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番外

十五年后,年过三十的王平成功登上了某畅销商业杂志的封面,成为众所周知的“商业大亨”,资产以千亿计。除了第一笔源自他的化妆品公司之外,其他的滚雪球一样翻滚成山的资产多是来自于对某些消息的把控和利用。

对此,业内人士都以为奇迹,至今有人对其某次商业运作的成功而津津乐道,甚至有些本呈败局却因为政策变动而反胜一局的商业案例被书写成教科书,进入商学院的研究之列,并且成为奇迹。

“他一定是神之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仿佛整个世界都是围着他转的。”有人这样惊呼,于是“神之子”这个外号就成为了他的代称。

“在此之前,我从来不相信一个人能够有这样的眼光,从郎登狙击到华莱突围,他用自己高超的眼光和手段谱写了一个又一个的神话。细细研究一下,大家会发现一点,他从来没有错过一次,这是个奇迹!……是什么让他能够如此精准地把握住时机,又是什么让他能够凭借一个个独断专行的预测而常胜不败,我觉得,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原因,比如,他是老天的私生子?(哈哈)反正我是不信一个人类能够做到这些,即便他已经做到了。”

商业杂志上用这样的口吻表示幽默还真是……翻过那一页,王平没有多少兴趣看自己的成功,他得到的最好奖励莫过于系统那动听的任务完成提示音了。

“总裁,这一次的慈善投资是不是有些太大了。”作为助理的蒋鑫看着账面上一笔上百亿的支出,有些忧愁,虽然外界总说“神之子”如何如何,乐于看到他创造一座座金山,但作为公司下属,看到那一座座金山转眼就成了别人家的,那份心疼也是旁人无法理解的。

“没关系。”王平扫了一眼并没有什么差错,提笔就签了字,这样大数额的支出,是必须要有他签字的。

抬起头,看到还未离开的蒋鑫一脸来不及掩饰的“肉疼”,王平爽朗地笑了笑,少有地冲淡了眉间的忧郁,有了些阳光的感觉。

很少见他如此笑的蒋鑫惊艳了一下,突然觉得“神之子”这种称呼未必只是形容他在商业上的天才和好运,更主要则是因为他这令人不得不羡慕嫉妒恨的俊颜吧。这年头,长得好看的人连外号都好听。

不见某国的那个“鬼才”,明明也是商业奇才范畴的,也有不少经典的商业案例,偏偏因为那磕碜样子,好吧,其实也就是普通人的模样,实在是太普通了,于是就成了“鬼才”。与“神之子”并列的时候,更是让其“鬼”名远播。

公事办完了,拿着一堆批复好的文件,蒋鑫离开了。

随着办公室大门的关闭,只剩一个人的办公室突然多了些森森鬼气,室内的灯光明亮,但却无法阻挡鬼魂的现形,聚拢出人形的鬼魂立在正中,默然注视着王平,那样空洞的眼眸,只看着就让人毛骨悚然。

“你看到了,款子已经拨下去了,各部门走一个流程也就是一个上午的时间,下午估计就能到位,之后就可以投入使用,只不过,这方面还要你自己监督一下,如果有什么不妥当的,可以直接跟我说,通讯器已经给你了,你也会使用——还有其他事吗?”

鬼魂身上自带森然鬼气,纵然不是有意害人,但当它挨得近了,也会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让人的运气变衰。

除此之外,这等形状吓人的鬼魂,哪怕明知道他是冤死的,但是看到那种外形,还是无论怎样都无法生出好感。

不过,看在对方给的消息很值钱的份儿上,他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鬼魂点点头,动作的幅度很轻微,转瞬又消散了身形,不等王平休息一下,缓解被“鬼气”所影响的身体温度,又一股寒气袭来,一个鬼魂缓缓在他面前显形……

“又是‘大少爷’介绍来的?”王平揉着眉心问了一句,果然见到对方点头,然后拿着那个对他来讲或许有几分奇怪的通讯器说起了话,本不能够交流的阴阳两界因为这样一个小小的玩意儿而通话无阻,仅凭这一点,他或许应该佩服那位大少爷的才华,但,一想到这份才华给自己带来的麻烦,王平倒是宁可不要了。

他自己努力或许慢一些,但,商业大亨嘛,又没限定时间,哪怕他七老八十了,只要达到该有的影响力,他也是能够获得这个称号的,完全不需要某人这般“好心帮助”,让他整日都有忙不完的事情。

