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什么是《刑法》中规定的公共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公共财产,我国《刑法》第九十一条作了规定。公共财产包括以下形式的各种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关于公民私人财产,《刑法》第九十二条也作了明确规定。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包括以下四种:(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二)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四)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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