”叶承欢横身扑上,压着女人的身子倒在后座上,与此同时,数不清的子弹飞蝗般从不同方向入射,打得车窗爆碎,车子里丁当乱响。
车子没了控制,一头撞在马路墩子上,引擎盖鼓了起来,车头冒出一股股的白烟。
汪咏仪倒在座椅上,眼睛正对着唐绍谦的眼睛,一对布满血丝的瞳孔冥冥中仿佛在宣告什么,一时间还不敢相信此刻发生的一切,耳朵里嗡嗡作响,脑子里更是一片迷茫。
恍惚间听到叶承欢的声音:“呆在车里别动……”
见女人已经吓呆了没有反应,他紧紧握住她肩膀,用力摇了摇她的身子,吼了一嗓子:“听到了没有!”
汪咏仪这才怔怔的点了点头。
还没看清,他的人已经一阵风的冲了出去,甩给她一身淡淡的烟草味道。
叶承欢提枪在手,刚到了车外便被子弹的风浪掀起额发,他靠着车子蹲下,一对锐利的目光快速的向周围扫视270度……
这是屯门有名的时代广场,周围各种商业单位节次鳞比,不远处则是港片里常常上镜的人行过街天桥。
枪林弹雨中,到处是四处狂奔的人群,一时间很难将枪手从混乱的基调里挑出来。
前面那辆车情况更糟,车子中弹抛锚,在路边趴了窝,车上的几个年轻调查员死的死伤的伤,有三个已经下了车,正对天上胡乱放着空枪,车上还有一个活的,两个死的,不管同伴怎么招呼,那人已经吓得精神错乱,抱着脑袋趴在车里怎么也不肯下车。
看不到敌人才是最让人恐惧的。这也就可以解释,在战场上为什么一个狙击手就可以对一个建制的军队造成巨大的心理威慑。
不过,叶承欢已经不知多少次经历过这种场面,他很清楚越危险的时候才最需要冷静。
真正能杀了你的不是敌人的子弹,而是你自己!
他也很清楚,不管周围的状况有多混乱,他们这些人都始终暴露在敌人的枪口之下,如果他不尽快确定枪手的位置,势必被人家一个接一个的干掉。
一秒钟后他做了个疯狂的决定,用自己的身体充当诱饵!
等火力减弱下来后,他瞅准了对面的一个时装店,起身、加速、冲刺,一个蛇形机动便到了对面的屋檐下。
在他刚一冒头的时候,敌人的火力便骤然暴涨,数不清的枪弹追着他的行动轨迹在路边上生生犁出一条醒目的“S”型。
他不是什么金刚不坏之身,他也怕死也怕翘辫子,等两脚终于落定,后背已经湿透了,连头发也湿哒哒的往下滴汗,他抹了把脸上的汗珠子,暗暗的发着牢骚:这个主意简直糟透了,叶承欢,你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
虽然冒险,虽然只有二十米的距离,但他已经清楚的将那些个火力点在脑中做了标记。
他暗暗听着各个火力点的枪声,快速判断着枪手的位置和状况,暗暗盘算好了接下来该怎么出击。
一眼瞄到了旁边的一辆送货用的小推车,忽然有了主意。
他翻身躺了上去,两脚一蹬,小车随之弹到了街面,视野一下子开阔了不少,他瞅准了几个枪手位,手指快速扣动扳机,枪火怒射中弹无虚发,几乎枪枪爆头,眨眼间敲掉了几个火力点,敌人的火力一下子弱了下去。
与此同时,小推车滑到了汪咏仪的车旁,他腰眼用力,整个人啪的一下弹了起来,轻轻松松的落在车里。
只见汪咏仪面色苍白,目光散乱,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叶承欢嘴角一扬,一手快速装弹,一手竖起大拇指:“你的能量超乎你想象!”
“我该怎么办?”
“继续保持。”
话音刚落,他起身从车后冒出头来,对着对面的某个楼层就是几枪,又有三个枪手从窗子里跌落下去,重重的摔在街面上变成几滩烂泥。
看到叶承欢玩命搏杀,那几个调查员也鼓起勇气,纷纷举枪还击,一番交战下来,对面又有两个枪手被干掉,暂时算是哑了火。
原本是阶下囚,可此时叶承欢却成了他们的主心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