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听了楚云岚以及松明辉的话,秦宇的内心,一直有一个心结,既然这些人都这么说,那肯定是有着自己的道理的。
这天早晨,秦宇对林艳说:“老婆,我今天想回我住过的秦家村看看,你愿意去吗?”
“行,我陪你去。”林燕答应道,因为她现在觉得,自己已经和秦宇是真正意义上的夫妻了,应该和他风雨同舟,同甘共苦。再说了,如果不是秦宇,她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这个家,现在会是一种什么境况。
两个人吃了早点,驱车向市郊的秦家村进发。这个时候,在江南来说,早已是一派夏日的景象,虽然天气还尚未到那种炽热的程度,但外面的风景却已是花红柳绿。离开NJ市远一些了,田野上出现的田野里,庄家已经郁郁葱葱,绿油油的,那种翠绿,仿佛要将人醉了似的。
本来就是在农村长大的秦宇,在自己的父母亲年去世后,因为无牵无挂,所以也就再也没有回过这个自己生长的小山村,一直在大都市的高楼间往来穿梭,疲于奔波。而现在在这么多年后,忽然看到这么亲切而熟悉的景色,内心竟是激动不已。就是坐在一旁副驾上的林艳,看惯了城市的高楼大厦,现在忽然看到乡村这么亲切而怡人的景色,也是有些激动,禁不住说道:“秦宇,原来农村也会有这么好。”
秦宇点点头,“就是生活没有城市里人好,至于空气吗,那确实是一流的。”
因为林艳的喜欢,秦宇故意将车开得很慢,就是为了让林艳欣赏一下乡村的景色。说真的,在这一方面,林艳们也有着她们的可怜之处,为了生活,为了所谓的事业,不得不往来奔波于公司和家里,看似忙碌、紧张,生活踏实,但外面的美景,却真的是有些被遗忘了。
林艳也没有想到,本以为贫穷落后的农村,怎么会有如此醉人的风景。身边的男人,外面优美的风景,林艳情不自禁的喊了起来。
秦宇见林艳如此开心,索性将车停在一个有着草滩和一些树林的旁边。
“怎么将车停下了?”林艳有些差异。
“既然难得出来,你也喜欢,不如趁着现在我们到外面盘桓一会儿,再走也不迟。”
林艳激动地亲了一下秦宇的脸颊,赶忙说:“谢谢老公。”就准备开门子下车。
“我也是为了孩子好。”秦宇打趣道。
“臭美,你们男人啊,净想着自己的孩子,原来男人们对女人好,竟然是这么自私。”话虽这么说,但她的内心,却是非常高兴的。因为再怎么说,这个孩子就是她和秦宇爱情的结晶,是两个人共同努力的结果。不知怎么的,林艳现在竟然希望,这个孩子尽快一点到来才好呢。
初春的市郊,在北方可能还是春寒料峭,而在这江南,竟然如此迷人。花红柳绿,草木迅长,草长莺飞,四山苍翠,天空蓝幽幽的,有几朵白云悠闲地漂浮着,充满了诗情画意。
林艳开心得像一个孩子,竟然在草地上寻觅着一些野花,这些野花有一些她叫不出名字,而另外有一些她是知道的,对于不知道的,她就去问秦宇,而秦宇则为她一一解答。这个时候的林艳,就像一个小学生,充满了一种对大自然的饥渴。
秦宇心里也有些疼,他不知道,对于林艳这样大都市里的女人,衣食无忧,但这究竟是幸福还是一种不幸。想到这里,他看着愉快的林艳,内心发誓要让这个和自己有着那种关系的女人,一生幸福。
两个人在这里逗留了足足有一个多小时,已经感到了一种灼热感,这才上了车,沿着一条低矮的山路向前行进。
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后,那个熟悉的小山村就到了。似曾相识的村庄的影子,轮廓渐次呈现出来。阔别多年,重回这个自己曾经长大的地方,秦宇的内心非常的感慨。毋庸置疑,这些年,这个小小的山村还真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起码,现在通向村庄的山路,已经由过去的泥泞小路,变成了被水泥硬化的大路,所以车辆行驶起来非常的流畅,而且,路上也时不时地出现一些由对面开过来的小汽车。
秦宇知道,这条浅浅的山沟里也就那么几个村庄,以前特别的穷,而现在竟然有这样的路,这样的车,确实让人感慨万分。
秦宇将车停在自己曾经住过的村头的一个打麦场上。这个打麦场,留下了自己许多酸甜苦辣的回忆,但这会儿,它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它的一部分,不知是被谁盖了房子。而属于自己家的这半个,还在那里,空荡荡的。
秦宇拉着林艳的手,两个人向秦宇家走去。
尽管在没来之前,秦宇早已经无数次地想过,那个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家园,现在会是一个什么样子。荒凉,毁弃,坍塌还是别样的,他说不上来的一种荒凉。
大门看上去锁着,但实际上是开着的,因为锁子的门扣子实际上已经被拔掉了,只不过担在上面。
秦宇推开门进去。林艳也跟着进去。她惊叫了一声,因为里面的荒凉确实让她震惊,不由得看了一眼秦宇,怯怯地问道:“你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秦宇点点头。他的内心不胜伤感,面对昔日虽然清贫,但充满温馨的家,现在因为父母的去世,自己的在外漂泊,现在却成了这个样子。而且让他难过的是,自己现在是医生,被一些人称作小神医,可惜却没能救活自己父母亲的命。他想,如果换做是现在,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呢?
林艳怯怯地,手足无措的看着秦宇,那意思是怎么办?进去还是怎么的。
秦宇打量了一会儿房子,在院子里来回走了几步,有些哀伤地说:“走吧,我们去别的地方。”
林艳有些如释重负,却又怀疑秦宇会带她去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