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风夹杂着暴雨不停地撞在墓碑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半空中零星几枚打湿的纸钱在打着转儿来回飞着,大概是这片黑暗中唯一的还算明亮的东西了。
黑暗的墓地中站着一个长发纷飞的女子,正仰头看着天空不断闪烁的雷云。
雨水不断地打在她的脸上,她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也没什么太过特殊的表情,看着十分的平静。
她身上颜色艳丽的绸缎衣服早已被雨水湿透,紧紧的贴在她的身上,勾勒出了一个凹凸有致的姣好身材。衣角倒是挂着水随风飘着,只是看起来比平时要笨拙了许多。
在墓地边缘的一棵大树下,斜靠着另一个女子。
茂盛的树冠帮这树下女子挡住了一部分的雨水,但依旧有另一部分雨点跟着狂风砸在这女子的身上,将她身上的衣服也浇的透透的。
这个靠在树边的女子长相倒是的跟那站在墓地中的女子一模一样,气质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她身上只穿了一件男式的T恤,露在外面的腿不断地被雨水冲刷着。
雨水太凉,她的露在外面的皮肤相继浮起了一层细细的鸡皮疙瘩。
即便冷的嘴唇发紫,身体也不断的颤抖,她却依旧紧闭着眼睛,歪着头靠着身后的树干上,均匀悠长的呼吸着。
她脸上看起来没有一点痛苦的神色,嘴角甚至还挂着意思若有似无的微笑。
而她头顶的树冠中,有个清朗的男声传了出来。
密密麻麻的树叶挡住了所有人想要窥视树里动静的“人”或者不是人。
总之就是不能嫁。
那男声狂风暴雨中时隐时现,并不真切。
可那人却没放弃,始终在在慢悠悠的讲着一个挺无聊的狗血故事。
“在很多年以前,曾经有一位大户人家的小姐。她父母双全,没病没灾的长到了十七八岁。
因为长得挺好看,家境也不错,提亲的人也不少,不说踏破门槛也差不多了。
可那小姐也不知怎么想的,什么名门之后。寒门才子都看不上,非要喜欢一个在自己家打杂的小厮。
喜欢也就喜欢了,她还天天晚上去跟人家偷情,小河边花丛中。月黑风高夜深人静的。最后就一不小心搞出了事。
还没等父母开腔反对,那小姐就开始去跟父母闹,说死活要嫁给小厮。父母不答应就不吃饭,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折腾的全家都不安生。
父母虽然无奈,可眼见着女儿肚子一天天的大了起来。他们也只好将那小厮找来商量这事该怎么办。
那小厮没才没貌,大字不识几个,家里穷的只有四面墙和一个房顶,夏天外面下大雨屋里,冬天外面刮大风屋里刮小风。还有个瘫痪在床的奶奶和和一对上了年纪的父母,长得也十分抱歉,也不知道那小姐到底看上了他什么?
