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两人之间的对话,丁凡基本了解了一下当天小六子发现尸体的全部过程。
新红养鸡场已经荒废了一段时间,小六子以前也不住在哪里,还是因为之前的一次大雨之后,将他之前住的的地方冲倒了。
没有地方住的小六子在被人的指引之下,才知道了新红养鸡场搬迁到消息。
有搬迁的情况之下,这样的地方通常都能让他住上几个月的时间。
不过这些流浪汉也不是什么地方都愿意住的,养鸡场或则会饲养场之类的地方,他们这些人也不愿意住在这里。
一是因为这类地方通常会有很大的味道,并不是一个理想的住所。
二是滨海这个地方本身空气就十分潮湿,到这样的地方住几天都有可能会生病的。
对于他们这些流浪汉来说,身上能有个吃饭钱就不错了,身上基本都没有一点多余的钱了,就是一个感冒发烧都有可能要了他们的命,但凡有选择的情况之下,养殖场的废弃厂房都不会是他们的最佳选择。
小六子也是没有办法之下,才会选择到那个地方住上一段时间,毕竟这段时间天气已经渐渐变冷了,有个地方给他落脚也算是不错了。
一开始住到新红养殖场的时候,小六子还在里面仔细的转了一圈,确定了这个地方基本上没有人来,这才留在了这里。
白天的时候,小六子还要到外面找吃的,只有晚上才会回到这里住上一晚上。
反正对于他来说,在滨海的日子,基本上每天都是这样过来的,他的年龄一直都不够十六岁,外面找工作也没有人要他。
好在这一天已经不远了,在过两年时间,他的年纪也就差不多了。
可没想到有一天晚上,正在他睡觉的时候,突然听到外面有声音,当时他也没有在意,这种废弃厂房,也没有什么好偷的。
之前就已经被收废品的光顾了不知道多少次了,但凡是能值点钱的,也在早就被人带走了,剩下的东西要么是根本就不值钱,要么就是根本带不走的那种。
反正东西丢了跟他也没有关系,他就是在这里住几天,找到新的住处之后,他就打算离开了。
可没成想,第二天一早,他从睡梦中醒来,跟往常一样,打算出去找吃的,经过地上那个大坑的时候,竟然发现里面有东西。
按道理说,这个废弃的大坑里面,有点垃圾之类的东西都是十分正常的,他之前来的时候也发现了里面有不少的垃圾。
原本有大概两米左右深的大坑,里面最少有一半都被垃圾填满了。
可他要是没有记错的话,之前厂房的棚顶可没有一个大洞啊!
也就是因为头顶上突然多出来的大洞,让小六子想起来,昨天晚上外面传来的声响,借着头顶上的大洞带进来的光芒,丁凡顺势在坑洞里面看了一眼。
这一看之下,差点吓得他大声叫出来。
之前坑洞里面只有一些垃圾存在,可当他伸头往下面看的时候,却发现里面竟然有个人手一样的东西暴漏在外面。
别的位置都被棚顶的瓦砾掩埋了起来,先只有一只干枯的手掌裸露在外面,在阳光下看的异常清晰。
看到这东西,小六子当时就吓坏了,连滚带爬的就往外面跑去,一口气跑出两公里的距离去,直到他回头已经完全看不到那个厂房了,则才稍微缓过神来一点。
小六子还是比较聪明的,心里想道反正也不是他杀的人,这个时候要是跑了,尸体被人发现了,他就彻底说不清楚了。
毕竟知道他住在这也养殖场的人可不只是一个,到时候警察找上门之后,他就更加说不明白了。
想来想去,他还是觉得,自己应该找个地方报案才行。
也正是因为当时的小六子一阵犹豫之下,这个案子才暴漏出来。
不然尸体很有可能腐烂掉都不会有人知道,直到后面的施工开始,或许这里才会有可能被人发现。
“你胆子也够大的,小小年纪,一个人住在那种偏僻的地方,难道不害怕吗?”
丁凡听了半天,靠在沙发上面,嘴里叼着香烟淡淡的抽着,长时间的沉默之后才问出了这一句话来。
而这话问出来之后,小六子却有点苦涩的笑了出来。
“有头发的,谁想当秃子啊?”
“最早的时候,我也害怕过,后来时间长了,经历的事情也多了,我就渐渐明白了,其实晚上也没有那么可怕,毕竟比黑夜更加可怕的还有很多,比如饥饿,或者病痛。”
“我最害怕的一次,是我当时因为生病,一个人倒在小巷子里面,我很累,很想睡觉,可我第一次害怕睡觉,因为我不敢保证,在我睡着之后,我还能不能醒过来。”
小六子这句话中,透漏着太多的心酸。
或许很多人都不能理解,为什么小六子不愿意回到老家去,回到东北那片熟悉的土地上,就算是过得不好,但至少不会被饿死,也不会在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
至少活下去是没有问题的,实在不行福利院也愿意接收他的,为什么他要选择自己一个人在外面流浪那?
