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烙心的眸光暗了暗,看来那个人目的其实也是她?
毕竟要带走一个小孩子比一个大人容易多了,这不是为了钱财而起的绑架案,那么小宇峥暂时上不会有危险。
简烙心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不由自主地发一行字回复那个神秘人,“你是谁?我想见到我儿子,你到底要我做什么?”
她可以肯定了,对方也许是为她而来,又或者对方只不过顺便将她引诱过去。
不管怎么样,她都希望能见到宇峥,这样心才能安定下来,宇峥太小了,就算有机会也不一定跑得掉。
但是她在身边,就不一定了。
对方在十分钟之后回复。
“你不能告诉任何人,也别指望段凌希知道之后,能将你和你儿子一起救出来。若被我知道你泄露了这邮件的消息,那么你接收你儿子的尸体吧!想清楚了就回复我!”
对方一副傲慢的口气,简烙心真的想将手中的手机狠狠地摔到地上!
这丫的!相信总有一天,她一定能将那家伙虐得生不如死!
此时此刻。
M国的庄家别墅之内。
庄遇风坐在吧台边上,修长的手指缠绕着透明玻璃杯,里面的液体艳红泛光。
他晃了晃杯中的鸡尾酒,不由得扬了扬嘴唇,“毛小姐,你的手艺又好了不少了,居然能调出这样合格的酒来。”
吧台内,是一个高挑的东方女人,女人穿着一袭深红色的金孔雀旗袍,将她的身段完美地呈现出来。
她就是毛采琳,虽然庄遇风曾那么无情地抛弃了她,可是爱情总是能让人晕头晕脑,虽然曾经为了自尊而不再纠缠他,可是那段日子,她痛不欲生。
最后毛采琳瞒着家里人,偷偷地跑到了M国来找庄遇风了。
庄遇风这货,倒也没有拒绝她,还和她一起同居了。
毛采琳以为庄遇风的心已慢慢地偏向了自己,开始在乎她了。
“我可是为了你专门练习调酒的,这玩意真不好学,你看我学了一年,好歹让你满意了!”
毛采琳笑盈盈地说道。
庄遇风轻笑一声,“不要为我心动,不要为我付出任
何东西,这应该是三年前我跟你说过的话吧?”
毛采琳的心咯的一下,他现在提这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她那精致的脸孔上,依旧笑意盈盈,“嗯,我好象记得是这样,你呀真是够无情的了,你不知道我当初哭了好长的一段时间,差点得了忧郁症。我爹地终于肯让我到M国来散散心了。”
庄遇风淡淡地抿了一口鸡尾酒,避开了对方那双饱含着温柔和期待的眼睛,放下了那杯酒,“虽然这味道比上回好了很多,但是……依旧不合我的口味。”
毛采琳的脸色慢慢地变得毫无血色,她那双漂亮的眸子蒙上了一层水雾,“为什么……我为你做了这么多,你却可以一直准备地拒绝我?”
庄遇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我早就说过,你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不会为你心动的。”
毛采琳的心突突在狂跳起来,在揪痛,在粉碎。
原来她做了这么多,对方竟然都不将她放在心上!
呵呵!
“遇风,你说的是真的吗?我是真心爱你的,为什么你不能接受我?虽然我不如别人那样温婉,但是我会努力的呀!”
毛采琳的眼中闪烁着泪光,她急急地抓住了庄遇风的手,“遇风,为了你,我真的什么都可以做,我也可以说服爹地为你打开了Z国的市场!”
“笑话,难道你不知道你爹地已身陷囹圄了吗?就在前三天,他被人告发了,每一份文件都指向他贪污了巨款,估计不用多久,他就得铃铛入狱了!”
庄遇风不屑地笑了出来。
毛采琳仿如被五雷轰顶,震惊地看着庄遇风,“你……你说谎,我昨天还和爹地通过电话,他什么都没跟我提!”
庄遇风不屑地扯扯嘴角,“你不信就算了,我又没有让你信我。还有,以后不要再问我爱不爱你,娶不娶你,我告诉我,我爱的不是你,永远都不会娶你的!”
毛采琳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她强忍着内心的震惊,“你不爱我,那你为什么还要收留我在这里?庄遇风!你不要说……你只将我当成……”
“对,生理排泄的需要而已。”庄遇风淡然地说,眼中一片
冷漠的神色,“你要知道,我爱的人,只会是简烙心,而不是你!”
毛采琳的胸脯剧烈起伏,她冷笑一声,“庄遇风,你不要因为对付不了段凌希和简烙心,而想利用我!我不再是三年前的幼稚女人,我知道你……一直想扳倒段凌希,可惜你没有能力!”
“哟呵,我利用你对付简烙心?不要太看高自己了,你怎么可能有利用价值?你现在的价值,只是陪我睡觉而已!”
庄遇风一字一句地刺到了毛采琳的心!
她只觉得天地一片漆黑,再也看不到,那个曾对她露出俊美邪笑的男人!
毛采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大手一扫,就将身边的那些酒瓶全部扫翻到地上,瓶子全碎了,酒味更是充斥着这个空间。
“虽然你这样说话,但是……如果我就这样走了,岂不是我更输得一塌糊涂?”
毛采琳冷笑,转身就离开了吧台,跑到后花园去了。
庄遇风有些意外,毛采琳虽然总是忍让着他,深爱着他,无底线地付出。
但是她也是那种易怒的女人,然而,这一次的刺激居然没有效果,她没有离开这里!
“留在这里也好,你还是有利用价值的。”庄遇风漫不经心地笑了起来,想起简烙心那张灿烂的笑容,唇边的笑意更是阴森。
“段凌希,我看你这次,用什么来赢我?”
第二天一早。
小宇峥有模有样地坐在了白色的长型欧式餐桌前面,看着那些西式的早餐,“怎么全是面包呀?”
庄博士乐呵呵地笑起来,今天他穿着一套橄榄绿的便衣,看起来年轻了好几年,笑容也一如昨晚那般的温和。
“这不是有羊腿吗?还有煮好的鸡蛋,牛奶,难道你都不爱吃?”
宇峥撇撇嘴,“我爹地妈咪爱给我们煮粥,这是我们Z国人的习惯,不过,庄爷爷是不是Z国人呀?”
“对哦,我也是Z国人,不过我特别爱吃面包和肉。”庄博士的话比平时多了起来,他的助手卡丽小姐不由得奇怪地多看了庄博士一眼。
庄博士对人类的脑细胞很有兴趣,这一次将小家伙劫这里,也是为了研究那方面的东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