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三日,我到邮局一趟,给父亲汇了二百块钱。另有一封信,信中很冷静地说了这二百块钱的组成——以后每月都汇二百,请他们代我把钱存起来,以备将来有用。信笺间夹了张我在文昌阁前拍的单人彩照,背面写着:妹妹金桃惠存。
我想家里人收到这些会感到一些踏实和的欣慰的。我寄出去的不仅仅是钱、信和照片,还有我的尊严和信心。不复读,不要家里人烦神,我也能过得很好,也有希望慢慢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前途。
这天深夜,我起身出门小便,猛然发现不远处的围墙有动静,便躲在暗处定睛观察。只见围墙根下站着两个人,正伸手去接围墙那边有人递给他们东西。不一会儿,那边有两个人爬上墙头,狸猫般轻轻跳下。四个人扛着袋子很快往西而去,转弯不见了。
我明白过来了:这是小偷在盗窃厂里的东西!而且,我认得出来,这些小偷就是住在七号宿舍的四个临时工!
这四个人是盱眙的,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他们住在一起,吃在一起,玩在一起,平时不大跟别的工友搭介。有意思的是,他们上班时和别的工人没有二样,下班后就完全是另一种做派。穿真丝T恤,着奔裤或牛仔裤,脚上是锃亮的皮鞋,头上搽着发乳,嘴上叼着好烟,看上去就像城里的时髦青年;晚上常结伙骑自行车进城区,看录像、上舞厅。他们来二分厂的时间也不长,是今年麦收后一起过来的。
有次我和小林子闲谈,说这几个人如此潇洒,工资也不够他们花啊。小林子轻笑着说:“你替人家烦什么神,人家自有人家的小路子。”我问什么叫“小路子”,他却不开口了。我也没有再问下去。
现在我知道了,小林子所说的“小路子”就是偷盗。难怪上次听郭大姐说厂里装炭棒的铝盒老是少,原来就是他们偷的,偷去卖钱了!
我不声不响地回到宿舍重新躺下,黑暗里好长时间没有睡着。
上午工间体息,我悄悄跑到保卫科,报告了昨晚看到的情况。
吃中饭时,食堂里议论纷纷。说派出所过来带走了四个人,肯定和厂里铝盒被盗有关。说果真是这四个人偷盗,不但要追脏罚款,还要开除走人。
下午下班后,浴室、食堂里更是沸反盈天。说派出所查出来了,盱眙这四个人到扬州后结成一个盗窃团伙,专门在夜间偷周边工厂的东西,出卖变钱。最近居然偷起自家厂里来了,一来宿舍接着工厂围墙,方便偷盗,二来铝盒值钱,一斤铝六七块钱呢。昨晚偷的铝盒全在扬州大桥东面那家兴化人开的废品收购站里搜出来了。
回到宿舍时,工友们问是不是我发现举报的。我问他们怎么知道的,说是有人看见我去了保卫科。我轻描淡写地说:“不该举报?临时工的名誉都被他们搞坏了!”有人说其实不少人都晓得他们偷东西,这几个家伙太猖獗了,怕说出来遭报复。“报复?”我冷冷一笑,“报复我的人怕还没出世吧?”
五号中午,我看到七号宿舍木门大敞着,里面有四张空荡荡的木板床。显然,那四个家伙被开除走了。
下班后在去浴室的甬道上,周厂长站在二楼办公室阳台上喊我上去。在大大夸奖了我举报坏人的正义之举与勇敢精神后,他递给我一百块钱奖金。
我请宿舍里的五个人一起去小饭馆,开玩笑说:“这钱是‘拾’得来的,不吃白不吃!”酒桌上老孙有些担心:“这几个家伙不一定回家,如果还在扬州,就防止他们来找事。”老王也有点担忧:“小人难防啊……”大老陈和小林子则表示不大可能,“倒被派出所抓过了,谅他们不敢!”永忠两杯酒下肚,声音发了粗:“就是来怕什么——他们有手我们有手,哪个怕哪个?”我笑着拍拍他的肩:“好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