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一出好戏落幕,掌声雷动是必然的。许文华就坐在原地,一言不发,而周围的人大多数已经站起身欢呼了。个别热情的,正发了疯一样往舞台上扔东西,金银、饰品之类,表达自己对演员的喜爱、支持。

许文华也很喜欢这出戏,并且真心觉得连翘搞成了一个很不错的东西。而在此之前,他比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深入地思考这出戏,而不仅仅是看个剧情那么简单。然而,这个时候他却没有了之前的沉思——就像是天亮了,星星其实依旧存在,只是太阳的光辉让一切都看不见了。

足以完美遮挡一切的才不是深深地隐藏,相比之下,最大成的光辉才行!

许文华看到了连翘,相隔一年的时间之后。以一种毫无准备、突如其来的方式,正是由于太突然了,所以才会这样避无可避。不然以他现在的‘近乡情怯’,谁知道会拖延到什么时候!

连翘正在和周围的人说什么,那些人都在认真地听她诉说,并且脸上带着自然而然露出的笑意。许文华并不奇怪这个,连翘本身就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姑娘,又因为她的地位、成就,给她的魅力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这就更加讨人喜欢了。

曾几何时,在苏州的时候,这样的场景他见过太多了!

而连翘本人呢,此刻也是爽朗清举,有一种与时下一般女子不同的如沐春风。许文华知道,这是连翘如鱼得水的时候一种轻松的状态。每当她觉得现在这种状态是她喜欢的,她就会是这个样子。

“公子是第一次来看玉梨班的戏罢!演的多好啊!”旁边一个看戏的中年人也是一个人来的,大概是看戏之后百感交集,周围又没有熟人,无处宣泄的情感就找上许文华这个邻座。相当热情,有京城男儿的豪爽亲切。

“的确很好。”这是她的作品,能不好吗?许文华低低地道。

这一问一答的功夫,连翘已经和周围的几个朋友往去后台的一个过道去了。连翘是玉梨班的老板,自然不会有人拦她。之所以往后台去,也是因为这个时候离场的人多,走后台出去反而比较轻松。

许文华迟疑了一下,站起身来,却不是去追上连翘。而是转身,随着人潮往外而去,正好是相背的方向。

回到客栈‘紫云天’,许文华没有再出门,晚上将还没有看完的《李宜主传》第二册看完,然后就睡了,第二日也几乎是在读那些书铺买来的小说。只有一日三餐的时候才会外出,在外头品尝一些京师特有的美食。

这样的日子维持到了第三天,这一天吃过早饭,许文华翻开了一册新的小说。这册小说并不是谁谁谁的长篇,而是文曲书社纠集了一些和书社有约的作者的短篇作品,做的一个合集。

因为是挑选过的,都是名家之作,所以推出之后卖的也不错,这才被书铺的小伙计推荐给了许文华。许文华也没有特意去看书目,只一页一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去看,看到哪里算哪里。

然而中间一个故事让他凝神了半晌...无他,这个故事里的一些内容让他有一些相关的联想。

翻回这个故事的第一页,作者用了小字,印在标题的下方...‘洛北公子’,是宋志平。

眼睛死死地盯着这四个字,许文华逐渐出神。这个故事后面有个短评,大概是说这个故事开创了一个新风尚——用来往信件拼成了一个故事。

没错,这正是宋志平当初以连翘为女主人公原型写下的短篇故事,开创新地使用了‘通信体’,着实引起了一时风潮呢!

宋志平的朋友们,其中有熟悉连翘的,一个个能看出里面的女主人公就是连翘。许文华,许文华虽然一开始都没有注意到这篇小说的作者是宋志平,但是他更加了解连翘,所以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他首先也想到了连翘。

这并不是巧合,从他的角度来说,这只是连翘太特别了而已。非要对比的话,连翘是他认识的人里面,最特别的一个!可别以为这只是简单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实际上,抛开一些私心,他依旧这样认为。

这个世界上人那么多,即使只算许文华所在这一个国家,也有三万万以上。芸芸众生,看似众生万象。然而以完全客观的态度来看,就只会觉得千人一面了!人都说美人难得,却不知道好看的皮囊千千万,而有趣的灵魂却是万中无一。

也就说百里挑一、千里挑一,甚至万里挑一的美人,相比起那些脾气、秉性、内涵等等足够闪亮的人,都显得容易得了。

所谓稀有,这种东西也是分等级的。有些东西足够稀罕难得了,但和另一些东西相比,又不算什么了。

许文华认为连翘特别,甚至认为他是当今世上最特别的一个。除了连翘之外,他再也找不到另一个人身上有她那种气质!这种稀有的存在正是一开始就让他好奇的,而有了这种好奇,才有后来的故事。

而在宋志平的笔下——不不不,不应该说是在宋志平笔下,实际上他并没有塑造出一个新的人物,他只是作为一个真正的记录着,忠实地记录下了一些话而已。这些话由一个人娓娓道来,然后变成了文字,永久地留存。

在这份记录里,女主人公简直颠倒众生。她不是依靠美貌或者别的表面的东西,因为读者看不到她,甚至因为是‘通信体’,小说中根本都没有提到她的外在。她依靠的是深藏在内心的一些东西,让人忍不住去了解她,也忍不住让她了解自己。

那些信件里的只言片语、隽永哲思、充满了旭日东升般气魄的眼界的大段议论,给予许文华一种强烈的既视感。是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个连翘,还是这就是连翘?

