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77 杀人
“这一次,李南肯定是到天都市来找王忠鑫他们玩,这几个家伙,都是害死我爸妈的人,我一个都不能放过。”牛志风目光紧紧地盯着已经走进了KTV大厅的李南等人,将李南的衣着牢牢地记在了心中。
牛志风的心中,充满了无比的仇恨和愤怒,只是一直找不到发泄口,这一下忽然看到了李南,心中那种仇恨就像是滔天洪水一样,抑制不住地涌了起来。
他觉得,今天晚上,或许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就是对付李南的一个好机会。
因为既然李南调去了武阳市,那么这次他到天都市来,就会住在宾馆里面。而且他这个时侯跟人出来唱歌,到时候回去比较晚,那么自己等人只要跟着悄悄地跟着他,等到了僻静的地方,就可以收拾他了。
虽然知道李南身手很厉害,但是牛志风却是早就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在他结交的小混混中,就有一个是有命案在身的,还藏有一柄猎枪,到时候就用他来对付李南。
“风哥,怎么啦?”簇拥着牛志风的几个人,疑惑地看着牛志风问道。
刚才牛志风还跟他们有说有笑的,这个时侯忽然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让他们十分地疑惑。
“我看到了一个仇人,我今天晚上要弄死他。”牛志风咬牙启齿地道,对于这班小混混,他也没有太多隐藏的,反正必须要利用他,等到报了仇,他就准备远走他乡隐姓埋名。
一个留着鸡冠头的男子叫嚣道:“靠,风哥的仇人!是谁,我们去弄他。”
牛志风摇了摇头道:“不急,那家伙不止一个人,我们先观察好他们进了哪个包间,到时候在收拾他。兄弟们,这一次,我需要大家帮我一把,帮我报仇,事成之后,每人十万,得手的那个人,我给二十万……”
“哇……靠……”簇拥着牛志风的几个男子,顿时发出一声惊呼,要知道他们都是最底层的小混混,每天也就欺负一下小老百姓,弄点零花钱之类的,身上的钱几乎很少超过一百块钱,不然的话,牛志风也没有那么容易收买到他们的了,现在牛志风竟然开出了这么高的价格,顿时让这些人热血沸腾,很不得现在就抄家伙上前对砍李南。
其中有一个男子,脸色苍白,一双眼睛深深地凹陷下去,好像有七天七夜没有睡觉一样,原本是一副委顿的样子,可是听到牛志风愿意拿出二十万块钱以后,顿时来了精神,一双眼睛之中,似乎也充满了血丝,嘿嘿一笑道:“好,这个人交给我了,你们都不要跟我抢。”
此刻这家伙神情无比的亢奋,就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
实际上,这家伙确实是一个吸毒的人,大家都叫他粉哥,他手头就有一杆猎枪,曾经干掉过另外一个小混混,这个事情可是他喝醉以后自己吹嘘出来的,大家都看到过他拿出猎枪来,因此都觉得他说的话比较可信。
这粉哥由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每次毒瘾发作的时候,都很难受,靠小偷小摸要想满足他吸毒的资金需求,还是非常困难的。而之前他虽然跟着牛志风混,但是牛志风也不会给他太多钱,所以他一直都很忧虑怎么去筹集赌资。这个时侯牛志风要以二十万的代价去干掉一个仇人,二十万块钱对于他说,简直就是他的命,此刻他已经决定一定要拿到这二十万。
“好,大家先不要声张,我们先看他们去哪个包间再说。”牛志风道。
众人随即便闭上了嘴巴,这个时侯,他们心中想到的就是钱,至于什么法律制度,对于他们来说,都不是问题了,他们的眼中和心里似乎都是钱在漂浮着,整个人都像是浮在半空中,走起路来都是轻飘飘的。
牛志风他们看到李南他们中间的一个人,跟一个身着旗袍的大堂经理说了一下,随即便走向大厅左侧的电梯,等电梯关上以后,他便快步走过去,对那大堂经理道:“美女,我们和刚才那几个人是一起来的,忘了问他们在哪个包间,他们这是订的哪个包间……”
“哦,他们订的是君子兰,就在三楼,你们几位可以从那边乘坐电梯上去,他们就在前面。”那大堂经理倒是没有多想,直接就将李南他们的包间说了出来。
牛志风道了谢,便带着那几个小混混走过去乘电梯。
