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的想法驱使着陆显,他不能也不敢停下,他怕一旦停下就再也没有了勇气。
毕竟他要去的地方很特殊,那里是客栈的后门,也是成辉遇难的地方。刚刚推开客栈的后门,一滩已经干涸的血液便刺痛了陆显的双眼。
血,这是小辉的血!
望着地上曾经鲜活的血液,想到表弟临死前不甘心的挣扎,陆显心痛得差点窒息,泪水夺眶而出。
他顺着血液延伸的方向看去,那个带着警示牌的围栏赫然入目。他疯了似的跑到围栏跟前,伸出双手一点一点的摸索,那认真的样子似乎不是在摸围栏,而是在寻找成辉的痕迹。
可惜,它在的时候成辉不在,它不在的时候成辉还是不在,永远不在了。泪水肆无忌惮的流下来,落在那片沾染着血液的泥土中,消失殆尽。
不能再哭了,自己来这里是寻找线索,他不相信成辉死于意外。即使他猜测错误,即使他被别人嘲笑,即使在大家眼里他是个疯子也没关系,只要能让小辉瞑目就好。
“人已经走了,你哭只能让自己更伤心,擦擦眼泪吧。”
正当陆显望着血迹无声哭泣之时,一个熟悉而伤感的身影出现在他面前。
来者是“古州面馆”的老板娘张燕,她一边轻声安慰陆显一边拿出一块簇新的手帕递了过来。
“你,怎么在这?”
看着一身黑衣的张燕,陆显疑惑的问道。
“我来祭拜你表弟,给他带些吃的,这是我们古州镇的风俗。最后一个和亡灵碰面的人要在他走后送些吃的过来,好让他吃饱上路,不然亡灵的魂会缠着这个,哎呀,我也就是随口说说,你不要在意,我……”
人在伤感的时候,往往会说出让别人难受让自己难堪的话,此刻的张燕就是这样。当她意识到失言的时候赶紧住口,只是说出的话如同泼出的水,再也无法收回了。
“没关系,我还要谢谢你帮忙找小辉。这手帕是棉的吧?用来擦汗挺舒服,瞧我粗手笨脚的把手帕都弄脏了,等我洗干净再还给你。”
看着局促不安的张燕,陆显忙拿起手帕作势擦了擦。他不希望一个好人因为无意的错误而长久自责,他更不希望张燕成为第二个孟阳。
“别动!你的衣服蹭到什么了?怎么擦不掉?”
陆显欲将手帕装进衣兜,却被张燕拽住了胳膊。
“什,什么?”
骤然而来的动作让陆显不知所措,被张燕拽着的左胳膊僵硬的停在半空。突然,他的双眼牢牢定格在胳膊肘处那一块不大却刺眼的污渍上。
污渍是橙黄色的,类似广告色,这个颜色,陆显不是一般的熟悉。
陆显是文字工作者,对自己的手格外呵护。可是内部防范再小心,还是会被外部因素伤害。
有一次,他在咖啡厅和朋友聊天,聊到开心处朋友手舞足蹈的大笑起来。乐极生悲,朋友挥舞的双手打翻了放在桌山的咖啡壶,滚烫的褐色液体四处蔓延,滴落在陆显的手上,霎时起了一个花生粒大小的水泡。
虽然烫的并不严重,但位置很是关键。
水泡正好位于陆显右手食指的指腹上,这对于天天都要敲打键盘的陆显来说是个重大的损失,何况第二天他还要撰写一份重要的文章。如果烫伤的是左手他还能用右手书写或操作电脑,可是烫伤偏偏在右手,这可真是让他欲哭无泪。
看到陆显红肿的指腹和内部充满液体的水泡,他的朋友大惊失色,慌忙从包里拿出了一个黄色的瓶子,二话不说扭开瓶盖,将里面的黄色膏体涂抹在陆显烫伤的手指上。
膏体抹上指腹的瞬间,陆显就感到一阵清凉,这种清凉很快便将烫伤带来的灼痛取代了。与此同时,他闻到了一股类似薄荷又不全是薄荷的味道,总之沁人心脾。
五分钟不到,陆显指腹上的水泡已经明显减小,红肿也消退的差不多了,等到第二天早上,他红肿起泡的手指便恢复如初了。
他从朋友口中得知这是国外生产的烫伤药膏,该药膏对于小面积烫伤特别有效。它不但能迅速消肿祛除水泡,而且烫伤的地方也不会留下疤痕。
凡事有利有弊,这么好的药膏也有缺点。被它沾染到的物体很难清除其污渍,朋友将药膏送给陆显的时候专门嘱咐过。
“擦了半天都擦不掉,我还是拿回去帮你洗洗吧,这么好的衣服真可惜。”
回忆被张燕惋惜的话终止了,陆显并未作答,他将鼻子凑到污渍处闻了闻,心下了然。
这种清凉的味道不正是烫伤膏吗?对上了,颜色和气味都对上了,原来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