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 首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稽察特派员何年派出,主要职责是什么?
1998年4月28日,国务院派出的第一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培训班举行开班仪式。94个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总会计师培训班同时开班。稽察特派员由副部长以上干部担任,由国务院任免、派出,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力。每个稽察特派员配专职助理4人(由人事部任免),组成稽察特派员办事处,一般负责5个企业的监督工作。特派员及其助理任期3年,对同一企业不得连任。特派员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实施财务监督,通过财务监督和检查经营成果,对企业主要领导人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和经营业绩作出评价。特派员不得在企业兼职,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报酬和福利待遇,不得接受企业的宴请和任何馈赠。坚决杜绝借机游山玩水,大吃大喝等现象发生。进行严格考核,视工作情况予以奖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