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子不大,占地三百余亩,住着大约百十户人家,都是采附近山林的树木搭建房屋。那些房屋和内陆不同,内陆房屋多是高大形制,普遍达到二丈高低,这里则因为天气关系,一年四季寒风不断,因此所建房屋多是高不足一丈的矮房。天暖时候有北洲的人来,多半得矮着身子才能进屋,因为他们实在是过于高大了,一个成年的北洲人身材至少也是一丈三,而这一丈三的高度,按北洲人说来,那叫——侏儒。
小镇地处浩瀚北海的海口处,从这里的港口到达冰原,顺风乘船只需两天,十分方便。因为靠近冰原,各地和北洲人做生意的商人络绎不绝,所以显得比较繁华。商人们从内陆带来了珠宝、绸缎、香料等物,然后乘船去北洲。北洲的贵族一向对东洲的奢华用品很喜欢,这些东西足以让他们在族人里炫耀一番。而商人们交换到北洲的金属工艺品,也是东洲富户的身份象征。但是他们被绝对禁止从北洲购买战马和武器,因为这两种物品是由东洲官方指派专人购买的,违者轻则杖脊,重则发配,任何时候,从事军火买卖都是被官方禁止的,自古已然。
时代过去了一个又一个,年轮翻转了一次又一次,除了天地寰宇,这世间如何能有万古不变的事情?小镇存在了许多年了,没有人会想到这里将要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在后人看来,就是因为四个到处惹是生非的少年给搅动的,他们将这个普通的小镇搅成了最著名的边境旅游胜地。
————————————我是分割线————————————一驾马车缓缓驶入相思镇,马车上跳下一个裹着厚厚棉衣的中年人。他在车边拉住马,熟练地打扫了一下车子上的些许细雪,然后对着车厢里说:“各位公子小姐,这就是相思镇了。小人万幸,没有带错路。”
车厢里掀起一阵喧哗,先后跳出五个少年来,其中四人都穿着貂皮大衣,另一人却是一身朴素装束,他们把连衣的风帽都甩在脑后,畅快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憋闷了多时的怨气也随之被他们肆无忌惮地抛进风里。
行人住户看到这五个外来人,都有点惊异。在这小镇上,少有如此英伟漂亮的人儿啊,这四个少年肯定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看,还带着跟班呢。
他们的眼光让无语很是恼火,我到底还是不是主角啊……
依露其实也很恼火,厚实的大衣把她引以为傲的身材完全遮掩了。她随手拿出张银票来,对着中年人说:“哎哟,果然到了。嚼爱大叔,这是你的向导费,三两银子是吧,这里是三十两,一起拿着吧,快过年啦,就当给大婶孩子买礼物了。”
当向导的嚼爱大叔千恩万谢地接过了,嘴里不断说着:“小姐太客气了。”
岑岑走过来,盈盈鞠了一躬,“多谢爱大叔了,一路上多得您照顾,这马车您也带回去吧,咱们用不着了。”
嚼爱大叔心里欢喜,马车少说也值个十两银子的,加上这三十两银子,这下家里的婆娘和孩子们该可以过几年舒服日子了,这马上就要过年了,还可以买瓶红酒喝喝开开洋荤呢,一定会过得很舒服的。心里高兴,他嘴上仍旧没忘了感激说辞,不住地道谢。
行人住户看着两个美丽女子的容貌赞叹不已,难得美人啊,出手阔绰又知书答礼的,一定受过高等教育了,最次也该是京城里的官宦人家的亲属吧。看,那跟班,脸绷得跟死人似的,真是给主人丢脸啊。
他们的眼光让无语更加恼火,猛地大喊起来,“我才是主角!”
一阵寒风吹过,地上飘过几片枯叶。根本没人理他。
————————————我是分割线————————————“就这家吧,转了一圈,就这家酒店像点样子了。”
依露选定的是镇内最大的一家酒楼,比起一般的人家,这个高达六丈的两层建筑算是很不易了。酒楼牌匾上写着“相思居”,名字起得颇有几分风雅之意,那三个狂草劲书也很对依露的胃口,她自来也是张狂惯了的。
“你们先去订房吧,我去溜达溜达。”无语还是很恼火,说完,转身晃晃悠悠地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四人都笑了。
“他还在生气啊,呵呵。”
“依露你也是,干吗不给他买件像样点的衣服呢?”
“哎哟,这可不怪我,他一个打工人员怎么能穿好衣服呢?是吧?”
