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分明看到他在说话的时候,眼睛中都冒出了红光,那是嗜血的光芒。
他绝对不是再开玩笑。
“很吃惊,是不是?难道张云潇没有告诉过你,他的老对手天生就是个侏儒吗?”这话是他笑着说出来的,但嘴角却分明带着一丝苦涩。
侏儒,一辈子都长不高,注定了要在周围人的嘲笑中长大,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容易接受的,更何况是一个男人。
不过我并没有时间去同情他的遭遇,更没有时间思考他为什么能够死而复生,因为薛丽是死在了我的手上,说起来我们已经有不共戴天之仇了,这时候说什么都是废话,我更加不可能用金钱去买通他。
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制服薛鹏,但是他并不傻,甚至比其他人还要聪明很多,他早就料到了我的想法,因此始终跟我保持着一段距离,只要我有动手的征兆,他就会第一时间隐藏到人群之中。
自从我第一眼见到张云潇开始,便把他当成我以后奋斗的目标,他虽然狂妄,但却从来不说大话,可是他明明说过亲手杀掉了薛鹏,那他为何又好端端的站在了我的面前?
我当然不会像许佳那样,天真的以为世界上真的有鬼魂,更不相信真的有人能够死而复生,这其中一定有重大的干系。
似乎是看出来了我脸上的疑问,薛鹏冷哼一声,说道:“算起来你也算是我的学弟了,既然这样的话,我就让你做个明白鬼。”
说着,他目视远方,似乎陷入了深深的回忆。
十几年前,b市比现在还要混乱,那时候还没有北华技校,b市所有的混子基本上都出自北华中学,能够在学校中混出名堂的人,一旦走上社会,同样可以混的风生水起,于是这第一把交椅的位置就变得炙手可热了。
当时薛鹏还不到二十岁,正是气血方刚的年纪,而且他向来有大志,再加上身体上的残疾,他一直被别人瞧不起,因此迫切的需要一个机会来证明自己,所以自然对扛把子的位置十分在意,可是有一个人却处处跟他作对,那个人就是张云潇。
同样作为北华中学的风云人物,两个人的身上有很多的共同点,他们都来自小地方,都曾经受人欺负,都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成长起来,让任何人都不敢小觑。
为了那扛把子的位置,两股势力你来我往不知道交手了多少次,再最后一次的拼杀之中,薛鹏失踪了,道上都传言是被张云潇干掉了,而且他自己也承认了,但是谁都没有见到薛鹏的尸首。
这事儿我听张云潇说过,而且他也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他亲手在薛鹏的身上捅了十几刀,除非是大罗金仙转世,否则任何人受了这伤都得死。
“是啊,普通人受了这么重的伤都会死,可惜我不是普通人,我是一个侏儒。”薛鹏苦笑一声说道:“就是因为我的身材比普通人矮小的多,再加上那是张云潇第一次下杀手,所以他那十几刀都没有砍到我的要害,只是砍坏了我的一个肾而已。”
难怪我每次见他都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原来他不仅是个矮小的男人,还是一个不完整的男人,真不知道经历了这么多,他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薛鹏说像我们这种人,生不如官门,死不进医院,当时我虽然侥幸活了下来,但受伤太重了,只能靠毒品来减轻疼痛,我也想过要死,但没有死成,后来才想明白,老天爷之所以不让我死,就是再给我报仇的机会,所以我又回来了,你放心去吧,用不了多久,你的潇哥就会下去陪你的。
说罢,他随意挥了挥手,便退到了外边。
果然是亲兄妹,连做事风格都一模一样,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他刚刚走出防尘布,就有一群大汉冲了进来,这些人都是二十岁出头的年纪,而且人人都穿着北华技校的校服。
北华技校早已经不复存在,如今还仍然穿着那里的校服的人这有一种,短训班的学生!
