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的城墙极高,足有十丈高,东南西北四个城门共开了十个城门洞,足可见这座城的繁华与人口。尽管辰国洛邑也有九个城门洞,但洛邑的繁华是往昔,被大疫祸害后,洛邑一直都透着萧条的味道。早年人口鼎盛,一下子锐减过半,一时半会想恢复也难。
阿珩悠哉悠哉的排队进城,三七忍不住皱眉。“我们这样,真的没危险?”阿珩的仇家不敢说遍及天下,但分布半个中州却是真的,再加上长生药的吸引力,这么大摇大摆的,三七总觉得不太好。青国有阿珩不少仇家,八年前,阿珩将所有可能是引起大疫的嫌疑犯都给弄死了,那种事没法调查,她干脆就不调查了,有嫌疑的,全弄死。青国死的不仅仅一个大将,更有上百名中高层将领,一言以蔽之:阿珩差不多将当年的那支青军给废了,若非一起废了的还有睢军,青国指不定已经灭亡了。
阿珩不以为意:“没事,这世上想杀我的人多了,但真正敢动手的不会有几人的。”
“为何?”
“简单啊,百年前,别人拿我师父,也就是你师祖炼长生药,结果,你师祖下毒将那一整个国家,约莫一百多万人口给屠干净了;几十年前,齐简王想利用我阿父研制长生药,结果阿父吞服了剧毒,齐简王用了他带有剧毒的血,却没有阿父的体质,自然死得不能再死;还有齐武王,阿父设计让他亲手杀了他自己一手带大的嫡长子;还有离王,稷阳之乱,前前后后死的人,怎么也有三五十万。你说,有这样前车之鉴,还有几个人敢对我动手?赔上自己的性命并不算最严重,严重的是出手不能成功,自己会死,家族会被灭族,更可能屠国。以这种方式青史留名,我想,应该没几个人愿意吧。”阿珩刻意望着周围道。
三七无语道:“可遗臭万年的是您啊。”
阿珩浅笑道:“我无所谓啊,我本来就臭名远扬,远扬之余再扬个万儿八千年也没区别,就是可怜了动手的人,我遗臭多少年,他们也得赔我一起臭多久。”
云府十名护卫的首领名唤云沐,对于危险极敏锐,这也是云洛挑他的原因,在阿珩话音落下那一刻,云沐非常清楚的感觉到,周围的危险大多都消失了,没消失的也蛰伏了起来,一时半会是不会动手了。
阿珩忽问三七:“对了,儿子,你可知日光倾城?”
三七茫然:“什么?”
“苍凛没教你?那算了,我也不教你,省得出问题。”
云沐很想给阿珩写个服字,所有危险都没了。
阿珩一点危险都没遇到的平安进了城,没第一时间去见公子泽,而是打算先找了一家客栈住着,反正公子泽的病不要命,不着急治,等公子芾兄妹俩回来了她再上门也不迟。青阳可是比条邑还要庞大的城邑,是中州第一大城,不好好逛逛岂不可惜?
住客栈,自然要住最大最好的客栈,人多,还大多不是一般人,真有个事,都是现成的人质。至于人质无辜与否,除非有人能摸着良心说世代被猎杀的羲和氏后人在拥有杀人的能力之前的所有遭遇都是活该,否则阿珩不会去考虑人质无辜与否。
客栈里,阿珩见着了一个熟人——无忧。
阿珩大奇:“你不是回赤帝陵长眠了?”无忧一直没回洛邑,只是稍了封信,遇到点小麻烦,受了点伤,回帝陵长眠了。
无忧叹道:“我也不想来,可惜子孙不肖。”
阿珩了然,这世上能使唤得动这尊大神的也就云洛一人,或许还会有一个三七,但目前为止就一个云洛,连云晞都使唤不动无忧,甚至云晞压根就不知道无忧与云府的关系。无忧也看不上云晞,觉得云晞心思太重,非池中物,太容易让人想起古洛国的王族,让人......心情不好。
确切说,无忧看任何王族子弟都会心情不好,天之骄子,出身优渥,不免有着理所当然的骄傲以及高高在上,睥睨众生,认为自己血统高贵,卑贱的世人理所当然要臣服于自己那种高高在上。即所谓王族气度,那样深藏骨髓的理所当然的嚣张跋扈,是没有累世的占据王权,享有大权的家族养不出来的,而无忧因着古洛国时期的事,对这样的气度最为厌恶,古洛国的王族子弟多多少少都有这样的气度,而她最恶古洛国王族,旁人与他们有那怕一丁点的相似都能让她想吃人。
云晞虽是无忧的子孙,但他身上有着顶级王侯之族的子弟的特质,那是即便血缘也无法让无忧改观的东西。
