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律师执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
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适用前款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同时,对于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一)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三)品行良好。
另外,《律师法》第七条还规定,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包括三种情况:(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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