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那么十余日,福蓉的病总算是从里到外好透了。林宁一直纳闷,为什么正主一直不出现呢?事先声明,她绝对绝对不是因为想见那个人,实在是很奇怪为什么按道理来说最应该来的人到最后也没有来。兔子都在这里安家了,人却不知道在哪里……
哎~~~想不通啊想不通~~~
就来说说那只兔子,好歹也是别人送的,不能虐待,也不能当场解剖了。好吧,那就当作宠物好好养着吧~
作为一只宠物,首先仿佛应该有个名字。小兔子背上有七个黑点,加上黑色的小尾巴,于是注定了名字肯定有个“八”字。
叫“八”什么好呢?
“八宝”?
林宁首先想到了八宝山烈士公墓……
回过头再看看如意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不用说,一定是在惦记厨房里刚熬的八宝粥。为了小兔子的生命安全,以及如意的身体健康着想,“八宝”这个名字,无条件的pass!
八仙、八卦、八阿哥……
这世上姓“八”的、叫“八”的实在多了去了,可惜没有一个好名字,至少对于这只小兔子来说是这样的,尤其是那个某阿哥……
哎~~~再次深深的叹气!林宁无奈的回过头去与小兔子深情的凝望,四目相对,无语凝噎。
姜果然还是老的辣,小兔子很快败下阵来,掉转头继续去啃最后一片菜叶。林宁忽然跳起来,抓住它的耳朵,死命地往回拽,“天哪,你究竟吃了多少?!整整一棵大白菜诶,你竟然全部吃光了!你是猪吗?快吐出来啊!!!”林宁使劲摇它,希望它真的可以吐出来。能吐多少是多少,千万不要撑死才好。真是,它以为自己是皇太子么?一顿饭要吃一斤咸白菜?[1]
对了!“猪”!!!
这种吃法,可不就是一头小猪么?
好了好了,这下不用愁了,就叫“八戒”了~~~
“来来来,八戒,看这边,看这边……”林宁捏了一片菜叶,在八戒面前晃来晃去,逗它过来吃。
八戒正舒舒服服地睡回笼觉呢,小鼻子耸了耸,立即两眼放光,伸长脖子来够。林宁狡猾的把菜叶往上提提,刚好在它趴着吃不到的地方停下,八戒于是十分配合地踮起了两只后腿。林宁继续往上提菜叶,八戒不依不饶地接着往上努力。
估摸着八戒已经达到极限之后,林宁开始捏着菜叶往八戒的大后方转移,八戒那双含情脉脉的小眼睛啊,直勾勾的盯着菜叶子,小脖子往后仰仰,再往后仰仰……
终于“扑通”一声,不负众望的摔了个四仰八叉!
“哈哈哈哈……”林宁伙同双儿、如意两个笑得前仰后合。这种玩法是她刚发明的,且屡试不爽。八戒的脑子大概有点问题,林宁一天三遍的给它挖坑下套,它还真就每次都不厌其烦的往下跳,一点不知道长记性,仿佛故意给林宁她们仨找乐子。
林宁这边笑得正欢呢,突然就有个声音在耳边响起:“丫头,笑什么呢?这么开心,跟我也说说吧。”
“吓?!”林宁这一跳可是吓得够呛,老半天没缓过神来。
十三阿哥倒是不客气,不等她请,大摇大摆的就在她对面坐下来。
还是双儿机灵,赶紧退出去泡茶,被十三阿哥叫住:“嗳,黄山毛峰。我不喝苦茶。”
又转过来跟林宁笑笑:“四哥说了,往后可再也不敢上你这儿来啦。我们蓉格格可是憋足了劲儿,要买‘最苦的苦茶’来招待他呢!”
