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星星点点落在林间。
二百个战士,默默的在林间穿行,其中只有十数骑兵。
出兵后,一路上很顺利,没有遇到什么袭击,到底是朝中有人可作事,在大笔兵力牵制的情况下,选择一个相对安全的路线和目标并不难。
如果是普通队伍,说不定早就打上“消耗品”的标签,然后安排到激烈冲突的地点了,别的不说,二百人说不定至少已经去掉了四分之一。
费耶堡,周围颇多森林和低矮丘陵,行军第三天,到达了费耶堡50里外,这就可能接近了对方骑兵斥候的巡逻范围——假如有骑兵斥候的话。
虽然已经是四月,但是春雨还是有些寒冷,作为主事者还有着帐篷,但是对于一般士兵来说,有着粗麻布单子就已经不错了。
火生了起来,一阵擦刮声随之传来,锅子被敲打着就架了上去。
天下着雨,朦胧的雨滴不断打在身上,方信有些皱眉,不过,行军打仗,并不是他的事,说白了,这次他仅仅是参与——当下吩咐了盗贼和刺客,在附近巡查一遍。
没有多少时间,各个大锅里水就开了,大批人拿着白面包,围坐在火堆旁,借着火堆的温暖烤松了面包,然后大口的吃着。
偶然有些人有些咸干鱼之类,默默的传递着,分着吃了下去。
转到了一个角落,就见得哈达克握着圣徽,在细雨中一动不动,默默的祈祷着。方信可以看见灵光在他的身上闪烁着。
这里的大多数人都是佣兵,自然有着各种各样的信仰,而且,为了生存,他们愿意接受任何神地牧师的治疗——不愿意这样的人早就死光了。
扫视着这些佣兵,方信略有所思,这些佣兵当然相当落魄。衣服必是脏兮兮上,胡子必是满满的,但是,那身上的杀气,以及对死亡麻木的眼神,还有那娴熟的武艺——方信露出了微笑。
贵族非常不满意佣兵,因为佣兵经常无视君主和领主,他们掌握着刀剑,流浪不定,自然领主权很难对他们生效。
但是。就算是其它人,也对佣兵评价不高,这是因为他们没有真正地朋友,也不讲究义气,只要你再也没有利益可以给他们,你会发现他们的友情像夏日里的冰雪一样在瞬间无影无踪——他们关心的只剩自己。
不过。对方信来说。这实际上很明白,因为佣兵没有基地。
没有基地,就没有凝聚力——谁不想有着安稳的家,受伤了,老了,病了,能够回去,死后也有人将他埋葬呢?
天色渐晚,雨水渐停。佣兵们在布置好了基本防御,就开始休息。
方信也回到了自己的小帐篷,开始冥想而积蓄着魔力,他的施法不需要记忆,也不会失忆,但是仍旧受制于魔法等级和魔力程度。
直到明天天亮,号角声起来。方信就也起来。全队人员就出了林地,向着不远处的城堡前去。到了中午,就到了城堡外。
由200名战士组成的队伍,集中在一处小山丘上,而骑兵这时充当着传令官。
方信皱着眉头站在了山丘上,很难相信城堡里会出兵相战。
但是,某种程度上,的确是方信还没有彻底理解这个大陆地战争,因此稍过了片刻,就看见城堡大门打开,里面大概有着二百个战士冲了出来,甚至城堡内还留着几十个人——这些方信无法理解,集中兵力是最基本的要点吧!
仔细抬起头观察一下战场,随即发觉的确是如此。
这时,所有佣兵都充满了严肃,久经战场的他们,自然知道,现在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放下一切杂念,专心致志于眼前。
方信打量着他们,对自己无能为力,魔法必须等到五级以上,才能真正在这个战场上发挥作用,这是非常明显的事情。
在方信看来,飞行术使魔法师超越了普通战斗地范围,而火球术又具备着小型炮弹一样地功能,所以无论是哪级贵族,重视六级法师这是必然的事情。
现在,他只有看着队伍的实际指挥——那个有着甲胄的强壮骑兵队长——克朗肖在指挥着战斗。
“克朗肖,等会我会参战。”方信说着。
“大人,在战场上,我可不能保护您!”克朗肖瞟了一眼,说着,队伍中,三个正副团长包括牧师都是不参战。
“这个当然,我也不需要你保护。”方信只是稍一动念,顿时,他的身上就浮现出了小小的风墙,在方信的周围旋转着。
“既然如此,那就随您的意思。”克朗肖见了,就说着,他紧张的看着两团靠近着,直到一声命令:“攻击!”
