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之子》第二部 《商殇》
第11节 虹儿之死
于家一众人等,齐聚正堂,为于老太爷的义虹于彩虹,谋议着去留。
虹儿铁了心地,要嫁给于家独子于平江,并且甘心作妾。
众人都疑惑且惊悚:这事儿闹的。小妮子可是听得父亲的死讯,乱了心神,脑袋进了水?
老爷子也乱了阵脚:“此事……容后再议,咳咳,容后再议……”
当初,李文彩将军千里托孤,于老爷子情愿收下虹儿作义女,可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哟。
这个李文彩,拳匪头子李将军,本是安分守己的一条壮家汉子,靠着种田打猎为生,外带着剃发的营生,只图着老婆孩子热炕头,却被官差恶吏所逼,家破人亡,逼上了梁山,其手下一众拳匪,大多都是些苦哈哈,实在活不下去了,被逼无奈,才随了拳匪的。
老爷子因着行商走货的缘故,对民间百姓的疾苦,自是清楚得很;对这些被逼造反的苦民,其中的来因去果,更是清楚得很。
李文彩本是个理发匠,横县城外与老爷子也曾有过一面之缘。听其说话,观其行事,老实巴交一百姓,绝非天性凉薄凶残之徒,后来率着数万拳匪,纵横三省,杀人无数,拷掠富户,惩戒豪绅的事儿没少做,但却少有杀良冒功、淫掳妻女的传闻,比起大清官兵可是好多了,对百姓更是优容,开仓放粮,扶贫济困的名声,可是口口有传的。虽然俗语常说慈不掌兵,义不行商,老爷子把银子看得重,但兼着三河袍哥舵爷的身份,公道自在人心,孰是孰非还是看得透的。
想当初呀,第一次见到虹儿,是在押运军需交接后回家,半道上,两个汉子,脸上身上满是血痕,一身衣衫条条缕缕地挂着,一个跪在路口中央,一个背上缚着个小丫头。唉,这两个义子,为要寻到三河,翻山越岭,尽拣那无人之路,披荆斩棘,必是吃尽了苦头。
当初那丫头,虽然脸上抹了黄泥,看不清模样儿怎样,但看那双眼珠子,清泠泠亮晶晶的,便令人顿生好感。带回家中,待得香香姐为丫头一番清洗,一番打扮,那模样,清清秀秀,伶伶俐俐,嚯,谁个不喜,谁个不怜?
再说了,何十一那家伙,哦,真名袁其隆,还在李文彩的军营里哩,好吃好喝的供着。嗬嗬,商人,不就是图着赚钱么?你那刀呀枪呀,你那粮呀草呀,咱义军都需要,至于价格么,好说,好说得很……
还有……还有……那十万两银票……嘿嘿,不好说的,不好说的,咱于慈恩,嗯,三河于家,可是缺的?
咱山民有句俗话儿,说,便是那猫儿狗儿,养得久了,也会生出感情来。虹儿这丫头,自打收作义女,随在香香姐身边,比养护平儿还上心,早成了香香姐的心头之肉。
嘿,这丫头,老爷子可真舍不得她走呀!
阖府中人,谁个舍得?
但是,这个……嫁给平哥哥……为妾……
于家众人虽是迟疑且纠结,虹儿却是铁了心的,把个平哥哥,哦,于家独子于平江,缠,紧紧地缠,步步地缠,时时地缠,不达目的不罢休。
一日,外地两个商人,因着与于家的走商货物往来,登门拜访,于家自然热情得很,好吃好喝,那是必须的,于老爷子说乏了,嘱咐儿子相陪,留了两个义子打横坐。
这两个相与,酒量出奇的高,偏偏遇着平河这义兄,又是出名的酒虫儿,你敬我回,推杯换盏,平江的酒量本就不咋的,不知几盏黄汤下去,竟昏昏的趴了,一路的左脚打右脚,一路的摸摸又索索,到得自家睡房,脸也不抹了,脚也不洗了,衣也不除了,倒在床上,便是一阵的呼噜。
到得半夜,许是酒醒了一些,于平江口渴起来,摇摇怀里的人儿:“萍儿,水……水……”
怀里的人儿却不作声,只把身子偎过来,缠得紧紧的,再把小嘴儿递过来,在于平江的脸上嘴上搜索。
呃,不对!这身子,这香味,这动作……不对,不是萍儿……
“你……你……”于平江一边儿用劲挣脱,一边儿翻身下床。
女人却不放手,更加地缠着,喘喘着:“平哥哥……要了我……平哥哥……”
“傻丫头……”平哥哥奋力挣脱缠绕,一边跑向门边,一边骂道:“你个傻……傻……傻丫……”
这十多年来,与虹儿相处,于平江都是把虹儿当作妹妹,嗯,可怜的妹妹,可爱的妹妹,亲亲的妹妹,何曾有过其它的想法哟。
于平江吓得不轻,一连数日,见着虹儿就开躲。
丁萍儿痴痴地笑:“哈,咋的啦?生米煮成熟饭啦?”
于平江难得地恼怒了一回:“熟你个头!虹丫头傻,难不成,你也傻……”
萍儿一阵的坏笑:“哈,傻么……哈哈哈……傻么?”
丁萍儿才不傻哩,虹儿的心头啥个想法,她可是明白得很。
虹儿的老家,嗯,广西横县那地儿,“拜上帝教”的发源之地,数披刀兵,早就十室九空的了。这虹儿,投谁去?
