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赵先生大才
见杨以德有所异动。
赵传薪伸手进兜,指尖夹着虫丝丝巾朝后甩了出去。
杨以德刚想开抽屉,忽然眼前一花,觉得双手手腕一紧。
一条轻薄如纱的丝巾,将他双手牢牢绑在一起。
赵传薪乐呵呵的走来,边走边说:“小杨,你太不老实了。让我看看,你是不是想拿枪。”
说着走过去打开抽屉,愕然发现里面放着的不是枪,是一根黄橙橙的小金鱼儿。
赵传薪盘串,所以能看出来这小金鱼儿肯定经常被拿在手里盘完。
就这?
杨以德脸上陪着笑:“本想拿此给赵先生赔罪的。”
让赵传薪很尴尬啊。
他朝虫丝丝巾招招手,丝巾飘然而起,滚荡着钻进口袋里。
这一手把杨以德眼睛都看直了。
他突然就想到了赵传薪似乎有个“大法师”的外号。
这不就是法术么?
在后世讳莫如深的一些东西,可在这个神神叨叨的年代却受人敬畏。
赵传薪讪笑:“哈哈,原来你是这么想的啊,是我误会伱了。”
他今天来根本没想要打打杀杀。
吓唬吓唬杨以德,来一巴掌再给个甜枣就是他脑袋里为数不多的计策。
他过去打开门,门外地上有个被绑了手脚并堵住嘴的警卫,警卫旁边还有一口小箱子。
打开箱子,里面白花花全是银元。
赵传薪指着箱子,笑嘻嘻对杨以德说:“素闻杨总办视金钱如粪土。
赵某偏不信邪,非要送杨总办点钱财不可!”
这么干他是有考虑的。
虽不知道自己身份是如何泄露的,但总不能把张占魁牵连进来。
他此前可是一直和张占魁在一起的。
杨以德:“……”
他的脸上,在今晚第一次露出了笑,笑的极为真诚。
“赵先生,真是太客气了……”
升官发财。
升不了官,发财也是一样的。
赵传薪春风满面的笑:“怎么样,杨总办,今天是不是一场误会?”
“赵先生是有功于千千万万华胞的。赵先生在关外流过血,在海外受过伤,赵先生是为国为民立过功的!”
杨以德心里估量这一箱银元的数额,应是少不了几万块,是以满脸郑重。
赵传薪神色一肃:“杨总办,你是了解我的!”
连门外被绑缚起来的警卫都听傻了。
这两个人真的还要脸么?
眼珠微转,杨以德又说:“不知赵先生是否知道一个叫姜景明的商人,就是此人指认出你的。赵先生也知道,在我这个位置,朝廷下达了通缉令,我也是身不由己。
不过,赵先生,今后你我便以兄弟相论,赵先生有事尽管说,杨某绝不会袖手旁观。”
赵传薪点头:“如此甚好,今夜冒昧造访,那么就此别过。”
赵传薪背着手施施然出门。
在大门口,还朝愣神的警卫点点头。
其实他是割窗户进来的,并没惊动大门口的警卫,只是将杨以德门口的守卫制服绑住。
步入雨幕,赵传薪默数了一百个数,发现杨以德并没有派人追击,嘴角露出了嘲弄的冷笑。
是龙是虫,历史终究会给出答案。
他就近去了利顺德大饭店,就是之前张占魁要安排他住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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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酒店始建于1863年,由英国圣道堂牧师约翰·殷森德花600两在天津英租界购买6亩地修建而来。
在当时被称为“华夏第一店”。
酒店是维多利亚风格,赵传薪步入其中,见大堂打扫的纤尘不染,比之前他住的那肮脏的小旅馆强了不知多少。
环境好价钱自然也高,普通客栈最便宜的一晚上几文钱,这家拥有152间屋子的利顺德大饭店,最小的房间也有24平米,赵传薪甩五块大洋,要了最好最大的房间。
这一觉睡的极为踏实。
讽刺的是,在洋人的大饭店里住,比其它地方要安全的多。
据说梅兰芳、李鸿章和卓别林都在这住过。
第二天早上,赵传薪洗漱吃饭,退了房去北段巡警总局找到了张占魁。
张占魁并不在总局,还是一个巡捕好心将他叫了回来。
见到赵传薪,张占魁脸色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两眼比兔子还红,顶着大大的黑眼圈。
“赵先生,吓死我了。”
昨晚上闹那么大动静,他当然也听到风声。
虽知最后赵传薪没有被抓住,可也下落不明。
“我能有什么事呢?”赵传薪看着跟着张占魁的几个人,也都是萎靡不振。
想必这几个人跟着一起找了他一宿。
于是掏出油纸包着的一摞大洋递到张占魁手里:“兄弟们辛苦了,拿去请大家喝酒泡澡。”
张占魁推辞,赵传薪坚持。
最后还是拿着了。
果然,他那些手下见了钱,颓废之色为之一清。
天下熙熙,唯有钞能力!