呵呵,呵呵……林宁笑得眉梢眼角直抽搐。
这下死定了,可算是把某人给得罪了。看来以后要说人坏话,还是得派双儿、如意两个把方圆十里之内都给仔细搜清楚了——可千万别像某冰山大爷似的,都走那么远了还能听见。
“唔,我们笑它呢,果然是什么样的人买了只什么样的兔子。”林宁指着八戒直乐呵。私底下见着阿哥的时候,她多半是不怎么拘礼的,大多数时候连请问好也让她自作主张给省了。他们也不介意,越发助长了某人的嚣张气焰,现在不管见着谁,都忍不住想开两句玩笑,半分规矩也没有了。
“哎呀,买的时候还专门挑的最机灵的呢。怎么让你给养了两天,就变成这样了呢?”十三阿哥故意皱着眉头,一副挺费解的样子。
好吧,林宁自己承认,她说不过他。事实证明,八戒确实让她给养得有点傻呼呼的了,刚来的时候真的没这么能吃的,现在整个就是一只小饭桶,刚吃饱了,又睡着了。
“嗳,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这个时候,某人不是应该在御书房里上课么?十三阿哥的老师好像是叫法海,就是那个拆散了白娘子和徐仙的老和尚啊,不过要是没有他,估计也拍不出来《新白娘子传奇》。
赵雅芝啊~~~叶童啊~~~美女啊~~~经典啊~~~林宁又开始不受控制的神游了。
“今天师付不舒服,所以偷了个空,过来检查检查你看的什么书。”
嗳,你以为你是领导么?还“检查”?林宁白他一眼,“我啊,不学无术。不看书的。”
“那书架上那满满当当的一堆是什么东西呢?”
林宁忽然想起来,这又是一条漏网之鱼,不过现在也不好意思把他赶到花园里去。
只好顺着他的话头往下答:“那些都是拿来摆样子的,没看见上面一层灰么,不翻的。”
“原来如此,那又是什么?”十三阿哥忽然注意到暖阁里的炕上端端正正摆着一块榧木棋墩,旁边摞着厚厚的一沓棋谱。
“也就看看这些没正经的东西。”这个时候,自然找不到《权甲龙道场死活题集》,连《发阳论》桑原道节也没创作出来,也只好搜罗些古谱来解闷了。
“看你气色不错,全好了吧?”十三阿哥终于不再继续这个无聊的话题,开始往正题上说了。
“还好还好,托你的福。”嘁,现在想起来要关心福蓉了,早干嘛去了。
“那就好,还怕你在家闷坏了呢。你呀,就是呆不住,好好的干嘛非得整天在外面乱跑?你说那天,要真是出点事怎么办……”十三阿哥开始学某冰山大爷的样子,絮絮叨叨,絮絮叨叨……
天,又来了!你四哥刚来教训过没两天呢,现在又换了个人,还说同样的话!有完没完啊~~~林宁欲哭无泪。
“嗳嗳嗳,我保证,以后绝对绝对不出去乱跑了好不好?真的,我保证!”只求你饶了我这一次。
“你保证?”
“真的,我真的保证!”要不要和你勾手指啊?指天发誓也行啊!
“那就好。走吧!”十三阿哥得了林宁的保证,心里的大石头总算是放下来了,于是莞尔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嗳,你是男生诶,不可以笑得这么山河失色的!林宁在心里小声地抗议。
“去哪里?”
