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王住到瞻淇庄上的消息,把尹国公府的人轰了个外酥里嫩,每个人心里都不由得打起一些小九九来。大部分人都先是难以置信,接着便是对二房各种羡慕嫉妒恨,明明是受罚才被打发到那里的,怎么就从天上掉下来个王爷作邻居了呢。这狗屎运!
不过,到广陵王自家人那边反应就比较平淡了。太子原就对冯若昭印象不错,听说儿子跑去跟人做邻居,只笑了笑,说了句意味深长的话“韶鲤喜欢就好”。太子妃则在考虑着,自己是该抽空去一趟瞻淇庄看看好呢,还是该什么时候请这位冯三姑娘进宫来玩玩好。
而到了元武帝那里,这位出身行伍的皇帝就更直接了。什么,乖孙喜欢冯泽的那庄子,想在那里养病,没问题,让冯泽把庄子直接送给乖孙,朕另外赐他一个。什么,那庄子上有个小妹子,好小子,哈哈哈哈,不愧是朕的嫡孙。传朕命令,乖孙要什么给什么,有任何要求一律满足。
若是冯三姑娘知道这帮人的想法,一定会嗤之以鼻,虽然知道你们古人早熟,也不至于联想能力这么强吧。可惜现在的她对这些还懵然不知,一心只是想着怎么搞定住在隔壁的这个小正太。
为谨慎起见,先前他在万福山那些古里古怪的行为,她也不再想着找他求答案了。接下来的主要目标是把他哄得服服贴贴,最好能让他对自己言听计从。自己的人生还很长,这送上门来的金大腿不抱白不抱,以后肯定用得上的。
在这种想法的驱动下,冯若昭带了一篮红枣和一个风筝,主动过去西院找宇文赫。
宇文赫正坐在院子里,认真对付着手中一串黄澄澄亮闪闪的东西,冯若昭乍一看还以为是串钥匙,仔细一瞧,不禁笑了,原来是九连环。“王爷喜欢玩这个?”
“一时无聊,拿来解闷罢了,”宇文赫放下九连环,“找我有事?”
“是啊,”冯若昭大大方方地说,“前几天刚打的枣子,还挺甜的,我想着,这东西应该对你有益,送些来给你尝尝。”先前扮柔弱感觉在这家伙面前似乎效果不佳,她决定还是恢复自己女汉子的真面目算了。
“多谢。”荷花把红枣递过去,宇文赫的侍女上来接了,他瞧了冯若昭几眼,“你这是要出去放风筝?”
“是啊,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冯若昭目光闪动,甜甜地笑着发出邀请,“放风筝可好玩了,我们可以找个空旷地方,一边放风筝一边还可以晒晒太阳,挺舒服的。”
宇文赫唇角微勾,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据我所知,你好像正被禁足,不能出这个庄子。所以,你的意思……其实是想叫我带你出去玩,对吧?”
听到这话,面前的小女孩儿没有丝毫被戳破心事的尴尬扭捏,反倒调皮地眨了眨眼睛,拍着手开心地笑了起来,“猜对咯,王爷真聪明。那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去呢?”
面对这样一张天真无邪的娇美笑脸,哪怕再铁石心肠的人也很难说出拒绝的话语,宇文赫也不禁被感染着,苍白的脸上泛起一丝微笑,“可以,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冯若昭脸上笑意余韵未了,“什么条件?你说。”
“平日私下里,若晟都叫我韶鲤,你却叫我王爷,听着怪别扭的。”宇文赫望着她,眼神温软,“不如换个称呼罢。”
原来是这个,太简单了!原本她就是来抱大腿套近乎的,这样的要求倒是正合心意。冯若昭十分爽快地应道:“没问题,那我以后也叫你韶鲤好了。”
“韶鲤,韶鲤,这名字挺好听的。”她重复了两遍,忍不住笑了,紧接着干爽利落地发出邀请:“好了,我们走吧!”
