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蒙在画上的白布被掀开,一双发着幽光的眼死死地盯过来,目光中有着垂涎有着贪婪有着志在必得的凶残,还有那种毫无感情的冷,明明是画,却有一种想要夺框而出的气势,霎时间,视线中除了这一双眼,再也看不到其他。

白布还在手中,人却不由得退后了一些,目光也不再直视这幅画中的双眼,边边绕绕地看向周围才看出了别的东西,这是夜色下的深林,而那双眼则是一匹狼的眼……

“好画,果然是好画。这画叫什么名字?”

并未装裱的画实在简陋,但这画作的内容足够好,更加符合某些人的心意,让人见猎心喜。

“这画没有名字,您看着起一个好了,不是什么知名画家的画。”李少成嘿嘿一笑,有些自得自己能够投其所好。

立在画前的男人看不出具体的年龄,说他年轻,那一身气势不是年轻人能撑得起来的,说他年长,面容却保养得好,古铜肤色,透着阳刚帅气,一件黑色的工字背心遮不住身上的肌肉,最为明显的则是上臂纹的狼头,青黑色的狼头张着嘴,利齿分明,一双眼更是透着冷凝的杀戮之气,颇为骇人,与画上的狼倒有几分说不清的相像。

正是因为这个不少人都知道的狼头纹身,李少成才在看到这幅画被吓了一跳之后想出来这么一个讨好的主意。

当然,这幅画并不是他买来又或者画家送他的,而是他偷偷跑进人家屋子里看到之后顺出来的,所以,这是一桩无本买卖,稳赚不赔。

“怎么可能没有名字?”哪里不知道对方打什么主意,男人反驳了一句,也不甚在意李少成的讪笑,目光并未从画上移开,一直在看,实在是很喜欢的样子觅仙最新章节。

室中还有几个人,荷枪实弹的,毫不掩饰地把枪、支挂在身上拿在手上,方便行动的迷彩服整齐地穿在身上,面无表情,眼神都是冷的,完全不为外界所动,更不会突然搭话。

李少成见无人搭腔,怕惹了对方不高兴,也不敢笑了,犹豫着问:“要不,我去问问名字?”

“不用,把人叫过来问吧。”男人摆摆手,说,“我看他这画画得不错,还想让他多画两幅。”

其实也是好奇,一个普通人是怎么能画出这种透骨的杀气。

是的,杀气。

常年在枪林弹雨中穿梭,又是经常跟明枪暗箭打交道的,男人怎么会认错这种杀气,多少次,就是凭着那种玄之又玄的对杀气的认知让他躲过对方的狙击埋伏,所以,他绝对不会错认这画上的杀气,让他都要退步的杀气,实在是……

能够具有这种杀气的人未必能够画画,能够画画的人也未必能够把这种无法形容的感觉画入画中。

——若非此时天色大亮,单凭这一幅画,恐怕就能杀人。

想到这里,男人的表情也严肃了,把手中的白布再次蒙在画上,转头坐在了沙发上,竟是要静等着画家的到来。

这般态度让李少成迷惑了,这是真的喜欢了?还是……他倒不怕自己偷画的事情被拆穿,一个不知名的作家,一个没名气的画作,自己帮他找到了欣赏的买家,他应该感激自己才是,哪怕没人真的给他钱,但这份欣赏不也是对他的肯定吗?

李少成略有几分狗腿地站在一旁,充当起了男人的手下,到底是服过兵役也当过雇佣兵的,真的摆起架子来还是很能看的。

看他这般模样,男人一个眼色,一把枪扔了过来,李少成机灵地接了,再站直了身子,眼中喜色难掩,知道自己所求是成了。

“这是你画的画?”男人问着,看的却不是被带到面前的年轻人,而是看向了带年轻人过来的手下,眼中疑惑,这么年轻,真的能够画出这样的画?

随着他的疑问,李少成很自觉地把白布揭开,露出了画来,坦然笑着看向年轻人,毫无心虚之态。

“是。”余光一扫,王平便知道自己的画作为何会突然不见了,他不认识李少成,却还记得曾与这人有过一面之缘,那日为他手电照路的人突然成了偷画贼,实在是想象不到。

男人依旧不相信这样的话,说:“你重新画一幅。”

王平轻轻摇头:“可遇而不可求,画不出来了。”

油画本来就不是王平擅长的画种,只不过画起来更方便也更符合时下的风气,他方才以此为主,那夜上山,本是修炼之余放松一下心绪,没想到意外遇到了狼,他当时灵力内敛,那狼只当他是普通猎物,死死盯着他,那丝杀气被他察觉到了,这才突有所感画了这幅画。

而这幅画,并不是一幅适合长久观看的画,或许是因为画画的时候过于专心,又或者是那不经意间自动运转的灵力,这幅画……王平不知道该怎样形容,反正,这幅画若是看得久了容易影响心神。

这个理由,虽然男人并不太了解艺术什么的,却也知道很多惊才绝艳的艺术品都是无法复制的,所以……“这幅画叫什么名字?”