“骑马去!不让出去,还不把你给闷坏了。以后,我带着你玩去!”十三拉着福蓉的手跨出门去。那一瞬间,阳光洒下来,朦胧的光辉中,林宁仿佛看见那少年在冲她微笑。
十三阿哥拉着福蓉的手。
而林宁牵着那少年的手……
福王爷家的马厩。
“你确定我应该骑这匹?”林宁转过头,迎上十三阿哥鼓励的目光,无比坚定!默默的叹口气,壮起胆子继续尝试沟通对话。很明显马儿没有十三阿哥那么友好,半眯着眼睛,都不正眼瞧她一下。林宁只好抓过一把干草,企图贿赂讨好。可惜的是,这匹马和八戒也不是一个类型,显然不吃这套,重重的一记鼻息喷在林宁手上,吓得林宁以为它要咬人,连忙跳开三步躲出去。
十三阿哥摇摇头,万般无奈。林宁也只好笑笑——没办法,她见着这么高大威猛的动物心里就犯怵,别说骑上去了,能不能走近,还得看人家马儿心情好不好。想了半天,决定还是不能让人给看扁了,借着脑袋瓜子灵光一闪,大模大样地从马厩后面牵出一匹英俊非凡、贵气无比、油光水滑、眼小嘴大的——驴子。
十三阿哥此时已然翻身上马,只等她牵出最终武器,大军便可开拔。这一看不打紧,饶是他自幼“精于骑射,每发必中,驰骤如飞”,也差点没从马背上摔下来!
“咳咳咳,蓉儿你开玩笑呢吧?你不会真打算骑着这个东西,跟我上城外跑马去吧?”
林宁此刻底气严重不足,被他这么一说,想想也是,要真是骑着这小东西出去,估计天都黑了还晃不到城门口呢。
“那怎么办啊?你别看我,我绝对不会骑那匹马的!杀了我也没这个可能!”林宁皱着眉头,她实在没辙了。莫名其妙的被剥夺了一个人玩的自由,现在要跟人出去了吧,交通工具又不配合。她几乎忍不住就要建议,干脆不去骑马,随便就在小胡同里逛逛就好了。他们不知道,三百年后,北京城里的胡同游可热门着呢……
“哈哈哈哈……”看见她这个样子,十三阿哥在马背上差点笑岔了气。
很自然的,他俯下身,左手捞住林宁的腰,把她抱上自己的马;右手一挥马鞭,马儿撒开蹄子狂奔而去。
风从耳畔呼啸而去,林宁满脑子只有一个词在不停的闪烁——飙车!没错,她觉得自己像是坐在时速一百公里的奔驰或是宝马上,很可惜没有安全带,也不像摩托车至少还有个安全头盔可以带带,出了车祸也不至于毁容毁得太厉害。
然而马背上的某人完全没有感受到林宁心中的恐惧,林宁用脚趾头都可以想象出来此刻他飞扬跋扈、不可一世的得意样子。或许在这一刻他真的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主人,然而快乐的日子总是太短暂了呵,暴风雨迟早会来临的。
可是现在她没有心思、也没有胆子去打击别人的自信,保命要紧!完全是出于本能,林宁趴下身子,死死的搂住马儿的脖子。跑得实在太快了,自打出了城门就一直在加速,她真地觉得自己随时都有可能掉下去,不搂着点什么,不安心哪。
“你干什么?!”十三阿哥急急地拉住缰绳。马儿被这一惊一乍的吓得两个前蹄高高地抬起来,在原地不停的扑腾。把林宁吓得连声尖叫,抱得越发的紧了。
“你放手!别搂它脖子!”十三阿哥的声音还算冷静。
“我不放!”林宁的声音里面却已经带着哭腔了。
“你这样它喘不过气了!”不过是马受了惊吓,很好处理,可是前面这位就不太好办了。
“不要!摔下去就死了!呜呜呜呜……”这回真地开哭了。
“听话,有我在,没事的。”十三阿哥一面轻言细语的安慰她,一面努力的腾出一只手来掰她的手,“别怕别怕,搂着我。”
林宁早已是哭得稀里哗啦,别人怎么说,她就怎么做,一扭身死死地搂住十三阿哥的腰,差点没把他给勒死,继续痛哭流涕。
她真的很怕死!人生才刚刚开始呢,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完成,好多好吃的没有吃,好多好玩的没有玩!还在期待着二十一岁的生日和生日礼物呢!
还在,还在期待着有一天可以回去……
如果死了,如果就这么死了……
死是什么?
死就是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到。
听不见,看不到。
听不见熟悉的声音,看不到亲切的脸庞。
听不见,看不到……
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那么,我不要死!我不可以死!