这天下,拳匪虽灭,却是愈发的不太平,白莲教啦,闻香教啦,这个教那个教,多如牛毛,加上个盗呀匪呀,闹腾得没完没了,这天下虽大,可寻得着一处安宁之所?虹儿,小姑娘家家的,手无缚鸡之力,偏又长得乖乖巧巧,嗯,秀色,嗯,可餐,隐姓埋名?嗬嗬,何处隐去?怎么隐去?
寻婿而嫁?嗬嗬,更是白日里说梦话。这天底下,男人倒是许多,可要寻个中意……嗯,像咱的平儿……嗯,忠心耿耿,用情专一,外冷内热,外讷内秀,外强中干……呸,哦呸,外强中干,还外酥里脆哩……反正,全天底下,比咱平儿夫君的,可有几个?打着灯笼,可有几个?
再说了,自家哩,二十七八了,老不小了,早过了生养的黄金年龄。自打第五胎流了,这肚子就再没动静了。虽说生养了四个,可都是丫头片儿,迟早都是别家的人。没男丁,这责任,可是自家一个女子担得起的?
为平儿纳妾,嗯,纳妾,这是跑不了的,板上钉钉的……专美,哦,专宠,这事儿,没得想。虽是心中老大的不愿,但大势所趋呀,天下莫敢当其锋,谁个拗它得去?
再说,这平儿与虹儿两个……想想自家与平儿,那年那月的那一天,后花园里偶相逢,那是一见倾心;这虹儿与平儿,顶着个义兄义妹的名头,日日相见,天天相守,十数年啦,就没个日久生情?嗯,日久生情,那是肯定的。
这样一想,丁萍儿心宽起来:与其讨个小妖精回来,不若遂了虹儿之愿,好歹还能落得个“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好名声儿。
抱了这样的心思,丁萍儿找上虹儿,于是,便有了那晚的计谋,嘿嘿,趋你酒醉,坏你贞节,只要生米煮成了熟饭,看你小子是从也不从。
唉,可惜啰,于平江这小子,不着道,嗯,不着道。这事儿呀,生米还是生米……还得找找香香姐,哦,自家婆婆,俗话不是说么,众人拾柴火焰高,俗话又说,花花轿子人抬人……
话说于平江这小子,吃那酒醉之夜一吓,连着的几天,仿佛躲瘟神一般地躲着虹儿。
静心想来,对这个义妹,当初么,同情怜悯之心更重,渐渐地,交往得多了,照拂起来了,心疼体贴之情也就来了;竟至后来……兄妹之情自然是重的,但喜之爱之,却也不是一点也无。
有了萍儿姐姐的撺掇,虹儿加紧了缠,日日夜夜的缠,无休无止的缠,缠得于平江这小子,渐渐地心思有了活络。
一日,入夜,于家正堂,香香姐高高上坐:“你娃娃,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娃娃,圣人之训,你娃娃那书,可是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于平江跪在母亲面前,诺诺连声:“儿知矣,儿知矣!”
母亲仍是不依不饶:“知个铲铲!你娃娃,你看看,谁个老爷们儿不是三妻四妾的?咹,你娃娃,就你另类,可是翅膀硬了,还是皮子发痒了?”
于平江跪在母亲面前,诺诺连声:“儿错矣,儿错矣!”
母亲仍是喋喋不休:“你娃娃,你想想,好生想想,就咱虹儿,好好个姑娘,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的,心甘情愿地与你作妾,可还辱没了你不成?推三阻四的,你想做啥?咹,你娃娃,说与为娘听听,你想做啥?”
于平江仍是跪在母亲面前,诺诺连声:“儿从矣,儿从矣!只是……只是……”
香香姐微微地翘起了嘴角:“噫,你个屁娃!有屁快放。”
于平江嗫嗫嚅嚅:“只是,儿子担心,这付小身板儿,既负了萍儿,再负了虹儿,如何是好呀?”
香香姐差点儿笑出声来:“哈,为娘的就知,你娃娃良心还是有的。听着,为娘的教导于你,两个媳妇儿,萍儿哩,自是不能负的,虹儿哩,自是也不能负的!”
于平江撅着个屁股,叩头领教:“嗯,儿子谨记,儿子谨记!一颗心分作两半,一半给萍儿,一半给虹儿!”
1872年的初春,于家为独子和义女行了合卺之礼。
仪式极其的简单:全家人团在一起,吃了个饭。
这年,于平江二十八岁,虹儿十八岁。
婚后第二月,虹儿竟有了喜。
婚后第八月,早产,是个男胎。
虹儿很伤心,哭得死去活来的。于平江呢,陪在身边,暗暗伤神。
萍儿盯了虹儿的肚子,笑说:“哈,咱妹妹行哩,既有一胎,还愁二胎么?好妹妹呃,加油哦!”
第二年仲夏,终于又有了喜。
萍儿像呵护小宝贝一般地呵护着虹儿,眼瞅着那肚子,一天天地隆起来,隆起来。
足足十个月,生下一个男孩。
母亲虹儿呢,难产,大出血。
这是1874年腊月,后花园里的那株腊梅开得正旺。
于平江跪在虹儿床前,揪心揪肺的哭:“虹儿呃,咱害了你呀,害了你呀,对不起你哩!”
虹儿惨白着脸色:“呃,本想同了萍儿姐姐,偕着平哥哥……可惜啰,造化弄人……”
丁萍儿也流泪不止:“咱的亲亲,咱的好妹妹,可有啥要求?”
虹儿:“妹想……看看……儿子……”
萍儿双手捧了婴儿,凑在虹儿面前:“乳名红儿。”
“红儿……我的……红儿……”虹儿满足地微笑着,走了。
虹儿的二十岁人生,便定格在了这彩虹般的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