或许这一点,只有小六子自己最清楚。
回到东北虽然不会被饿死,但是他也别想过的好,整天都要面对别人对他的指指点点。
他就是因为不想被人整天指指点点,所以才从东北跑出来的。
而福利院他就更加不会去了,生活在福利院里,跟生活在东北有什么区别吗?
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说出来的话,却充满了心酸,说出来的话,让人听上去就觉得他很有生活阅历。
可没有人会多想,这些生活的阅历,是他这个年纪应该有的吗?
这每一分阅历,都是混合了生活的艰辛汗水以及泪水而成,在不应该有阅历的年纪,却有了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阅历,真的是一件好事吗?
“还真是要感谢你了,要是有你这个小老弟的帮忙,我们可能都没有办法发现尸骨。”
“在帮我回忆一下,当时你在现场都发现了些什么,或者说,周围有没有什么东西跟往常不一样的。”
“别着急,慢慢想,兴许你说的一件不经意的小事,对于我们的案件侦破,会有很大的帮助那。”
丁凡一边说着,顺势帮小六子又到了一杯水,看着他将泡面吃完,好像有点口渴的样子,却不好意思开口,两只脚有点不自然的摆动着。
看来这个孩子,自尊心还是挺重的。
想想也是,要是自尊心不重的人,这会儿早就回老家去了,也不会为了赌这一口气,宁愿在滨海露宿街头也不回家了。
丁凡重新到了一杯水回来,刚刚将手上的水杯放下,却无意间看到了小六子穿的鞋子。
“没看出来呀,你小子有点家底呀,鞋子不错嘛!”
刚开始,丁凡还没有太在意他的鞋子,鞋子本身看不出来什么,上面厚厚的一层灰尘,鞋子边上还带着一层黄泥,穿在他的脚上松松垮垮的,怎么看都不是什么值钱的鞋子,也就算是勉强比较结实的鞋子而已。
谁知道丁凡这走进一看,眼前顿时一亮。
“哦,这鞋子是我之前捡来的,我穿着还挺大的。”
“诶对了,这鞋子,好像就是我在养殖场捡来的,之前还没有想起来这东西跟那个死人有什么关系,但现在想想,好像也就是在不远的位置上发现的东西。”
“当时就是想着,鞋子还行,虽然我穿着有点大,但总比我之前穿的鞋子要强的多。”
小六子一边说着,顺手就将鞋子脱了下来。
毕竟鞋子本身也挺大的,脱下来鞋子也很容易,只是鞋子脱下来之后,下来六子脸上有点发红,似乎是有点不好意思了。
毕竟这鞋子在脚上穿了一段时间,他自己都觉得有点味道,脱下来之后他都有点后悔了。
可丁凡却一点都没有在意这些,好像闻不到味道一样,小心翼翼的拿起地上放鞋子,十分仔细的检查了起来,甚至将东西拿在手上,凑近了鼻子下面闻了一下。
“这鞋子是新的,穿了时间不长,应该也就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鞋底的纹路还很新,鞋子里的皮鞋味道还没有完全散去,而且这鞋子里……有两个人的味道。”
“这鞋子很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小老弟呀,你算是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
拿到了这双鞋,丁凡当即笑了出来。
搞的小六子一脸的懵,以前还真的没有见过这种人,带着臭味的鞋子,他竟然还能拿在鼻子边上闻一下。
他就不知道这东西,有什么好珍贵的?
反正这会儿丁凡已经将东西,小心的收拾起来了。
随后又找了一双自己的鞋子回来,放在小六子的脚边。
“快把鞋穿上,现在天凉了,别着凉了。”
“待会儿你有事情吗?”
“要不跟我去一趟现场,我想看看你说找到鞋子的地方行吗?”
小六子反正也没有事情,他的鞋子也是捡来的,没有想过丁凡会需要,还送他一双新鞋,无非就是想要看看现场的位置。
但这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丁凡给了他最起码的尊重。
虽然对于别人来说,一个尊重这点东西,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也不当吃也不当穿的
对于一个流浪汉来说,还不如吃顿饭来的实在。
可对于小六子来说,他想要的就是别人的尊重,这对于他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或许没有人会相信,他在滨海这么长时间,宁愿在垃圾桶里面翻吃的,也从来没有伸手在街上乞讨过。
在他看来,垃圾桶里翻出来的东西,那也是他用努力换来的,而不是别人施舍给他的。
而今天,丁凡给了他足够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