这些人其实已经不算是学生了,他们早就有了工作,只是偶来学校上课,混个毕业证,难怪当初我查遍了整个北华技校都没有找到他们的下落,原来他们根本就不是学生。
如果是一对一单挑的话,我谁都不会怕,可是眼前这么多人,恐怕一人一口吐沫都能把我淹没,即便是我也不禁有些害怕。
害怕归害怕,我可不是坐以待毙的人,还没等他们动手,我已经看准一个方向冲了出去
防尘布将我围在了中央,既可以防止我逃跑,也不用担心外人看到这里的争斗,薛鹏为了对付我,真可谓是煞费苦心。
我虽然不知道外边到底有多少人,但通过防尘布上的影子也可以判断出哪边的人多,哪边的少,我选择了人影最少南面,这也是我唯一的机会。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我刚刚跑到防尘布的前边,正要撕开一条通道,防尘布已经自行裂开了一道口子,我下意识的偏了偏头,几乎是在同时,便有一把砍刀从外边劈了进来,刀锋几乎是顺着我的鼻子尖砍下来的,只要我反应再慢上半分,说不定就被砍成两半了。
我定了定神,只见一个马脸男子从外边走了进来,虽然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份,天色已经很冷了,但他却仍然赤裸着上身。
一看到我,他的嘴角都快咧到后脑勺了,他双目带着血丝,显然是个嗜血如命的家伙。
在他身后还有很多人,但并没有跟随他一起进来,而是站在外边饶有兴致的看着我们,显然对他很有信心。
这人身材极其高大,总有两米挂零的样子,他没有穿上衣,露出了一身黑黝黝的肌肉,那高高隆起的胸肌,更是让人连战斗的欲望都没有了,在他的面前,我真的就跟一个孩子没有什么两样。
更令人惊奇的是他手上的砍刀。这刀总有两米多长,跟他的身高差不多,说它是砍刀,其实就是农村所用的铡刀,这一刀下来,断金碎石。
此时,他正盯着我,就像是大灰狼在盯着一只小白兔,我这绝对不是夸张,从他的眼中,我分明看到了嗜血的欲望。
这人我曾经在薛丽的身边见过,而且还在他手下吃过亏,时隔半年,我们终于又再次见面了,当真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他也不废话,抡起铡刀就向我砍了过来,人借刀势,刀借人威,每一刀都似有千钧之力。
当初我见到他的声势,就被吓的腿软了,可是今时已经不同往日,我经历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眼看铡刀已经到了我的眼前,我突然快跑两步,虚幻一脚,待他躲避的时候,已经一拳打在了他的下巴上。
上天是公平的,他的力量大的异乎寻常,反应自然会慢上很多,我正是看中了这点,心中才有了必胜的决心,然而防尘布外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我绝对不能够在他身上浪费太多的时间和体力,下巴是神经最为密集的地方之一,普通人受到我这一拳,即便不昏过去,也会暂时的失去战斗力。
可是这个马脸男子只是晃了晃,身体就又站稳了,只是嘴角都渗出了鲜血,一张嘴,便吐出了两颗槽牙。
他似乎并不在意,甚至嘴角都挂起了微笑,虽说是笑,但在我看来却比哭还要难看。
“你是在替我搔痒吗?”说着,他竟然又将手中的两颗槽牙又扔进了嘴里,一口吞进了肚子。
小时候我听说过《三国演义》中的一个故事,夏侯惇眼睛被人刺瞎,说了一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便将眼睛又吞了回去,直把敌人吓的肝胆俱裂,这马脸男子固然不如夏侯惇生猛,但也委实把我吓了一跳。
我知道自己碰上了硬茬子,因此一点都不敢大意,顺手捡起了一节钢筋,掂量了一下正好趁手,工地上向来就不缺少这玩意儿,只要挨上一下,就算是铜皮铁骨,也非得皮开肉绽不可。
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话题可聊,我也不揶揄,拿着钢筋就冲了过去。
他手中的铡刀既宽且长,抡圆了半径至少有两米,我根本就无法近身,无奈之下,只好跟他周旋,偶尔钢筋与铡刀在半空中相撞,都会迸溅出阵阵火花,我不敢跟他硬拼,当他攻势凌厉的时候,我就退后两步,暂避其锋芒,当他收刀的时候,我就抓住机会给他两下。
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敌疲我打,小小的一次争端,我却把毛主席的论持久战精神发挥的淋漓尽致。
不过几分钟的时间,马脸男子的右手就被我打的皮开肉绽了,鲜血流到了铡刀上,又顺着刀尖滴到了地上。
以前我也有很多次陷入重围的经历,采用最多的办法就是拖延时间,但是这次却不能在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