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为什么说弘扬法治文化对建设法治中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建设法治文化,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治精神是法治的前提。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法国思想家卢梭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再多再好的法律,必须转化为人们内心自觉才能真正为人们所遵行。
我们国家有“伦理型社会”“道德型社会”的文化传统,在这个传统中,法治是短板,德治是长项,也就是说,德治文化比较浓厚,法治文化比较淡薄。由于法治文化的淡薄,我国社会长期形成重人情、重人际关系,而不重视法治的传统,以致形成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信人不信法等不正常现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们一方面要继续用好以德治国这个长项,发挥好这个优势;另一方面要补上短板,培育起浓厚的法治文化。
营造法治文化,最为重要的是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要使社会成员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社会成员都能切切实实感到法律对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作用,而且法律使用得很顺畅、很自如、很管用,没有什么障碍,大家就会愿意使用法律武器,就会增强运用法律武器的意识,同时也会增强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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