对于不了解的人来说,这两种都有可能。但对于许文华来说,就是后者,也只能是后者!

这个世界哪有那么好的运气,能够孕育出两个本应该独一无二,然后被偏爱的灵魂?他这样理所当然地想道。

之后‘洛北公子’四个字只不过是再确认了一遍,然后让他想起某个已经被自己忽略忘却的事实而已——在京城,有精彩人物恋慕着连翘!

在苏州的时候他就听说了这件事,他用这件事询问过丁一新。当时丁一新反问他,这又和他有什么关系,或者说他知道了又能如何?当时的他无话可说。

虽然是无话可说,但丁一新还是给他说了一个名字:宋志平。

说实话,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他觉得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宋志平这个算是‘故人’的人对连翘有眷恋之意算是意料之外吧,谁能想到这个多年不见的人,会再次映入眼帘呢。但事情却又是情理之中的,连翘这样的姑娘被人追逐本就是不值得惊奇的,在苏州时如此,在京城自然也不会有不同。

京城有不少精彩人物,可要说认真数起来,能入眼的也就是那几个而已。随便哪一个成为连翘的‘绯闻对象’,其实都是情理之中。当初他在最初的复杂心情之后,也没有太过于纠结于此——重要的从来不是有什么眷恋着连翘,而是连翘内心的想法。

回转过来想,其实宋志平之于许文华,印象并不多。即使宋志平已经登顶,贵为与丁一新南北并立的人物,许文华也没有真正在意过。他评判一个人的标准并不是地位之类,而是这个人身上的‘可能性’。

宋志平地位确实高,一串传奇经历也很能唬人。可是从许文华的角度来看,这个男人的作品从多年以前就了无新意了,不管商业上获得多么大的成功,也不能掩饰他的可能性已然见底。从几年前开始,他就已经没有寸进,之后也只是尽量拖延进入下坡路的时间而已。

这样的人,即使他还活跃在行内,持续维持着自己的存在感,甚至这存在感都大的有些过分了,许文华也只是当他不存在而已。

当初听说他对连翘有眷恋之意的时候许文华也不见得多想——这个‘精彩人物’可以换成是另外任何一个人,在许文华这里没有任何差别。

而现在,再看到这个短篇小说之后。许文华忽然有了不一样的想法...他大概知道宋志平到底是怎么想的了。

只要明白这个短篇故事里连翘是女主人公,又对宋志平本人有一些了解的话,很自然就能联想到另一个人物,男主人公应该就是他自己。

这个在小说设定中为知名作者,行内地位极高的‘大前辈’——再读到这里的时候许文华嗤笑了一声:还真敢说啊!

确实敢说,因为对照宋志平在真实业内的情况,这种说法是毫无问题的!

不过,许文华也肯定了宋志平一点:至少在对自己的一些描画中是很真实的!表面上看,这是一个行内地位很高,绝对称得上老司机的人物。他有着这种人物该有的特点,儒雅随和、风度翩翩、博学多才...足够引诱广大不知世事的少女了。

而小说中女主人公正是一个想要进入小说行业的少女,相当危险啊!

然而看过小说的就应该知道,这其中危险的并不是女主人公,而是男主人公。实际上,他已经站在悬崖边上,即将万劫不复了!

有的时候,潜藏在人与人交往表面下的隐秘斗争和表层的表现是完全相反的。从表面上看,男主人公在这段交往中应该是强者,女主人公是弱者,他们之间是前辈与后辈,被崇拜者与崇拜者,关系简直一目了然。

理论上来说,他能够支配她!

然而恰好相反,真实的情况是,她完完全全左右了他!

他确实站在很高的位置上,但也仅仅就是世俗的地位而已。实际上,在两个人的交往中,一种隐隐约约的虚弱已经暴露出来——相比于她足以光耀千古的特别、才能等等东西,他其实平庸的可怕!

只是这样平庸在一些外在荣誉的包裹之下变得不为人所知而已,然而他自己知道这一切。

扎根在幽暗处的植物最向往光明,大约就是这样一种情况,所以里面的男主人公依赖于女主人公——她拯救了他,拯救了她平庸以至于庸俗的人生!他抓住她,就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以获取她的方式来让自己觉得自己获取了自己最缺乏的那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