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昕先过来拍拍羡君可的肩膀问好,然后在正对她的下首落座,他视线落在羡君可脸上,她不动神色地转过头去和李博说笑,不和他交流。李博说:“好,黎书记来了正好,今晚可都算在你头上了。”
黎昕语气轻松:“李总赏脸,把这个专司买单的秘书座位特地留给我,我当然听从李总差遣。”其实他很后悔没早点出发,结果堵在路上,错过了和羡君可挨着坐的机会。
黎昕一直在观察羡君可,她今天真漂亮,驼色羊绒大衣里面穿着红色的开司米羊毛连身裙,那种红不是特别浮夸的朱红,而是类似熟透了的樱桃,明艳里带有一点点沉郁。她还是长长的直发,不染也不烫,随意拨一拨撩在耳后,眼波流转,自有万种风情。许是工作辛苦,她从前胖嘟嘟的脸瘦了下去,可是皮肤反而呈现出一种紧绷的瓷器般的质感,白得几乎透明,毕竟还年轻,胶原蛋白丰富,眼角没有一丝皱纹。从前读书的时候她几乎不化妆,可是现在她脸上清淡的裸妆是精心修饰之后的浑然天成。
坐了一会儿觉得热了,羡君可站起来脱大衣,她的身材似乎也变了,曲线分明,V领的针织衫露出若隐若现的一点沟壑,黎昕控制不住地想起,他曾经是多么陶醉地抚摸揉捏过那美妙的两团。
一顿饭觥筹交错,谈笑风生,羡君可有两年没回来了,和老友们的回忆正需要细心打捞,眼下各自的精彩也要添油加醋或者欲扬先抑地描述一番。她的心思全不在饭菜上,只撑着下巴专心听每
个人说话,慢慢喝一杯苦荞茶。黎昕隔得远,又不愿扯着嗓子说话,羡君可似乎对他也不感兴趣,一晚上俩人也没交谈几句。
黎昕坐不住,手里拿了杯酒走去羡君可面前:“怎么,你今晚不喝酒?”
“嗯,喝酒动情伤身,以茶代酒也是一样的,感情好坏,不在杯酒之间。”羡君可睫毛也不抬,淡淡地说。
他也不硬劝,跟羡君可碰了一下杯,干了一杯酒,回到座位上。他靠近的时候,羡君可垂着眼帘,只余光扫一扫他,似乎发福了,小肚腩微微凸起,身上有点黏糊糊的汗味儿,才二十八九岁的男人,眼见着身材就走形,人也没了大学时的意气风发,不知是因为发胖,还是因为应酬中打滚久了,整个人都像河滩里的鹅卵石一样被磨得圆滑,脸上五官轮廓都模糊了起来,再没有个性的棱角。
羡君可不想看他,心中那个疙瘩,是个死结,解不开,也不想解。爱情美好的地方在于,可以反反复复地回味,但最可怕的地方也正是,让人不得不颠来倒去地回顾。结束了一段感情就好像搬离一座房子,以为边边角角的每一件东西都清理干净了,其实蛛丝马迹永远留在那儿,某种独特的气味,某个黑黑的手印,某句不经意写下的话,甚至地板上灰尘的形状,都是铁证如山。人就算逃得再远,冷不丁地还是会回到那空房子里面,萦绕其中的那个不死的冤魂会让你一点一滴地,记起全部细节,甜的,苦的,笑的,泪的。
饭吃得差不多的时候,羡君可
把带来的两大袋子礼物拿出来,都是些零零碎碎的小礼物,维生素片或者香水之类体积小的东西,但是羡君可很用心地给每个人都包装起来,写了指名道姓的小卡片,诚意十足。因为李博新婚,羡君可多花了些心思,送给他的是一条领带,给程静准备了一条施华洛世奇的水晶项链。
李博性格一向奔放,立刻拆了就放在胸前比划,还叫唤:“怎么这么细啊!”
羡君可推他一把:“亏你还是在外企上班的,太土了吧!这可是意大利的设计,纯真丝手工制作,版型就是这样细细长长的,才显得人又高又瘦啊,这比古板的宽版领带时髦多了好吗?不喜欢还给我!”
羡君可作势就要抢,李博赶紧往自己脖子上一挂:“我已经戴了啊,沾了我的汗味儿就是我的了!”
一桌人都大笑起来。羡君可走去黎昕那边,送他的只是昨天临时找的一盒普通的护眼维生素片,她客套几句:“你们坐办公室的人整天都是看电脑看文件,伤眼睛得很,这个吃了可以缓解眼部疲劳,还挺管用的。”她再把一个淡紫色的小礼袋递给黎昕:“这是送给你妈妈的一套护肤品,雅诗兰黛的红瓶系列,应该适合她用,请替我转达祝福。本来想着让我妈转交的,刚好今天要见面,就直接给你了。”
黎昕忙道谢:“你太客气了!每次寄东西回来都没忘记我妈,真是有心了,有空去我家坐一坐?”
羡君可微微一笑:“可能没时间,我每天都有饭局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