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在那栋楼和另外一个平房的夹角处,富贵仗着自己的红眼,看到了一个鬼鬼祟祟的影子。当即,想也不想的冲了进去;这一看之下,整个人顿时的傻眼儿,那玩意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整个身子的四肢不见,脑袋大得吓人。几乎走路都费力!全靠那硕大脑袋下,几根细小的触手在蠕动着;一见到陈明靠近它的四周,顿时吓得全身跟筛糠一般的不停抖动着。
“嘿嘿~!”
富贵一阵的冷笑,刚才这家伙玩得众人团团转,搞半天一旦被近身之后,也知道害怕的滋味啊!看它走路都费力的样子,跟别说是打架了。原来,这人无完人,每个人有优点的同时,也有自己的缺点。这话也适应到丧尸的身上!
这脑魔只要控制了人的幻觉,简直可以说变态到了极点;但是,正常的战斗力,相比起来还不如一只普通丧尸。只要被敌人靠近了本体,那就是一个任人宰割的傻货。
“啧啧~,刚才你好像是玩得很开心嘛!这下,也让我好好的陪你玩玩吧!”富贵一阵阴笑,抽出震荡刀来,在那脑魔丧尸的惨叫声中。如同过生日,切蛋糕一样,将这家伙一刀一刀的切开。而且,还不是分四份,而是分成了无数份!
看着那只已经死得不能再死的脑魔,富贵耸了耸肩,一夜吓得半死。到头来,这背后的家伙,居然孬货成这样。今天,表现的机会全给小明了,自己却当了一个苦力的角色。悲催!
富贵想起那一只只听到枪声朝着这边涌来的丧尸,借着还在生化人状态。他一通的狂奔,冲进屋子之中,看着小明居然还在睡回笼觉;而潘思有等人,虽然一个个汗水淋漓。但是,没有受伤!只有刀疤那个家伙,将自己的一根手指头给砍掉了!
这些家伙当中,三个死刑犯都是杀人无数的,恐惧什么的应该压制得住。所以,损失了一个人,一根手指头,其他的家伙倒是平安。潘思有和李港,因为清醒状态下被控制,富贵倒也赶得及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