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坐坐, 都别傻站着了,饭菜都凉了,那个不知怎么称呼?”
“阿姨, 我叫后程颢, 你就叫我小后吧!”
“好, 小后, 快坐。”
莎莎挨着老妈坐下, 却被无情的赶走了,硬是把后程颢拉到身边坐下。
这...这是亲妈吗?
有机会一定要去验DNA。
“小后啊,家住哪里的啊?家里都还有些什么人?父母都干什么的?几岁了?是我们莎莎的同事不?年薪多少?有无积蓄房产啊?”
老爸拦了一下老妈的手“先吃饭, 先吃饭。”
老妈瞪了老爸一眼“先让我问完,小后啊, 你还没回答阿姨呢?”
大哥大嫂安静地吃着饭, 这种场面, 大嫂第一次进家门,就已上演过了。
后程颢也不嫌烦, 一一的回答她“家住x市,家里只有二老,我爸经营小本买卖,干得还不错,我比莎莎大五岁, 之前我们还是同事, 现在她自主创业了, 干得还不错, 我赚的按一般标准来说是挺多的, 也有一点积蓄,家里也早已把婚房准备好了。”
她想, 这应该是后程颢讲过最多的话了吧?
老妈听得很满意,连连给他夹菜。
老爸则邀他喝两杯。
他酒量很好,老爸很是欣慰“酒量好的,我都喜欢。”
老爸之所以这么喜欢酒量好的,和要他们兄妹俩从小开始学喝酒,是因为,他喝酒误事睡了老妈,才不得已结的婚,婚后,每每吵架,老妈必会拿出此事来诉苦,老爸有理难辨啊,至此,就要求孩子,媳妇女婿啥的都必须酒量好。
大哥调侃性的问她“这次还是不是倒追的?”
莎莎拿起筷子就想敲他,顾忌后程颢在,就又收回了筷子,傻乎乎地对他笑着说“我哥喝多了,喝多了,瞎说的。”
他倒是真对此事感起了兴趣。
饭后追着她一直问。
无奈,她只好把她的两段情史都告诉他了。
第一段,最为青涩朦胧。
那时她刚进大学的校门,一场迎新晚会上,她认识了建筑系的凌然学长。
他穿着白t恤,浅色牛仔裤,搭配一双帆布鞋,抱着一把木吉他,安静地坐在舞台中央,唱着萧煌奇的《你是我的眼》。
青涩朦胧的年华里,一曲唱罢,他仿佛已成为了她的眼,她无法不去变着法子的打听他,关注他,甚至为了他,吃了整整一个月的方便面,只为了买一把吉他,入他的吉他社。
也许这就是情窦初开吧?
她很笨,简直就是个音痴乐盲,却因此得到了凌然的单独教授。
时间是改变一件事情的始作俑者。
她红着脸,厚着脸皮,写了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给了他。
没有勇气听他的回复,直接跑了。
之后的好久,她都不敢再去吉他社报道。
也许有些的告白就会像这样无疾而终的吧?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暗恋。
有一天,上体育课,她坐在操场上,她看见他正迎面向她走来,吓得她立马跳了起来,准备往相反的方向逃。
终究是逃不过他的手掌心的,也许这也是命中注定的一段缘,只是并非所有命中注定的缘都是对的。
“我有话要跟你说。”
她捂住了耳朵“我不要听,我不要听。”
他有喜欢的学姐,她知道,所以无疑结果是拒绝。
“我们试着交往吧!”
果真想的越糟,出来的结果往往是好的。
她不敢相信地望着他。
果然的,他没有撒谎,他们交往了。
可是和她在一起的凌然是不快乐的,他的眼神始终落在那个学姐的身上,他为她的笑而感到开心,为她的哭而感到难过。
他情绪上的所有节奏都是跟着那个学姐走的。
她认输了,一个你不管怎么做,都无法让他爱上你的人,只能放他走。
凌然的眼睛的主人叫做叶繁,而并非是她,邓莎莎。
分手的那天,她问他“为什么要和我交往?”
他淡淡地笑着,抹去她脸上的泪珠“因为我喜欢你的笑容。”
她的笑容?他说过,她笑起来的时候特别像叶繁,所以就连他唯一喜欢她的,也是跟叶繁相关的。
她抹掉了泪,决心忘掉他。
她祝福他,也庆幸自己除了笑容像叶繁之外,其余的都不像,不然这辈子只会成为别人的影子。
讲完这段,她对后程颢说“会乐器的男人真的很帅,也许,我那时是被那把木吉他勾了魂,而并非是吉他的主人。”
她傻傻地笑着,心理却依旧泛着些苦涩,毕竟初恋是美好的。。
他喝了一口小酒,若有所思的望着窗外。
他赶不上她初恋的时光,让她受了伤,但是她又可曾知道,当她成为他的初恋时,带给了他多少的美好呢!