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叮咚——
“哪位?”保姆从电子屏看出去,只看到门外站着一个似乎是从未见过的男生,二十来岁的样子,穿着一件款式简单的白色衬衫,上前一步又细细看了一眼,才发觉那个男孩子长得还真不是一般的好看,眉眼分明,清俊中带着三分英挺。
“谁啊?”琴离这段时间正在学烘焙,听见门铃赶忙脱了手套,抬起头,恰好看到保姆痴楞楞盯着墙上的电子屏。
今天是休息天,花氏夫妇难得地没有出门应酬,双双待在了家里。
“是,是个……大概是小筱的朋友,或者是小篱的同学。”保姆不太确定地回头说道。
听说是自家孩子的朋友,花笙和琴离立刻起身,亲自开门迎了上去。
“哎……这不是小修么?”花笙纵横商场,就记忆力这方面简直神乎其技,只消一眼便认出了多年前只匆匆见过一面的叶尚修,一回头,连忙给琴离介绍道,“还记得不?两年前给咱们小篱补习过英语那孩子。”
“怎么不记得……两年不见真是越长越帅了。”琴离和花篱性格很像,生性热情,赶忙对着叶尚修伸出手来,笑着招呼他进屋里坐。
叶尚修倒也不客气,点了点头,便走了进去。
客厅里铺着长长的嵌着金丝的地毯,一脚踩下去软绵绵的,整个人仿佛都陷在了里面,就和多年前一样,很是花氏夫妇的风格。
屋子一头是一排落地窗,打眼的装饰是一只一米来高的白瓷花瓶,瓶子里插着一大束火红色的花,花瓣或长或短地翻卷着,风一吹丝丝缕缕摇摇曳曳。
——曼莎珠华。
“这花挺好看的吧……叫石蒜,别看名字不怎么样,可是我特地从日本**来的品种。”看见叶尚修目光定定落在那花上,琴离忙不迭欢欢喜喜介绍起来,“小篱以前就特别喜欢这花。”
“她,以前——”叶尚修身子不自觉地一僵,一时微微怔忪,他很少有这样失态的时候。
“你是来找她的?”花笙突然咳嗽了一下,阅人无数的他自然秒懂了叶尚修那一瞬间的失神,与琴离对视了一眼,心里一时间倒泛起了嘀咕,虽说自家女儿长得漂亮招人喜欢是真的,不过这隔了两年再找上门的倒是独此一人。
飞快地闪过一丝不好意思,叶尚修垂了垂眼眸,才解释道:“嗯……其实我是来找花筱的。”
“小筱?”
“是,我和他有一个合作的项目,用邮件沟通太麻烦,知道他这段时间正好在S市,就想当面找他聊聊。”叶尚修回答得一本正经。
“哦……可是小筱今天不在家啊。这孩子突然心血来潮,说要带着小篱去哪儿玩来着——”花笙倒不是有意搪塞叶尚修,的确是今儿一早接到了儿子花筱的电话,说要带着花篱出去玩,还说让他去学校请个假,他也正愁着怎么跟学校说呢。
“今天早上——”
“是啊,这两个孩子见风就是雨的,上次说跟朋友去水乡玩也是说走就走。”琴离也跟着嘀咕道,“小筱这孩子从小就有主意,我们做爹妈的都得听他的,本以为生了女儿可以乖乖陪着我们,可没想到小筱一回来就把我的乖乖小篱给带着跑偏了。”
“是啊,小时候老嚷着让我们给他生个妹妹,说一定会好好照顾妹妹,可你看现在……”花笙一脸无奈摇着头,“小篱从小身体不好,上次去水乡就整出发烧来,这次还真不知道——”
夫妻俩倒也不把叶尚修当外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道。
“那好,那叔叔阿姨我今天就先不打扰了。”叶尚修不再多言,简单寒暄了几句便起身告辞。 шωш_ttκa n_C○
出了别墅区,叶尚修顿下脚步,沉吟片刻,才折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一路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穿过林荫婆娑的马路,远远地又看到了那栋老洋房。
S市开埠由来已久,上世纪初引来诸多租界割据,以至于多多少少在这座城市里留下粗粗浅浅的印记,像这样的老洋房便是多得很。尖尖的琉璃瓦屋顶、椭圆形的钢窗,墨绿色的常青植物遮遮掩掩将房子的外墙覆盖了大半,只露出一截暗红色的墙砖,那裸露在外的斑驳的墙体被风雨侵蚀数十年却依旧执拗地透着旧时浮华痕迹,看上去颇有些遗世独立的意味。
“麻烦……我找花筱。”叶尚修在洋楼前庭的一道黑色铁门前停下脚步,对着那里站立的侍者,轻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