这声吼叫,陡然划破了宁静,紧接着就是呐喊声,两方地队伍,就直扑了上去,开始搏杀了起来。
两支队伍一对撞,顿时,刀枪插入了对方肉体,砍杀声,哭喊声,惨号声,人体被打碎和刺穿的闷响声,顿时就充斥着现场。
方信一顿,顿时他的马匹长嘶,马蹄踢起泥土,星星点点的飞溅,就直冲了下去。
“冲下去战斗的法师!”在场的人都面面相觑。
“蛛网术!”
一大片蛛网顿时凭空出现,在上百平方米的区域内,数十个正在搏斗地士兵顿时陷入了泥潭之中。
这蜘蛛网,就算是方信也会受到粘性,但是这效果已经足够了。
这块区域地敌人,不但不能支援,反而阻挡了后面的敌人地步伐,这就等于分割了敌人。
顿时,战斗就一面倒了,上百个己方的人,对着前面十几个敌人进行围攻,惨叫和哀号声连绵不断,连续不断的肉体被刺入的闷响,甚至夹杂着重棒击下,骨骼断裂的清脆声音。
“噗!”有弓箭对着方信射击,但是射到他的身边,就被强大的旋转偏离了方向,不过就算如此,也在方信的身上擦了一条血痕。
在这种战场上,魔法飞弹的效果基本上不如弓箭,方信抽出了放在马袋侧袋里的长剑,绕过了蜘蛛网,杀入第二线的敌军。
借助马匹的冲力,长剑在空中划出一道道长痕,所到之处,敌人纷纷被斩杀。
“天啊,他还是一个法师吗?”巴德惊喊着,而克朗肖满脸是不敢相信的神色——这种战斗技能,就算是他也未必能办到。
埃特格最先醒悟过来,只见下面又一个蛛网术,顿时又把一块区域的敌人,深陷在泥潭中挣扎,而方信配合着步兵,对小股敌人进行包围打击。
“杀吧,再不下去,他们就要把敌人全部杀光了。”
“是,大人!”最后一批骑兵,从丘陵上冲了下去,开始着攻击。
受到这个攻击,对方的阵形顿时就崩溃了,不少士兵,士气崩溃了,恐惧使他们失去了理智,他们开始抛下武器,离开队伍……
方信直冲到了城门口,拦截着逃亡着城门的道路,不少士兵纷纷跪下,以表示投降,但是方信的主要目标,就是那个敌方的骑士。
方信策马前冲,转瞬间就来到了敌方骑士的面前,这时,对方的一个骑士侍从,猛的扑了上来,方信只是稍一剑,就把这个年轻的身体刺穿,余势未尽的强大冲力,让长剑一下子深入到最后,直到对手的尸体撞到长剑的护手上。
只有几里米的间距,方信看见了对手的面容和表情,那是一张非常年轻,又带着不敢相信表情的少年,鲜血在泉水一样喷着,直到那具尸体脱离剑,又跌到地上。
前面就是那个骑士了,那人竟然拿着长矛,这需要骑士冲锋才可发挥强大的力量——方信当然不会给他机会,直接一剑斩下,对方的长矛顿时一分为二。
下一个,沉重的剑背敲打在他的身上,让这个骑士扑倒在地上,方信跳下马来,将对方的头盔打掉,露出了三十多岁的脸,他满头是血,但是却没有死。顿时,周围的人,发出了欢呼的声音,这就意味着战斗胜利,对方骑士被拿下,城堡就不会有着抵抗力量,不然,里面几十个人,实际上防御也绰绰有余了。
城堡正前方,士兵正快步穿梭着。
一百五十个俘虏,被解除了武装,全部跪在地上,周围有着骑兵在看守着他们。
雨过的晴朗阳光,不但没有使战场上少去一些血腥,反使血肉分外明显,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甜腥味。
脚步踩碎了郁郁葱葱的芳草,嫩绿的汁液却混杂着鲜血的红色。
战斗结束后,就是打扫战场了。
首先,就是对战场上武器的清点和收集,除了内衣,所有的东西都算是战利品,战士把死者积累起来,却把伤者分成两堆。
圣水洒在伤口上,就可消毒和止血,然后就是包扎。
而重伤者,才会获得宝贵的神术,来治疗着伤口,使之不至于致命,但是,那些敌人就没有这样好的待遇了。
收伤的勉强获得包扎,而基本上不会获得圣水,更加不要说神术治疗了。
唯一的,当然是那个骑士。
虽然是敌方的骑士,但是按照贵族的规矩,他不但可以免死,还会受到治疗的待遇。
“这是亚历克.达罗骑士,已经是五代的骑士家族了,您刚才杀死了他的儿子,也是他的长子和骑士侍从。”埃特格走了过来,说着。
“哦,他还有儿子吗?”