“说吧,你有什么消息,我会按照消息的价值来付给你足够的金钱。”

说着几乎对每一个初次来的鬼魂都会说的开场白,王平觉得,比起商业大亨的头衔,也许“消息贩子”的头衔更适合他。

依托鬼魂带来的消息进行商业决策,许多不可能为人所知的内幕在这些鬼的眼中都是那么明白,而知道了这些,还不能够做出对的选择,那,他恐怕连普通人的智商都没有了,所以……如果外面的人知道商业奇才是这么来的,可能会觉得上当受骗了吧。

这样一想,王平勉强轻松了心情,端坐着准备听取新的消息。

“放下吧,你可以走了。”

外号“大少爷”的男子面相有几分阴柔,他看也不看站在面前的鬼魂,只盯着茶几上的一袋子钱,在心里表示了一下对面前这只鬼的“鄙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用现金!网络上随便转一转就好了,还非要过来一趟,伤眼!

尤其,打搅了自己和未婚妻的相处,罪不可赦!

在“大少爷”面色变得更难看之前,那只鬼很有预感地溜走了,只留下一个装满了钱的塑料袋,因为放置得不够平整,一沓子钱还掉了出来,紧挨着水杯。

“走了?”

衣着朴素的女子问着走出来,她的手上端着一个盘子,盘子里放的是切成块儿的水果,精致的银叉子摆放在旁边,赏心悦目。

“嗯,是来付钱的。”自从发现了这门生意好做,大少爷便不再干别的事情,每日里也就是坐等收钱。

当然,最初还是有一些困难的,但,谁让他有“旧识”呢?有人好办事,随着那位“神之子”的生意越来越大,他的生意也跟着越来越大了,这都多少年代之前的鬼了,还能找上门来,真是……

想到那个鬼所给的功法,无论有用没用,总要先试试,若是真的能够……

“岳父的身体好点儿了吗?”大少爷口中的岳父指的是赵萍的父亲,那位农民出身的老人身子骨一向康健,但也就是这般,让他忽视了一些隐患的表象,猛然病倒之后,就是一病不起。

女子是“刘丽雅”,由于她的努力,这么些年下来虽然没能再叫父母一声“爹娘”,但她也是尽了孝心的,以至于家里和她的关系很好,把她当半个女儿看待,这次家中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也没瞒着她。

虽然此举在大少爷看来,也有些“用人朝前”的意思,但谁让她就爱出这份儿心力呢?索性由着她了。

不过是钱嘛,这种东西……眼角都不带扫一眼桌上成堆的纸币,大少爷长臂一伸,把女子搂得坐在怀中,女子不防备,惊呼一声,差点儿让水果撒出去,坐稳后乜斜了大少爷一眼,带着些嗔怪。

大少爷却不在乎那么多,就着女子的手吃了一块儿水果,嘴里甜了,心上也有几分喜悦,“我这才得到一样好东西,咱们试试,若是能够,可能就不需要换个身体了。”

没变成鬼之前,大少爷游历花丛,也算得上是身经百战的了,从没觉得哪一个女子特别好,也更清楚能够跟他在一起的女子或多或少都有些所图,完全感受不到什么真爱。

等到因为惨死而变成鬼魂之后,就更想不到那些了,对那人的恨,对生者的不甘……若不是还有母亲在,他恐怕迟早会落入那人的算计,成为他们的养分。

多少年了,终于等到人来的那一刻,终于能够翻身的那一刻,他是喜悦的,这种喜悦太大,以至于即便真的重生了,他也高兴得想不到要做什么,悠悠闲闲许多年,而这许多年里,这个不见多少芳华的女子却走入了自己的心中。

每每想到这一点,大少爷自己也会奇怪,他到底是喜欢这个女子什么呢?嘴不甜,不会说好听的话,生气了只会闷不吭声,完全摸不到她的情绪,平时好像木头人一样,说什么做什么,非要逗弄狠了才会露出些情绪来,但多数时候还是闭嘴不言的……

细细一数,似乎有很多的缺点,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跟她在一起舒服,明明也不是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为什么会有这样安心的感觉呢?

不过,原因不重要,就像他直到现在都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能够成鬼,有些人不行一样,有什么重要的呢?他喜欢就好。

好吧,这一点母亲是不同意的,不过,他喜欢就行了,别的,都不用管。千年,百年,若那功法所说是真,他有的是时间跟母亲慢慢磨,而他们,也总有一天能够真正重生。

到了那时,一切都是全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