赵传薪又说:“接下来,还需要你们配合鹿岗镇慈善会购买物资。
如果遇到困难,可以让刘宝贵去找杨以德。”
张占魁瞪大了眼睛:“找杨以德?”
昨晚就是杨以德派人去抓捕赵传薪的,怎么还说有困难去找他?
“赵先生你认真地么?”
“呵呵,杨以德和我一见如故,非要认我做结拜大哥。
我只好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他说了,有事他真上!”
张占魁将信将疑的将情况去告诉了刘宝贵。
他认为很离谱的事,对此接受度超高的刘宝贵呵呵一笑:“传薪向来有鬼神莫测之能。
他说行就一定行。”
刘宝贵联系人去采买物资,刘佳慧则去了日租界旭街四面钟对面,去了《大公报》的报馆。
见刘佳慧一介女流之辈,《大公报》主笔英华没多少重视。
可当刘佳慧说:“我是代表鹿岗镇慈善会来的。”
听到鹿岗镇三个字,英华腰背不自觉的挺直。
“鹿岗镇慈善会?刘小姐是来募捐的吗?”
在他看来,也只有如此才说得通了。
只可惜,今天来的要是赵传薪就好了,他想见赵传薪的心思由来已久。
英华幼年习武,弱冠发奋读书,涉猎甚广。
这个正-红-旗出身的文人,一辈子倒也干了几件大事。除了创办《大公报》,还创办BJ辅仁大学和香山孤儿院。
比起其他已经烂到根子的旗人,英华算是独树一帜了。
而刘佳慧却摇头:“并非如此。
今日来,是想请敛之先生临时加入我们慈善会的监督小组,监督赴港赈灾事宜。”
监督赈灾,不能说很新鲜,只能说亘古未有。
“请刘小姐细说一二。”
刘佳慧给他解释了鹿岗镇慈善会组成结构,以及监督小组的职权,邀请社会各界监督的意义等。
英华听了大为赞叹:“如此一来,赈灾就变成了一件有章程的事。
款项物资,也能如愿发放下去。
妙啊,妙哉!
这是刘小姐的主意么?”
今天刘佳慧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剪裁合体。下身一条窄口的灰色西裤,脚下登着一双赵传薪设计鹿岗镇出产的休闲布鞋。
头发在后面束着,前面是法式刘海。
这种穿搭,在此时是绝无仅有的,既文静端庄又漂亮,还有点点性感。
因为她露出了洁白纤细的脚踝。
这年头的女人不但裹脚,还要把自己的身体发肤包的严严实实,仿佛露出一点都是对贞洁的亵渎。
刘佳慧双腿并拢,左腿别在右腿后,双手交叠搭在膝盖上,身材曼妙,气质绝佳。
慢条斯理的说:“这是赵传薪先生的想法。
他认为没有不朽的机构,合理的监督才能使人时刻警醒。
定级是为了效率,以及非必要的浪费。”
“赵先生果然大才,武能上马杀敌,文能治理一方,连做慈善事业都走在了世人的前面。
刘小姐也很了不起,巾帼不让须眉。时下女性保守,能出来做事的寥寥无几。”
英华也是个狠人,怼天怼地怼空气。批判京城的慈禧,喷近在咫尺的袁世凯,素来以敢直言著称。
也就是他,能这样毫无顾忌的夸赞女人工作。
他对眼前这个漂亮干练的女人很欣赏。
很多人觉得此时的农村妇女都不裹脚,事实正相反。越愚昧无知,思想就越保守。
相反,很多先进知识分子的家庭女人才放脚。
刘佳慧谦虚,但不过分:“敛之先生过奖了。
在鹿岗镇,女人都是要工作的。
治安所也有女人,每日骑马背枪巡逻,战时也要上阵杀敌!”
英华倒吸凉气。
“莫非在鹿岗镇全民皆兵?”
“那倒也不是。但如果有外敌入侵,我相信鹿岗镇的百姓不会有一人做缩头乌龟的。”
这话让英华听的老脸一红。
听着怎么像是在讽刺清廷,讽刺满人呢?