阿珩说:“我能自保。”
无忧不以为然:“蚁多尚且咬死象,何况你还不是象。”伟大的英雄没死在同一级别的对手手里,反而死在了鼠辈手里,太多了,如她自己,如玄帝,如她的父母,还有赤帝的至交巫女汐珞......历史上死于鼠辈之手的英雄太多了。尤其是其中的巫女汐珞,纵观人族上下万年,绝不会有哪个英雄死得比她更冤更惨,那冤那惨,纵然赤帝为其复仇,对一个人族大方国下了屠国令,屠灭方国所有能喘气的东西也无法抹去。如果说,洛王五世是悲剧英雄,那巫女汐珞便是六月飞雪都要叹息的倒霉蛋。
尽管,阿珩是无论如何都与英雄这个词不沾边,但阿珩拉仇恨的能力不比无忧所熟悉的那些人差就是了。能将仇恨值拉得冲破天机,本身也是本事,而有这能力,多半也有不弱的自保能力,不然这条路走一半就被干掉了。然而能力再强,鼠辈这一类生物,谁碰上谁倒霉。远古时代纵横天下的那些人,哪一个是弱者?阿珩的力量与他们一比,差得不是一点半点,但那些人最终的结果如何?她自己死于月照之战,玄帝暴毙,死得莫名其妙,赤帝自焚,巫女汐珞被人放干所有血液而亡。
堂堂正正的死去,哪怕死得惨,也无妨,可被鼠辈给算计得凄惨死去,忒憋屈,无忧相信阿珩在这一点的看法一定与自己一般。
阿珩读懂了无忧想表达的意思,死于鼠辈之手,的确憋屈,但遗憾的是,英雄有七成是这么个死法,这是历史,是人性。幸运的是,她不是英雄,她是小人,是神经病,英雄的死法与她不相干。“我是恶人,不是你记忆里的那些人。”
“你拉仇恨的能力不比他们差多少。”
“那也是差了。”
无忧轻叹。“我阿母杀人如麻,但她一旦下定决心要杀一个人,定会斩草除根,不留任何后患,可不似你,弄死个人,却不动其三族,想杀了你的人,可谓多如繁星。”
阿珩:“......”她永远都无法理解王侯动不动就族诛的心理,今日你灭人全族甚至三族,便不怕来日别人也没你子孙的全族甚至三族?你是多有自信你的子孙永远都不会失去权势?永远立于权力之巅?
默然片刻,阿珩叹道:“我不动别人家眷三族,日后,别人有能力报仇,想来也只会杀了我,不会牵连我的子孙与朋友。”
无忧讥笑:“你将人性想得未免太好?”
“我只杀一人,复仇者却要灭我全族甚至三族,不会羞耻?”
无忧轻笑道:“复仇是这世间最正义的暴行,不论是无耻的阴谋亦或是灭人全族都是正义的。”
阿珩反问:“若当年洛王不曾灭你全族,你可还会坚持不懈的追踪千年只为吃掉他留在人间的所有血脉?”
无忧愣了下,不由得想了想,道:“若是那样,我的复仇只会限于推翻他子孙所享有的王朝......”没被灭族,她犯不着耗费千年岁月去吃掉仇人的所有血脉,也不嫌累得慌?九州大地何其辽阔,一个王朝的王族后裔又该有多庞大?她当年可是与同伴走遍了九州大地,将每一寸山河反复筛了若干遍,几乎累死。而且那么多人,都有邪灵吃撑死了,可就是撑死了也要继续吃,因为仇深似海,不灭尽仇人所有血脉,绝不罢休。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邪灵吃人越多就越疯,她当年吃了那么多人,吃到最后的时候已经成了彻头彻尾的怪物,若非在最后一刻遇到连山旭,只怕早已成为彻彻底底的魔物。说着说着,无忧没声了。
阿珩笑了。“你看,你这个吃人无数,人性都丢得差不多的家伙尚且会如此想,何况别人?或许大部分人都会在杀了我之后或者不能耗到我死也无法复仇,想杀了我所有子孙,但我相信,一定会有一些人如你一般想。尽管我不可能斩尽每根草的根系,但我能尽量为后人留下一线生机。”
无忧默然。“我想说,你这想法一点都不符合羲和氏的性格。”
“太傻太天真?”
无忧笑容绝美的道:“傻到空前绝后了。”
阿珩轻笑。“这不是傻,是无奈。”杀戮与强权都无法解决困扰羲和氏族的永世难题,但她可以选择给别人留下三分余地,不把事情做绝,若他人识趣还好,不识趣,那就只能效仿苍凛了。诚然,苍凛的风格解决不了永远,但用得好,也能暂时解决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