前段时间,虽然他心中也一样充满了对李南的仇恨,但是在没有看到李南的时候,他还能够忍得住,可是先前在看到李南的那一刻,他心中的仇恨却是像发了酵一样,不断地膨胀起来,似乎塞满了他的整个身心,让他沉浸在一种极度仇恨的心理状态之中,他觉得今天就是天赐良机,是他报仇雪恨的最好时机,他一刻也不想再多等了。
等到上了三楼,很快牛志风他们便找到了那个君子兰包间,是这一层楼最豪华的包间,此刻包间的门还开着,有服务员在给李南他们介绍酒水。
牛志风他们便直接在斜对面开了一个包间,这样可以更好地随时观察对面的情况。
“我不行了,我先出去透透气,然后回去拿家伙,你们盯着啊,有什么情况随时通知我。”粉哥已经一连打了几个哈欠,最近几天他资金匮乏,吸食的量有点不够,如果是平常的话,这个时侯他已经眼流鼻涕都忍不住流下来,要趴在那里打瞌睡了,可是现在他的心情无比的亢奋,一点瞌睡的感觉都没有,至于说打哈欠,那也是习惯而已。
“行,你快去快回,注意安全,不要让人看到你的家伙。”牛志风叮嘱道。
他的一颗心一直都在嘭嘭嘭激烈地跳动着,今天晚上是报仇雪恨的日子,同时也是一个注定了惊心动魄的日子,今天晚上过后,他就可以离开这个城市,找一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忘掉这里的一切,去过自己的日子了。
与此同时,跟牛志风一起来的那几个小混混,这个时侯也非常地兴奋,对于他们来说,能够有机会一下子挣到一大笔钱,绝对是天上掉馅饼的机会,他们其实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过得极为贫群的生活,一想到一下子可以拿到十万块钱,顿时让他们兴奋得连自己姓什么都忘记了。
至于这一次牛志风说的收拾李南的意思,其实就是干掉李南,他们也没有去深想,毕竟按照他们一贯的想法,最多就是将李南狠狠地殴打一顿,让他受点重伤,反正自己等人也不认识他,让也不认识自己等人,打了他就跑,他去哪儿找自己等人啊。
此刻,李南和王忠鑫他们在包间里面,一边聊天一边喝酒,同时也有人唱歌。本来刚开始王忠鑫介绍的那几个商人,是准备叫这里的所谓“公主”来陪酒陪唱的,但是李南却是毫不犹豫地就表示了拒绝。
无论在任何时候,李南都不会给任何人留下攻击自己的借口。自己身为一名副厅级官员,如果被人爆出在ktv跟陪唱的女人呆在一起,即使什么都没有干,那也是说不清楚的。
这一点,李南十分地在意,这种低级的错误李南不会犯。
这是一种自律,无论在任何时候,李南都不会突破这个底线。
就算没有这几个商人,仅仅是跟王忠鑫等人在一起,李南也不会同意他们叫包间公主的。
王忠鑫等人自然了解李南,知道他并不是矫情,也没有跟着相劝。
李南也没有怎么唱歌,主要是跟大家不时地碰杯喝酒。
他之所以跟着一起来这ktv,主要还是想多一些交流,至于说唱歌,李南也没有这个爱好。
在李南他们唱歌的时候,斜对面的包间里面,牛志风等人则一直都在监视着他们。那几个小混混百无聊奈地唱歌,而牛志风却是靠在门边,将门打开一条缝隙,目不转睛地盯着李南他们的包间,好像自己一不小心,李南他们就逃跑了一样。
而那个回去拿家伙的粉哥,这个时侯也已经取到了他的家伙,不过他因为毒瘾发作,回去先去吸了一点粉,然后才给牛志风打电话,告诉他自己先不忙回来,就在外面守着,等会跟他们分开行动,只需要李南他们出来的时候通知他就行了。
这个粉哥,已经做好了出手的准备,他为了牛志风那许诺的二十万块钱,已经豁出去了,他准备一拿到钱,就离开天都市,换一个城市去混,反正二十万块钱也够他花一阵子了。
大约十点半,李南他们终于唱完歌了,明天李南还要回燕京,也不适合玩得太晚,而今天晚上跟这几个商人也交流得很到位了,他们表示国庆节以后,会一起去武阳市考察,到时候还请李南多多关照他们的生意。
对于李南来说,能够多一个企业到武阳市投资,都是好事情,只要他们合法经营,那么李南就会想办法保护他们的投资。更何况,通过初次的接触,李南感觉到这几个人的人品还是挺不错的,而且又是王忠鑫给他介绍的人,因此他当然是十分相信他们的。
李南自然是回他在在天都买的房子那里住,虽然李南和宋嫣然都没有在天都市住了,但是那套房子还是有人在负责打扫,这是哥哥李晨的公司安排的人,也不用李南自己操心。
朱献开着车子,将李南送到了小区门口,然后便又去送王忠鑫。