“你就气他吧,总有一天把他气跑了。”
“呵呵,才不会呢,这么好玩的家伙我可舍不得放掉。”
“他好歹也是主角呀,你就不能稍微宽待一下?”
“哎哟,我要喊出他的身份,他就不是主角啦,铁定被人家追着打。再说了,我可是把自己当主角的哦。”
“得得,你就别抢戏了。”
“走啦,冷死我了,进去吃东西。”
————————————我是分割线————————————虽然是冬天,又是靠近冰原的地方,天上一出太阳,仍旧是照得人暖洋洋的。在下午舒服的太阳下,无语漫无目的地逛着相思小镇,眼睛好奇地东瞅瞅西瞧瞧。这里的人脸上都泛着无忧无虑的光芒,虽然天气严寒让他们都裹着厚重的衣服,却没有表现出对生活的悲观失望,比起内陆盗贼遍地、苛捐杂税的生活来说,他们实在是很幸福呢。还是这里好啊,虽然不是什么富裕的小镇,却洋溢着暖融融的氛围。他开始喜欢上这个小镇了。他不知道,多年之后,他更加喜欢这个小镇,却是因为这“相思”之名。
漫游之间,一片悠扬的琴声从前方不远处传了过来。琴声飘飘荡荡,如天籁临尘,纷纷扬扬洒在天地之中;又如流水轻绵,沾起叶儿旋转不已。那串丁冬音符就像精灵跳舞也似,不断起伏,既而又婉转起来,仿佛情人低语,缠绵至极,最后音符欢快跳脱飞扬,似是满怀相知想得的兴奋。
一曲终了,附近的行人住户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叫好声不绝。
无语呆了,他直楞楞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这是什么样的琴声?谁又有如此美妙手法能弹奏出来?那琴声仿佛一双情人之手在拨动着自己的心弦,浑身上下血液加速运转,一股暖流从头顶直蹿到脚底,说不出的舒服。他虽然是在山里长大,可他老师“天行骑士”鬼魅罗刹实在是个文武双全的人物,文才武功俱是当今传奇,他从小受的熏陶在这时候展现出来。在那琴声里,他听出的是一对男女情侣相亲相爱的欢悦,那种不带一丝尘埃的纯洁,着实在他心头重重击了一下,登时把少年对女生的天然亲近之心勾了起来。
说来也怪,此时他并知道那弹琴的人是男是女,却直觉地认为那该是个女的,好奇心催动之下,他向着那围成老大一圈的人群走了过去。
可是人群仍旧没有散去,他无奈之下喊了一声,“呀,谁的钱袋掉了?”
人群果然**了,很多人纷纷低头去看那不曾存在的钱袋。无语则趁机挤了进去。
那弹琴的人果然是个女子,此刻的她低垂着脸,墨绿色的散发如瀑布般披在脸旁,看不清容貌,左手抱着竖琴,右手托着一个铜盘正朝人群挨个地请着赏。盘里不少铜钱,还有些散碎银子,看来这里的人都很善良,也很喜欢她的琴声。相比起内地现时的景况,不少街头艺人都很难混个温饱,原因只在朝廷大肆征集民间财粮,人民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哪有多余的钱施舍给人呢,害得不少丐帮子弟都转行做了山贼……
铜盘托到了无语眼前,他猛睁了眼睛去打量这个女子。
女子的头微微低了一下,因为她比无语高了半个头……而这微微一点头的瞬间,无语的嘴角拉起了弧线,因为听到那只曲子而平静的心灵陡然间又被强行注入了欢喜,他笑了,他终于看见了这张即将纠缠他一生一世的脸。
这张脸并不丑陋,只是太普通了,普通到随便扔在街上就找不着的地步。这是无语第一眼的看法,然后他发现,那张脸又极不普通。脸有些瘦削,两道柳眉细细淡淡,一对翡翠般绿的大眼睛却是炯炯生辉,尖尖的鼻头下一张倔强的嘴巴微露出贝石般的银牙。所有这些平凡不过的器官在她脸上却异常生动地搭配着,看上去很是干净,最重要的是,看上去非常舒服。她的衣衫也很普通,就是一套很简单的绿色为底红色衬边的羊皮大衣,想是洗得次数多了,有些褪色了。
无语开心地笑了,虽然对方没有美丽的外表,没有惹火的身材,没有倾城的魅力,但他就是觉得很开心。多年后他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这么开心,因为他当时觉得自己像是找到了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