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宪法篇
主要任务
重点了解宪法的地位、主要内容、基本原则,把握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明确国家机构的权力职责和公民的权利义务,理清日常中容易产生误解的人大代表还是人民代表、上下级人大常委会之间是否是领导关系等常识问题。
17.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与普通法律有如下三个方面的主要区别:
(一)在规定的内容上与普通法律不同。普通法律作为部门法,调整的只是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而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它规定的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就明确宣布:“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
(二)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不同。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所具有的就不仅是一般的法律效力,而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的最高性表现在:(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2)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3)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为了体现宪法的严肃性,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多数国家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规定了不同于普通立法的特别程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