在不远处,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停在那里,开车子的是牛志风,他一直都在盯着李南,等到李南他们从包间出来的时候,他也便跟着出来了,然后一直开着车子跟在李南他们的背后。
车子上,那个粉哥也在车子上,手中提着一个口袋,那里面是一杆猎枪,今天晚上,他就要靠这一杆猎枪挣到二十万,想想就觉得很兴奋,坐在车子上,这粉哥的双腿一直都在颤动,他觉得有些忍耐不住的感觉。
等到李南下了车,不疾不徐地往小区里面走去的时候,牛志风开着车子,迅速地冲了过去,然后在小区的门口,速度慢了下来。
而这个时侯,那粉哥则是将口袋里面的猎枪拿了出来,从车子的窗口伸出枪管,开始瞄向李南。
“好,停下来。”瞄准了李南以后,粉哥兴奋地道。
牛志风便将车子停了下来,他双手死死地握着方向盘,双眼似乎要冒光一样,浑身热血沸腾。
终于等到了这一刻,一声枪响,很快他就可以报得父母的血海深仇了,积压在他心头的仇恨,终于可以得到释放了。
“哼……”李南冷哼了一声,其实先前他就已经注意到了,有人一直在盯他们的梢,注意到这一点以后,他也在注意观察,很快便察觉到,那些人的主要目标可能是自己。
李南的自觉非常敏感的,那些人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他的身上,他当然是非常清楚地感觉到了。
后来在朱献送他回来的时候,李南也注意到了后面一辆车子一直不疾不徐地吊着,但是他也没有说,他实在想不起,会是谁盯着自己,好像自己在天都没有什么仇人吧。
正在思索着,这个时侯李南忽然觉察到先前在后面跟着的那辆车滑行过来,停在了小区门口。
与此同时,他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强烈的心悸的感觉,就像是一股冷气猛地从头顶,一下子从脊梁骨窜遍了全省。
这一刻,李南猛地一发力,爆发出了做大的潜力,身形简直就像是一阵风一样,一下子就向斜前方窜出了四五米的距离。
“嘭——”一声闷响,在夜空里面显得十分地刺耳。
与此同时,李南只觉得自己的手臂上,似乎被被一只大蚊子盯了一下。
而李南不敢大意,脚下用劲,疾步如飞,一下子就奔入了门卫室。
这个时侯低头一看,只见自己左边的胳膊上,衣袖上露出一个洞,一丝血迹渗透出来。
很显然,刚才跟在后面的车子上,有人用散弹枪袭击自己。
幸好自己有着敏锐的直觉,不然的话,就算自己之前练过老道士传下来的的功夫,但是还是无法完全抵挡枪弹啊。
李南绝对不会自大到以为自己的血肉之躯,可以不惧任何地枪弹。
好在李南反应及时,那散弹中的一颗铅珠只是擦着他的手臂飞过,仅仅只是打穿了衣服,擦破了一点点皮,渗透了几点血迹就没有事了。
“我靠,竟然没打中?”车子上,粉哥惊呆了,刚才他可是瞄准了的,他对自己的眼力还是十分地自信的,而且他手中是一支散弹枪,里面可是放了一把米粒大小的铅珠,这一枪打出去,杀伤半径可是极大的。
然而这在他看来百发百中的一枪,竟然没有伤到李南,那家伙的动作,简直就是鬼魅一般,一眨眼,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这一脸串的事情,让那粉哥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做梦,好像先前那一切都是幻觉。
可是低头一看,枪管上面,还在冒烟,也就是说,先前那一切不是梦。而且他很确信,现在他的精神是正常的,毕竟一个小时之前,他可是为了这次行动,专门吸了一管子粉的。
“妈的,那家伙还是不是人啊。”另外几个小混混,这个时侯也是惊呆了,在他们看来,李南就像一阵风一样,一下子就消失在了眼前。
牛志风双手握着方向盘,这个时侯他也傻了,原本他兴奋异常,以为今天终于可以报仇雪恨了,谁知道竟然落了空。
那李南,竟然在粉哥的枪口之下,都没有事情,看他先前的动作,那一枪,肯定是没有伤到他的。
他之前也知道李南的身手非常地厉害,一个人就将好些个大汉打倒。
可是他却从来没有想到,李南竟然能够躲过枪击。
先前李南实际上是在感觉到危机以后,在粉哥开枪之前,就已经动了。但是在牛志风等人看来,却是粉哥开枪以后,李南才动的。
也就是说,在粉哥等人眼中,李南以他那惊人的速度,躲开了粉哥的知名一枪。
能够躲过枪击,这还是人么?