那小姐的父母本意是,既然小厮家里都这个样子了,就干脆倒插门算了,将来生出了孩子跟着小姐家的姓。至于小厮可以把全家都接到小姐家里来住。
那小厮听了这话就甩手走人,回家之后还到处宣扬着不是自己不想娶那小姐,只是小姐的父母说让他倒插门,孩子还要跟着娘家姓,简直是在侮辱自己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
小姐的父母想了几天,看到这事在城里传的沸沸扬扬的,小姐就算是孩子不生下来怕是也不能好好的嫁出去了,就将那小厮又找来商量。
这次小姐的父母让步了。跟那小厮说,可以把女儿嫁给他,但是女儿嫁过去不能伺候公婆。更不能在小厮家里受委屈。如果小姐嫁过去受了委屈,那就还不如不嫁。
但是他们可以给女儿陪嫁一套房子,还可以出钱让小两口做点小生意什么的。
那小姐的父母想着,就算是这两个孩子什么都不会。但好歹娘家家大业大,时时扶持着,他们做生意也不会出什么大错,女儿也不至于吃苦。
可那小厮还是不同意。
他虽说没读过书,这时候却能指着那小姐的父母鼻子喊‘不是嗟来之食’,然后甩甩袖子又走了。
小姐还在家里闹着要嫁。每天出个幺蛾子。小姐的父母愁的头发都白了,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于是他们就又托人去打听那小厮到底想要什么。
最后传回来的消息中,那小厮的意思是:女人嫁到他家就要守他家的规矩,老老实实的伺候公婆,生孩子,农活也是要干的。娘家想补贴可以,但是想指手画脚绝对不行。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小姐想嫁给就必须听他的,如果小姐的父母不答应,那孩子他也不要,谁爱养谁养,他还要到处宣扬那小姐跟他的那点缠缠绵绵花前月下的破事儿。“
如果说那小姐的父母听了这个还没气出个好歹,那么下一句话可差点把他们气死了。
那小厮家里穷成这个样子,居然已经订了亲,没几天就要成婚了。
也不知道是哪个眼瞎的姑娘这么倒霉,要嫁给这么一家子人。
而且还放话出来说小姐就算最后嫁过去了,也只能做小的,还要伺候大夫人。
小姐的父亲被这话直接气的吐了一口老血,接着便卧床不起。
父亲重病了半个月,那小姐跟没事人一样,依旧每天活蹦乱跳的闹着要嫁给小厮,做大做小都无所谓,只要能嫁过去,带着全家陪嫁都行。
就这么折腾了小半个月,小姐父亲的病不仅没见好,反而越来越重。
就在那小姐快要把母亲也气病之前,她终于反应过来自己这么闹着不太好。可能是脑子忽然好使了,或者是终于彻底坏掉了,那小姐在某一天,居然想出了点正经的主意。”
一阵猛烈的狂风呼号着吹过,连那三人合抱的大树都跟着这阵风晃动了几下。
树下的年轻女子依旧没醒,只是缩了一下脖子,发出了几声模糊的梦呓。
树上讲故事的男声倒是停顿了一会儿。
但是当那阵风停下了之后,那人便又开始继续讲起了那个根本没人听的故事。
“那个小姐,居然约了小厮私奔。
他们约好了半夜。让那小厮在小姐家后院墙下等着。
那天晚上,小姐拖着怀孕四个月的肚子,从后花园的墙上跳出去,跟着小厮跑了。
两个人跑到河边。小厮把小姐送上了一条船,让小姐在船上等着,他回家跟父母告个别就跟她一起离开家。
小姐就在穿上等啊等啊,等到第二天早上,小厮还没回来。船却离岸了。
小姐这时才知道着急,跑去找那船老大一问,才知道自己已经被卖了。
那小厮当然不会像他答应小姐那样带着她远走高飞,他只是骗了小姐带着的首饰,转手便将小姐卖给了人贩子,自己拿着钱回家办婚礼去了。
小姐又想在船上闹事。人贩子当然没有小姐父母那么好的脾气,直接把她关起来饿着。
到了晚上,几个喝多了的人贩子跑到关着小姐的小黑屋里想要……咳咳……那小姐誓死不从。
也许是逼急了吧,那小姐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竟然挣脱了绳子。一通连抓带咬,还真把那几个喝的走路都不稳的人贩子吓唬住了。
小姐跑到甲板上,看到周围一片漫无边际的江水,江岸离她老远,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
就在这时,有人直接在小姐背后砸了她一下,将她砸进了河里。