无论如何,两人相谈甚欢。
英华不但答应自己跟着走一趟,还承诺帮忙联系其它社会阶层参与进来。
最后,离开的时候,刘佳慧对他说:“敛之先生,鹿岗镇慈善会不是平白让大家辛苦,至少差旅费是一定有的,管吃管住。”
英华赶忙摆手:“既然是做慈善事业,怎么能只让你们掏钱呢?实不相瞒,在下也有意慈善,想在香山办一个孤儿院。”
闻言,刘佳慧莞尔一笑:“敛之先生不必推辞,这是鹿岗镇慈善会的规矩,否则长此以往,若邀请到拮据的人,会让人家为难的。
另外,敛之先生想创办香山孤儿院,若有经济上的困难,可以向鹿岗镇慈善会申请资金援助,但钱财流向一定会受到监督。”
待刘佳慧离开。
英华马上拿出纸笔,奋笔疾书,撰写最新的新闻通稿。
此时他文思如泉涌,下笔如有神,很快写完,交给编辑:“这则通稿立刻插进下一期报纸,这种好人好事一定要报道!”
……
这不巧了么,新一期《大公报》马上要付梓刊印,他才写完的文章立即就上了报,在天津散播。
《大公报》:先有鹿岗镇保险队守土尽功,后有鹿岗镇慈善会十万火急赶赴香港救灾。而各地官府颓败丛生,挥霍甚伙。裁减赈济经费,以挪为他用,比之饮鸩,尤为危险。更有甚者,截留赈灾之款以盈私库。国家库款万绌,外债日多,险象日现,几濒于危……
英华也并非夸大其词,这几年连年灾祸不断,堪比元末和明末的天灾人祸,让清廷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风调雨顺的时候,那些生在百姓中的蛀虫吸血,或许造成的影响不大。
但现在还那么干,却加剧了各地的反抗,起义屡屡失败,可起义又如野火燎原春风一吹便又生。
鹿岗镇慈善会前往港岛赈灾的新闻见报,很受社会各界关注。
尤其英华详细的说明了鹿岗镇慈善会合理而先进的结构和制度。
其实这些制度一点也不新鲜,每个国家都会设立监督机构。
但能把这些制度,归纳总结后,用在商业或者非盈利性质机构中,鹿岗镇慈善会算是开了先河。
比如现在的商人,可能也懂得这些道理,也能做到行之有效的管理几十数百人。
但有这种能力的,一般都是靠着自己才能上位,人走茶凉,人亡政息。
慈善会完善的制度却保证了铁打的慈善会,流水的兵。
谁来都是这个规矩,照办就行。
这效率就高了不止一筹。
在很多撰稿人大受启发,想要引而申之的时候,赵传薪一行人已然乘船南下。
一路无话,到了上海。
刘宝贵,刘佳慧,高丽等一干人,带着英华这些社会各界的人士乘坐客船。
赵传薪则乘坐载着粮食的货船。
有了天津的前车之鉴,他担心跟着他其他人会遭受无妄之灾。
下了船以后,英华总算如愿以偿,见到了赵传薪的真身。
他上前两步:“赵先生,久仰大名了,没想到你这般年轻。”
上下打量,果然一表人才!
只能说,他对赵传薪的了解还是过于片面。
待得刘佳慧介绍以后,赵传薪和英华握了握手:“幸会幸会,有时候我也苦恼自己怎么就不会变老呢?
敛之先生也很年轻,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五十岁的人。”
英华破防:“赵先生,我今年才三十九岁!”
这让赵传薪很尴尬,他讪笑:“一样,都一样的,不要在乎这些细节。”
英华很无语。
这和他预想中的见面场景,非常不一样。
面前这年轻人,看着吊儿郎当的,皮囊不错,气质却不像好人呢?
鹿岗镇诸人自然知道赵传薪就这性格,无论到哪或者面对谁,他就是他,怕是这辈子也改不掉了。
于是刘佳慧牵头,赶紧和英华说话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等出了港口走了一段路,轮到赵传薪懵了。
一个老太太噗通一下给他跪下,重重地磕了一个头!
兄弟们,看到这的都是真粉。
说两句:这本书快四十万字才签约,起步较晚。但签约后成绩增长迅速,出乎我的预料。
这就是为何你们能从新书入库里能翻出来“赵队长”的原因。
所以放心看,你们看到的这点成绩才是个起点而已,作者本人状态良好,不会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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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看在眼里呢。
所以敢不尽心竭力?
最后,欢迎文中吐槽,无吐槽不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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