反正在这些人的认知里面,他们还是第一次知道有这样的人,当然这要除开那些武侠小说异能玄幻小说中的情节。
“怎么办?要不要追进去?”粉哥一边朝猎枪里面灌铅珠,一边问道。
他心中只想着那二十万块钱,至于李南那惊人的身手,也只是让他惊讶而已,他还是相信自己手中的猎枪的。
这家伙,是铁了心,要挣到牛志风那二十万块钱。
“追进去啊?”
“小区里面,好像有保安吧?”
“那家伙那么厉害,我看还是算了吧。”
另外几个小混混,这个时侯都傻眼了,他们可不是那粉哥,至少这个时侯他们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们可不想追进去,被李南给收拾了。
李南能够躲过粉哥的一枪,还是在事先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而现在他已经知道有人要对付他了,他们这些人追进去,岂不是自己送死吗。
牛志风这个时候脑袋里面也是一片混乱,这样都弄不死李南,那自己要怎样才能够报得了父母的大仇啊。
今天晚上,他几乎是让粉哥拿着枪正大光明地对着李南开枪,但是即使这样也没有伤到李南,他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报仇。
对于粉哥的提议,牛志风也有些心动,但是很快便明白,如果自己等人真的追进去的啊,肯定是被李南收拾掉的结局。
他摇了摇头道:“算了……”
“不能这么算了,我就不相信他还能够躲得过我这一枪,这样吧,你们在这里等着,我追过去。”粉哥这个时侯,脑子里面依旧充斥着狂热,似乎整个脑子都被那二十万块钱给堵住了,根本就没有余地去思考别的东西。
牛志风也没有多想,便点着头道:“那好吧,你快去快回,我们随时准备跑路。”
他也想试一试,如果粉哥成功了,那么也让自己报仇雪恨,如果实在不行,自己再跑吧。反正不管成功不成功,这天都市自己都不能呆了。
粉哥点了点头,提着他那一支枪,推开车门走下去,他心中充满了信心,毕竟这一次他给枪里面灌了两把铅珠,威力比先前更大了,一定可以成功的。
他兴奋地提着枪,快步地跑向门卫室。
而牛志风等人,也在车子上紧张地看着他。
粉哥离那门卫室也没有多远了,从窗子里面看到,有几个人影,他便兴奋地抬起了手中的猎枪。
他也不想冲得太近,不管里面几个人,反正这一枪里面的铅珠很多,一枪干掉几个人也没有多大的问题。
“咚……”
忽然,粉哥听到一声大响,然后整个头都一下子懵了,紧接着他感觉到一股热流从额头上迅速地流了下来,很快双眼也都迷糊了。
然后,粉哥便“通”的一声,栽倒在了地上。
他的额头上,显现出一个血洞,鲜血汩汩地往外冒着。
而这个时侯,门卫室里面的李南,则是拍了拍手,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
他虽然躲在门卫室里面,但是却是关注着门口的情况,他的听力可是极为出色的,超过一般人许多,自然听出先前那辆车子并没有急着离开,也就是说那些人还没有死心。
因此李南做好了准备,等那粉哥一冒头,李南手中捏着的一块石子就如子弹一样飞了出去,正中粉哥的额头。
既然这人想要枪杀自己,那么自己出于自卫,将他杀死,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就算自己杀了那个家伙,但是那车上还有另外几个人,这个事情,绝对不能轻易地就算了,竟然在闹事里面敢开枪,那些人简直无法无天,这是李南绝对无法忍受的。
这一次,不管是谁,李南都不会放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