那小姐就这么掉进河里死了……”
天空中几道巨大的闪电闪过,落在了空旷的坟场中。
一块墓碑正巧被闪电劈中,瞬间崩碎成了石块,滚落满地。
一缕黑烟从残存的墓碑底部缓缓的冒了上来。
站在墓地中的女子依旧一动不动。仰头看着天空,就像一座美丽的雕塑一般。
那几枚湿透的纸钱依旧在狂风中飘荡着,转来转去,就是不肯落地。
“小姐的家人从小姐失踪的那天就开始找她。找了七八天,才找到小姐飘到下游的尸体。
大家本以为那小姐是为情所困,跳河自杀,再加上天气炎热,小姐的尸体已经在河里泡得不成样子了,便匆匆的将小姐下葬了。
那小厮还假模假样的跑到小姐灵前哭了一场。然后回头就娶了之前跟他定亲的姑娘当新娘子。花着当初将小姐卖掉时赚到的钱。
小姐死后,不出一年,她的父母也病逝了。诺大的一个家就这么没了。
三年之后,那座城里开始闹僵尸。
最先死的就是小厮一家,连两个还不懂事的小孩子都被撕扯着吃了。
然后是侵占了小姐家家产的小姐表哥一家。
接下来那僵尸就开始放开了杀人。
几乎每天早上都有人被发现开膛破肚的扔在路边,那城里很长一段时间一直弥漫着一股尸体腐烂的味道,人心惶惶。
也有人想跑,可是却根本跑不出去,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只要离开了城里,一定会被撕扯的七零八落,扔在城门口。
那座不小的城就这么一点点的变成了一座鬼城。
大白天的大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到了晚上,反而四处都是鬼魂哭嚎,僵尸散步的景象。
也曾有过道士想来收了这城中的鬼,但几乎没人能活着回去。
就是有一个活着回去的,也得了失心疯,整天又唱又跳的,根本说不出他在城里遇到了什么事。”
雨越发的大了,密集的雨幕落在了坟场里。过多的水无法流出,最后竟在坟地里聚起了能有几厘米厚的积水。
远处的山上黄色的激流还在奔腾着流下,几乎将一正面的山都冲刷的秃了顶。
那站在坟地中间的女子终于不再看天了,而是改为转头望着那棵树。
那墓地中站的女子,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一边的树冠,似乎完全的被故事的剧情吸引住了。
可是周围的雨声太大了,就算是两个人面对面怕是听对方说话也觉得个很费劲。
这么一个懒洋洋慢悠悠的讲故事的声音,还能被人听到,也算是件好事了。
讲故事的男人在那女子回头的一瞬间停顿了一下,然后惊讶的“哎?”了一声。
但很快,他便接着讲故事讲了下去。
“几年之后,边疆告急,朝廷派了个将军去平乱。
那将军路过这空城的时候,也不知道情况,误打误撞的在城里安营扎寨了。
结果到了半夜,那些玩意开始闹腾起来了。
将军发现事情不妙的时候,已经晚了。
他被成群结队的僵尸追赶了半宿,终于在天亮的时候能歇一口气。可他手下的人都跑散的不知道哪里去了。
幸好将军手下有个懂点东西的军师,那军师为人十分邪乎,自己是个半桶水,书读的不怎么样,道术也只是学了两三手三脚猫的功夫,要论行军打仗更是不行,几乎是走三步要歇两步的人。
他花招特别多,也还算有点用。他一般也不说话,但每次给将军说点什么建议,就每次都能在敌军毫无防备的时候给他们一顿教育,让他们学会做人。
将军虽然对着人看着心烦,却也不得不承认他也算是个人才,留他在身边当个军师。
军师掐指一算,什么也没算出来,然后只好神棍一般的忽悠将军让将军给他几天时间。
将军也不知道他这些小算盘,还真以为他有点本事,便给了他三天的时间,让他想办法把这事处理好。
军师也算是个能人了。他这三天的时间里,通过白天在空无一人的城里溜达着玩,晚上去偷看那些东西开party,还真找到了点有用的东西。
然后军师把第一个死的小厮全家和他道听途说的一些乱七八糟的话本一组合,竟被他真的推论出了结论。
于是军师就怂恿将军被他一起去挖坟,把那小姐的尸体找出来,趁着白天她休息的时候放火把她烧了。
将军耐不住军师的磨人功力,最终答应去跟着军师一起挖坟。
他们带着几个还在的亲兵,去了那小姐的坟前……”
(。)
PS:
唔……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