“有,还有第二个儿子,这也算是不幸的大幸。”
“那他的骑士,会被剥夺吗?”
“应该不会,当新的哈米什伯爵产生后,他就会向新伯爵效忠。而新伯爵也不会剥夺他的爵位——他勇敢地表现和失去儿子的代价,足够保住他的家族了。”埃特格说着:“因此您可能获得一位敌人,当然,这不是您的错,而且,您还可以获得一份赎金。”
贵族规矩,被俘虏的人当然要出钱买回自己。价格按照爵位和财富的不同而不同,但是一位骑士,至少值一百金雷克。
“恩!”方信点头,没有说什么了。
就在这时,有人上前报告了:“大人,俘获的锁子甲2件、皮甲12件、弓10把、长剑235把…………城堡中找到了一些金银物品,价值大概是1000金雷克,至于粮食和草材就不计算了……我军总共战死13人!”
“嗯,成果还不错,幸亏了有牧师在!”埃特格应了句。
然后。他又对一旁等候地书记员说着:“你亲自去检查一下武器装备,能够用的先不变卖,毕竟说不定以后还要有战斗,至于金银物品全部变卖掉。”
“还有,检查着粮食和货物,看能不能坚持三个月。如果能坚持的最好。不能坚持的,就到附近村子收集,或者买批进来,还有,俘虏全部给我干活,把城堡修整一下,特别是城墙和箭塔。”
埃特格井井有条的吩咐着,将城堡控制和转化。
“贵族就是贵族,平民就是平民。每个阶层都有自己应当肩负的责任,就好像上帝让男人在外劳作,女人在家治理一样。”方信不由想起这句话来,这虽然肯定是片面的,但是在这个时代,贵族和贫民之间差距的确非常明显。
在欧洲,浮夸贵族子弟。虽然有。但是远不是普遍的现象,因为长子要继承家族。次子们必须自谋生路,为了以后生活,也不会如此。
埃特格吩咐完了,又对着方信说着:“丹尼尔阁下,您觉得怎么样?”
这时,核心几个成员,都把视线看上了方信,等着他的发言,刚才地战斗,方信已经获得了相当的威望和尊重,毕竟强者自然有着特权。
方信露出了微笑,望了望四周没有人,在心里稍稍的整理了一下语言说着:“现在,我们夺取了城堡,实际上,我们只要守而不战,就算森卡达子爵出五百人,也难以攻下吧!”
“什么?”周围人露出惊讶的表情,片刻之后,连连点头。
“因此,问题就不在于守没有守住城堡了,假如夏贾森男爵被打败了,那我们就算守住了,也没有任何意义,我想我们很难获得实质的嘉奖吧!”
