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什么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1956年4月28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艺术问题上的“百花齐放”,学术问题上的“百家争鸣”,应该成为我国发展科学、繁荣文学艺术的方针。中共中央赞同毛泽东的意见,确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党的科学和文化工作的方针。5月26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报告会,宣传部长陆定一作题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讲话,对中共中央的这个方针作了全面的阐述。他说,我们所主张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提倡在文学艺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中有独立思考的自由,有辩论的自由,有创作和批评的自由,有发表自己的意见、坚持自己的意见和保留自己的意见的自由。我们主张政治上必须分清敌我,我们又主张人民内部一定要有自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人民内部的自由在文艺工作和科学工作领域中的表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