如果死了,如果死了,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啊!
林宁抱着十三阿哥的腰,手上的力道再加一分,哭得死去活来。
“丫头,没事了。不用怕了,真的,你睁开眼睛看看。”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熟悉的声音响彻耳畔。
林宁将信将疑的抬起头,亲切的脸庞映入眼帘。她方才哭得太过投入,一时半会儿止不住,不停地打着嗝。十三阿哥一面好脾气的轻轻拍着她的背,帮她顺气;一面转过她的头,让她看清楚眼前的情形。
马儿已经被控制住了,安安静静的立在山头上,没有丝毫动弹。
而眼前是一片火红,夹杂着几抹明黄,华丽明艳得好像西域进贡的波斯地毯。也不知是谁,如此的大手笔,将这世间最华贵的地毯奢侈的一路铺展开去。目光所及之处,像熊熊的野火,将这满山遍野点燃!
呵,香山,红叶的时节。
林宁被眼前的美丽惊呆了!
以前也不是没来过香山。霜叶火红的季节,跟着北雅、徐明晓他们,站在山头上大喊,炽烈的青春与梦想惊起林中阵阵飞鸟,然后互相拉着手像疯子一样旁若无人的放肆大笑!
笑声中,那些熟悉的影子在眼睛里渐渐的变形,然后慢慢的幻化,消失……
朦胧的泪光中,再次出现的是十三阿哥明亮的笑颜。他轻轻地搂着她,可是又不敢靠得太近,好像怕伤着她或是吓着她。忽然,很自然,很亲切。
林宁慢慢的伸出手,覆上那双宽阔的大手——修长的手指,每一根上都结着厚厚的茧子,粗粗的,但是一点也不硌手。右手松松的挽着缰绳,弯曲的指节微微发白。轻轻的触上去,微微的颤抖。
纤细的指尖蜻蜓点水般的离开,静静的悬在半空中。像是在仔细的研究,这样的手,除了骑马射箭,或许更适合弹钢琴。干净、有力,敲在琴键上,气势磅礴。灯光打下来,整个舞台上只有他在散发着光彩,明亮得令人几乎不能直视……
她这样默默的想着,嘴唇开始不自觉地发抖,努力地睁大眼睛,那双手由清晰慢慢变模糊,然后再次渐渐清晰起来。猛地深吸一口气,用力扯开嘴角,转过头去,对上那双温柔的眼睛,笑着说:“听我唱首歌好不好?”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低低地起头,林宁轻轻地唱。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 不是华丽得穿云裂石的女高音,清澈明亮,不甜也不腻,少了一点苍茫的味道,就像石磨轻推,细水洗过。
“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为什么流浪远方,为了我梦中的橄榄树……”
十三搂着她,把头枕在她雪白的脖子上,闭上眼睛,像是要在这歌声中睡去。如果可以,真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再也不用醒来。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林宁就这样靠在十三的怀里,漫不经心的唱着,一段又一段,一遍又一遍的重复。
归路,何处是归路?无有来处,为何痴问归路?
忘却,不如忘却。不曾记得,何必执着于忘却?
迷失归路,何苦执着,不如忘却……
……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林宁还在继续唱着,声音断断续续,几不可闻。
漫山遍野熊熊燃烧着的烈火,烧去心中一切杂念,还回一个清明的心境。曾经硌在心里的沙子,经历了血与痛,终于孕育成美丽的珍珠。
十三像是感应到什么,猛地睁开眼睛,紧紧地抱住她:“永远,永远也不要离开我好吗?”