拜穿越前那个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时代所赐,冯若昭与这个时空环境下长大的女性完全不同,即使是面对广陵王这样尊贵身份的人物,她表现出来也是一样的落落大方毫无卑下之感,因为她骨子里头压根儿就不认为对方比自己高人一等。
自然,在宇文赫那里,他又一次感受到了自己这位前妻在这一世的变化。前世她用这个名字叫他的次数用一只手的手指头都数得过来,哪怕是在床第间她也是那样恭顺而谦卑,羞羞怯怯的。她不爱说话,却极易掉泪,他常常觉得她就像一个瓷娃娃,外表精致美丽,触手之处却是凉的,内里空空一片。
在感受到冯若昭这一世的种种变化之间,他细细回想了前世与她相处的点点滴滴。后来才想明白,前世她那个样子,其实有一半的原因应该归咎于自己。
那时的他,外受同室倾轧迫害,内受蛇毒折磨之苦,从而表现出来的就是,整个人脾气暴躁,喜怒无常,尤其在身为妻子的她面前更是如此——他几乎将她作为了发泄自身种种不如意和痛苦的一件工具。
前世的她原就性子柔弱羞怯内向,如此一来,二人的关系更加渐行渐远,以至于后来竟为外人所乘……
自那日从万福山回去之后,回想她的一言一行,他深深地后悔于自己一时糊涂,竟然作出那样丧心病狂的事情。心中欠疚之下,一时无颜面对冯若昭,却让金磊代他送了一箱子礼物去,以求心安。
他已经决定,这一世,不管最后会不会娶她为妻,他都会尽自己的能力保护她照顾她。
带着这样的想法,宇文赫和颜悦色地微微一笑,柔声说道:“哪能说走就走呢,且等一等,让他们准备一下。”
两位贵人要出门,何管事急忙让抬了两顶肩舆过来,请宇文赫和冯若昭坐上。
冯若昭道:“我不要坐这个,今天天气不错,走走路挺好的。”
何管事笑道:“姑娘有所不知道。乡下地方,道路泥泞,弄脏了姑娘的鞋子也就罢了,若是万一跌了跤伤了筋骨,可就麻烦了。这边要放风筝倒是有个好去处,就在不远的白沙河边,到了那里沙地上,姑娘再下来自己行走,也是一样的。”
冯若昭听他说得有理,也不再坚持,两人坐上肩舆带了些随从护卫便往白沙河边行去。
初冬季节,田间冬麦长势喜人,放眼望去一片葱绿,生机勃勃。许久没出门,即便看到这个,都是令人兴奋的。
冯若昭指着田里,一双明眸里闪着促狭的光,向前方的宇文赫叫道:“韶鲤,你看这个,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宇文赫捧着手炉裹着狐裘在肩舆上缩成一团,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转过头看了她一眼,眼神中充满无奈,“你想让我说韭菜还是麦子?”
冯若昭大笑,却不由自主地赞道:“原来你认得,真不错,我还为你不知道呢。”
宇文赫道:“我虽四体不勤,但却不至于五谷不分。古训说,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乃谚。身为宗室子弟,倘若闹出何不食肉糜的笑话来,可就不应该了。”
“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乃谚……”冯若昭重复了一遍,有些迷惑地问,“乃逸乃谚是什么意思?”虽然在二十一世纪接受过高等教育,但是单论国学水准,她还比不上这本时空受教育良好的小朋友。
“逸是贪图安逸,谚在这里是粗野不恭的意思。”宇文赫耐心向她解释,“语出《尚书》中的《无逸》那一篇。就是说,不知农事,不懂其艰辛,人就会变得贪图享乐,粗野不恭。”
“噢,我明白了。”
穿过大片农田,走过一道由低矮灌木和荒草地组成的屏障,便到了河边。枯水季节,河中水流十分清浅,两岸都是大片的白色沙滩,稀稀落落地点缀着些枯草。
肩舆刚一落地,冯若昭便迫不及待地跳了下来,她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清冷的空气,拿起风筝,兴高采烈地招呼宇文赫,“来啊,快来啊。”
宇文赫缓步而下,向她走来。她把线棒塞到他手里,“你拿着,我来把它放起来!”说完,便举着风筝跑开了。
小姑娘今天穿的是一袭水红色裙裳,在秋冬的枯黄凋零中,她宛如一朵娇嫩的小花,耀目可人。她跑着、跳着、笑着,无拘无束,自由得仿佛长出了翅膀,快活得没边没际。
河边空旷,风一阵接着一阵,风筝很快就高高地飞了起来。那是一只小巧的雏燕风筝,形象憨态可掬,双翅和尾翼上都装饰着红红绿绿的花朵,在蓝天映衬下看着格外醒目喜庆。
冯若昭满意地笑了,“总算让它飞上去了,先前我在庄上院子里试,怎么都飞不起来。”
宇文赫眯起眼睛望向天空,“看着倒不错,这只风筝哪儿来的?”
“前几天帮庄上陈大爷的小孙子取了个名字,他做了个风筝谢我。”
“取了什么名字?”宇文赫随口问。
“陈近南。”
“哪两个字?”
“远近的近,南方的南。”
一丝笑意掠过宇文赫唇边,“是不是来自那句诗,近南风景不曾秋。”
冯若昭大囧,拜前世影视剧所赐,她单知道“为人不识陈近南,便称英雄也枉然”,哪里知道什么“近南风景不曾秋”啊。只是想着这个时空既没有反清复明,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天地会总舵主,于是就恶趣味地给人家取了这么个名字。
见宇文赫这么说,她便顺水推舟地直点头,“是啊是啊。”
“这句诗还有几句是什么,你能念出来吗?”对方似乎并不想被她轻易糊弄过去。
冯若昭忍不住笑了,大方承认:“好吧,其实我不知道这首诗,这个名字是我胡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