“夜狼。”这一次,王平回答得很是干脆。

夜狼,夜间潜伏的狼,夜狼,夜郎自大,被自以为是猎物的存在杀死补天道。

“倒是切题。”男人想了一下,点点头,没再说话,摆摆手,自有人带王平出去。

李少成对这画上的狼抱有一些怀疑,怀疑这就是他和他叔后来见到的那头死狼,但,两头狼的毛色明显不一样,而且,如果是这个云泽遇见了狼,他还能安然无恙地下山吗?

这样想着的李少成完全忘记了猎狗见到云泽时候的反应,那种不敢鸣叫的呜咽何尝不是在害怕恐惧,而能让猎狼的狗这样胆小,云泽必然是个更厉害的存在。

可惜,人有时候的感觉比动物迟钝一些,他感觉不到当时刚刚杀了狼的云泽身上的杀气残留,又容易被皮相所迷惑,因为对方好看便觉得对方柔弱,甚至因为对方的身材消瘦便觉得对方弱不禁风。

“你别怕,叶老大跟你还是一个国家的,都是老乡。”李少成见到并未被放走,却也没怎么被□□的王平时,这样宽慰他,还帮着猜测了一下叶老大的意图,“他看中你画的画,你多画两幅就好了,别犟,没好果子吃。”

说这话的时候,李少成已经混上了一身迷彩服,或许因为王平到这里的原因和他有关,他觉得对方亲近,很乐意多说两句,精神抖擞地嘚瑟了一下自己的鸟、枪换炮,见到王平无动于衷,以为他不知道一些事情,又开始给他“百度”。

从李少成的口中,王平知道了不少关于叶老大的事情,对方是某国军人出身,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自己拉起了人马单干,现在团队已经很大,很有些名声,最难得的还是对手下好,讲义气,不会干让手下白白送命的事情。

这一点真的很难得,很多人混出来了之后,就完全忘记了在底层的时候怎样受苦,反而觉得以前自己受苦了,变本加厉地享受,却没想到那些享受是多少人用命换回来的,其实当老大的都是吃肉的,但,留下多少汤给人可就不一样了。

李少成说着开始骂起了自己以前的雇主,那位是个冷血的,为了个什么任务硬是把他们大半的人命都留在了那儿……

“不就是一个破瓶子么,才拇指大小,有什么用?还说玉髓呐,当我没看过新闻啊,不就是能够治疗外伤么,这都什么年代了,外伤难道还是什么绝症?用得着那么兴师动众的吗?”李少成越是骂越是怒气冲冲,他那时候根本没想到第一次任务竟然是那样的,吓得不敢上前拼力。

因为他的出工不出力,在他身边的几个同伴都被打死了,他倒是机灵,跟着一同倒下装死躲过一劫,当时还有些同伴在边打边退,那些人便追着他们去了,他这才能在事后逃得一命,而这种不光彩的存活他也不敢对别人说,这可不是“胆小”二字可以说得过去的,若是军人,恐怕免不了要受审了。

即便是雇佣兵,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也是坏了名声,没人敢用的,当然他不会对别人说起这个,但就怕有人会查,也怕雇主会追究,所以匆匆回了家乡,好长时间不敢露头。

可是,多少年,学的就是这个本事,不扛枪了,干什么呢?憋了一段时间,手上没钱了,李少成不得不想着再出来工作,而为了小命着想,他选择投奔比较靠谱的叶老大,当然,那偶然得来的画也是他试着投奔叶老大的原因之一,谁不知道叶老大爱狼啊!

手臂上有狼头纹身,组织名字叫做孤狼,甚至还驯养了十几匹只吃生肉的狼当宠物,这种深沉的爱想必也会喜欢画中的狼。

侥幸成功抱大腿的李少成再提起以前来,自然要把所有不好都往雇主身上栽,反正雇主已经死了,死人多背几个黑锅还保暖不是?

王平不在意李少成话中的愤愤和那一丝潜藏的心虚,他更在意的是“玉髓?”——能够治疗外伤的玉髓定然不会是玉石类的,所以,是那座玉山的产物?多年前看见的那则新闻浮现在眼前,真的应该去看看才是,到底是“出生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