“好……”林宁的回答,轻得让人以为她随时会乘着风,飞入云霄,再也不回这人间来了。
她是被贬入凡间的谪仙。天上,人间,究竟哪一个才是真实呢?总该有一个是幻影。
握紧拳头,手心感受到另一双手的温度。搂着她,让她安心靠着的,如今已是另一个少年。突然想,或许这才是真实。那个天堂,就当作是一场春梦吧。
烂柯一游,惊梦百年,梦醒之后,只有这人间非幻。
“嗳,下雨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漫天的雨丝就这样毫无征兆的泼洒下来。
十三皱皱眉头,他其实一点也不介意在这细雨中悠然而行,但是看林宁一副嫌恶的表情,只好扬鞭催马,朝城中急奔而去。
林宁最讨厌下雨。以前家住在成都,老是湿漉漉的,最招人烦。来北京念书之后,她觉得这里什么都不好,只有一点——喜欢这边干爽的天气。在雨中漫步?看看《雨中曲》还行,要演真人版还是算了吧。
所以当十三领着她走进城墙边上的一家小店时,林宁真的一点意见也没有,下雨的日子还是躲在屋子里哪儿也别去最好。雨虽然不大,还是濡湿了外衣,就着炉子把衣裳烤烤也很不错。就在这里等着雨停罢,她不急的。
老板显然与十三相熟。一句“照旧”,伙计就把他们引至里间。小店不大,三出三进,外边一间稍宽敞,连着厨房算是大堂。看上去也就和寻常人家无二致,里面倒是收拾得干净雅致,脱鞋上炕,一张矮几上摆着亮噌噌的黄铜小炉子。看这样子,是要吃火锅吗?
老板娘端了温好的米酒进来招呼,嘱咐一定趁热多喝两杯驱寒,免得回去着凉。唔,倒还真像是在某家做客呢。
“这位姑娘倒是从来没见过呢。”老板大概五十多岁,又矮又壮,头发稀疏。眯着眼睛笑的时候,满脸都是菊花褶子,像极了童话里那些讨人喜欢的可爱老头子。
“今天有上好的羊腿肉,你多坐一会儿,我露一手让你见识见识。”利索地点上炉子,又转身出去亲自端了汤锅送进来,并着两碟切得极薄、码得整整齐齐的羊肉。
炭火烧得旺,没多会儿,锅里就扑腾扑腾的跳开了。林宁出来半天了,早就饿得不行,本来应该是食指大动的时刻,却怎么也提不起筷子来——她不爱北京的涮羊肉!
从小吃惯了又麻又辣的四川火锅,怎么可能会喜欢这清汤白水煮出来的涮锅?四川火锅中的红锅(也就是辣锅)味道浓烈是一绝,面上浮着一层干辣椒、干花椒,还未开锅,香味便能传出一条街去。白锅也是极讲究的,每家都有自己的秘制配方,同样是高汤,味道却各有千秋。白锅的锅底,通常还会放一尾鲫鱼,使味道更加鲜美。所以如果点的是白锅,决计没有剩汤的理由,全部都要盛到碗里喝掉的!
两相对比,涮锅就要粗糙多了,一锅清汤还真是清得见底。不过老北京人吃涮锅通常都是在特定的环境下的,比如说寒夜里,闲来无事,一伙人聚在一起,一人面前摆一个小炉子,守着一口黄铜小锅,用筷子拈起一片薄可透光的羊肉,在锅里悠然的来回涮两下,沾沾麻酱,送入口中,细嚼慢咽下肚。再拈一片,如此重复,直到整盘的羊肉全下了肚,清汤也熬成了香浓的肉汤,此时再下素菜,算是收尾。一顿涮锅吃下来,怎么也得三五个小时,实乃闲极无聊、浪费光阴之上品也。
然而林宁却端的没有这个雅兴,等你这么一片一片的涮好,她早就饿死了!