“在协议书上,我们只要夺取并且守住这个城堡,就已经达成目标了。”巴德说着。
埃特格却沉思的向他点了点头说着:“地确,我们能够封爵并且获得一小块领地,那是建立在公国能获得胜利地情况下。”
“夏贾森男爵成为了哈米什伯爵,对扩大公国势力有一些好处,但是并不明显,作为交换,我想,男爵至少会把原本的领地交还,大公,我父亲,以及我们都会获得好处,甚至还可能割一些伯爵领地。”
“因此,的确,首先要夏贾森男爵获得胜利,不然就没有意义,其次就是我们必须建立更多的功勋才能保证,一个男爵领,可封十个世袭爵士领,但是并不是只有我们一个啊!”
“也许我们可以再夺取一个城堡,这样的话,我们不但促进了胜利,而且也使我们的封赏获得了保证。”
果然是一点就明,埃特格连连的说着。
于是,诸人望向方信的眼神里却更是复杂了,有赞许,有欣赏,也有些懊恼。
之后,核心就开始讨论起来,周围有三个城堡。
罗厄斯堡,这是肥沃领地的城堡,有五百人保护着,难以攻下,但是一旦攻下,就会获得大量肥沃领地。
迪厄斯堡,正前方,深入敌境,取得关键性战略要地。
普西堡,地处边缘,地理位置和费耶堡差不多。
分歧很大,所以争论也非常地激烈。
这时,方信就不多说话,只是听着,埃特格思考了片刻,还是决定攻打普西堡。
“各位,攻打罗厄斯堡,我觉得我们并没有这个力量,至于迪厄斯堡,虽然城堡也不大,但是我们深入的话,就变成我们是先锋了,会受到森卡达子爵的全力攻击,只怕我们反而成为了牺牲者,因此我们能选择的,只有普西堡。”
“普西堡地处边缘,人口不多,而且多山,森卡达子爵支援不利,因此我们大可坚持三个月以上,以我们的兵力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普西堡和费耶堡加起来,就是一个半男爵领地,我们三个都可以因此获封为世袭爵士,甚至分出几个骑士,这功劳已经足够了。”
非常清醒的埃特格,方信立刻表示赞同,而其它人稍加辩论后,也同意了这个要求。
等别人离开了,埃特格却又对着方信说着:“亲爱地丹尼尔,我会再利用临时领主权,招募二百佣兵,但是也只能分出三百攻打普西堡——普西堡可未必出城攻打,守着城堡就麻烦了,那时,还依靠您了。”
方信有些苦笑,说着:“埃特格,您太看得起我了,我能够施展地法术并不多,我现在是三级法师罢了,只有到了五级以上,才可能具备这些力量。”
“亲爱的丹尼尔,您不必妄自菲薄,只要合理利用,我想,我们还是可以胜利地!”埃特格却不以为意,说着。
方信刚才只是推辞一下而已,现在也就不多说了,至少毒气瓶就很不错,这对固定地点的打击很是厉害,几乎和死云术差不多了,当下说着:“你完成这些工作,要几天时间?”
“伤员的愈合,招募佣兵,实际上应该要一个月的时间,下个月,我们再作战,您觉得怎么样?”
“对于攻城,我的确有些想法,我要批货物和物资,以及调遣一些魔法学徒,这个消耗就大了……”
埃特格想了想,一咬牙,说着:“您放心,我就是把我的财产全部拿出来,也会支持您的行动。”
按照贵族体系,实际上,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
而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所以,他实际上就是自由民,特别是当他的父亲死后,把爵位传给了他哥哥后。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再下代,就变成了普通市民的一员了,不再属于贵族家庭,因此为了获得爵位和土地,他愿意搏一下——他有这个魄力,方信也自答应,当下,就点头表示明白。
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禁武条例,魔法毒气瓶的作用可是相当不错的,想必对方城堡内,也应该没有法师吧!
至于牧师,没有风领域,也无法吹开这些毒气。
对法师来说,牧师就弱小了许多了,它受制于神的领域,事实上许多事情难以办到,更在于牧养信徒,治疗信徒,引导信徒。
谈话结束,方信就已经决定,趁这个月,好好修行,在这次战斗结束后,就晋升到四级法师,至于现在,就是利用D级权限,指令魔法学徒制造毒气弹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