“嗳,有米饭没?我先填填肚子,饿死了~~~”
“有,有,刚熬好的南瓜粥,我给你盛一碗去。”老板忙不迭的应承着。
热腾腾、金灿灿的南瓜粥还没端到面前,林宁肚子里的馋虫就等不及了。
“慢点吃。烫!”老板娘倚在门边,一面嘱咐,一面照应着外面的生意。
“这可是今年刚收的京畿稻,头一回下锅,可巧就让您给赶上了,慢点吃,好好尝尝。”老板在屋里捡了把椅子,干脆就坐在炕下,和他们说话。
京畿稻么?林宁放慢了速度,三百年后有钱也吃不到了。华北水资源严重短缺,尤其是北京,政府为此下大力气调整了农业结构,不再栽种像水稻这样的耗水型作物。米粒晶莹透明,以味道鲜美驰名的京畿稻从此就在京城人的饭碗里绝迹了呢。
“今天又上香山跑马去了吧?怎么没见那位爷?”外面下了半天雨,店里此刻也没什么客人,老板娘抓了一把瓜子在嘴里磕着,有一搭没一搭的找话说,一看就是聊八卦的架势。
“每次和四哥出来跑马,都在他们家店里落脚。你先尝尝这米酒,待会儿黄焖羊肉上来了,再就着喝粥也不迟。”十三笑笑不答,转过头悄声跟林宁说。
林宁接过十三递来的白瓷小酒盅,一仰脖子就干了。这米酒在四川又称醪糟,空有酒的名字,其实根本就没有度数,一点也不醉人的。《水浒传》里的绿林好汉,动辄就是一坛一坛的往嘴里灌。要真换成茅台、五粮液这样实打实的白酒,肯定早钻桌子底下去了。
……
桌上的盘子都见了底,林宁和十三两个都吃得浑身暖烘烘,分外舒畅。天已经黑了,雨却没有停的意思,绵转悠长得仿佛要下到永远,林宁不知道北京何时也变得如此的惆怅。
老板点上了蜡烛。烛火摇曳处,红唇白齿芙蓉面,直叫人心旌荡漾。十三忽然庆幸自己遇见了这样一个女子,从此她就是他的,这真是上天莫大的恩惠!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被雨好好的浇一浇,好叫自己清醒清醒,切不可太过得意。
林宁却望着窗外皱起了眉头:这雨就这么下个没完没了么,让她怎么回家啊?最讨厌湿漉漉的感觉了,想想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可是又不能在这店里这么无休无止的等下去。该回家了,出来的时候也没跟谁说一声,阿玛和哥哥得担心了。以前玩得再疯,总还是会掐着点回家的。难道一定要让她冒雨回家?艰难的抉择啊~~~
十三却不紧不慢的踱出去,对伙计耳语几句,又优哉游哉地回炕上坐下。不一会儿,就送上来一个黄油纸的包裹。林宁拆开一看,原来是一把油伞,十八股的紫竹伞骨,好像许仙在断桥上借给白娘子的那把。造型古朴,美丽不可方物,这么精美的工艺品难道要她真的拿来遮风避雨?她做不到啊。想了想,还是忍痛还回去,宁可浑身湿透,也不能糟蹋这样的好东西。
“为什么不打伞?”
“这么漂亮的伞,淋湿了多可惜,拿回家去供着。”林宁头也不抬,仔细把玩着那把伞。
“咳,伞就是拿来打的嘛。你要喜欢这样的,十把百把也有啊。”
“你拿十把百把来给我,我一块儿拿回去供着。”林宁白他一眼,拿油纸把伞包好,抱在怀里。三百年前的艺术品诶!
“哈哈哈哈,好,隔壁那家伞铺,便买下来给你,要多少有多少,不必在家一日三炷高香了!”十三笑得大声,惹得铺子里的人都往这里面看。
“买下来我也不要!今日送伞之恩,他日必当涌泉相报。下个月初六我在四川会馆摆席,你可千万要来啊!”林宁抿着嘴,一抹捉狭的微笑浮上来,那双又圆又亮的大眼睛转来转去,躲避着,不理会那探寻的目光。
你忘了,福蓉可是帮你记着哪!
下个月初六,十月初六。
康熙二十五年十月初六日,皇子胤祥出生,序齿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